| 春夏自由评论——中国网络自由思想文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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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旬老太为何步行万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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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丁林 热闹的美国大选已经落幕。从竞选伊始到尘埃落定,一场吸引大众目光的漫漫长途。而就在竞选开始前,美国还进行着另一个与大选有关的漫长旅程。很多美国民众的目光,也一直追随着这个没有喧嚷和欢呼的行程,追随着一个顽强行进在孤独旅途上的特殊跋涉者——一位90岁高龄的老太太,她叫桃莉斯·汉道克。 美国的面积和中国差不多。从国土形状来说,美国是一个海螃蟹形状的“横大”的国家,东西两头是太平洋和大西洋。所以,从一个大洋走到另一个大洋的距离就特别远。老太太就选择了这样一条遥远的路线,从太平洋边的加利福尼亚州,向大西洋边的首都华盛顿进发,作为她步行呼吁“改革竞选经费”的宣传路线,两地距离5100公里。 桃莉斯老太太呼吁什么改革呢?她呼吁大家重视美国大选竞选经费水涨船高,她要求国会立法禁止竞选过程中的“软钱”。 美国建国初期几乎谈不上什么竞选经费。初建的美国很穷,与欧洲相比,参加竞选者相当平民化,他们发表演说的设备条件也非常简陋。当然,总有些人来帮忙的,一阵忙乎之后,竞选人总会自己掏钱买一点啤酒、糖浆水之类的,回报一下大家。回顾这样的岁月,人们当然可以颂扬那时政治的清廉,但是却必须看到,在那种条件下,竞选者的政治主张也难以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其间接结果就是影响了选举本身的质量。假如连一个候选人的政治主张都无法清楚地了解,你又怎么投出一张有意义的选票呢? 所以,随着时代的发展,竞选者一定要走出去旅行,巡回演说,要上电台电视台,要接触选民,这是必然的。而这一切都需要钱。这就是现代意义的募集竞选经费。 也许我们可以说,美国的竞选者为什么不利用国家的报纸广播电视台等宣传媒体,宣扬自己的竞选纲领呢?这样不就可以节省开支了吗?问题是,美国没有这样的由国家政府机构控制的媒体。为保证政府不操纵新闻,不支配宣传,美国禁止政府机构干预媒体。而政府机构更不能支持某一个特定的竞选者,这可是违法的。就连走进政府机构的办公室,向里面的私人募集竞选经费,都是违法的,美国人认为,这是竞选摆脱被强权操纵的前提。而所有的电台电视台都是私营的,竞选者必须出钱买他们的播出时间。 所以,只能募捐了。两百多年发展下来,竞选经费很自然地在上升。根据这样的情况,美国国会开始通过一系列与限定竞选经费有关的法律条文,建立“联邦选举委员会”实行监督,逐年修补漏洞。例如规定在竞选中,个人捐给候选人不得超过1000美元,捐给政党不得超过5000美元。 可还有一个漏洞,就是现在的美国法律,对于公司捐给政党的普通捐款,也就是不能用于竞选的捐款,即所谓的“软钱”,是没有捐款上限限制的。而竞选用款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组合开支,所以,各政党都会想尽办法把一些实际用于竞选的开支,在“软钱”里报销。这样,“软钱”的存在就成为控制竞选经费的一个“漏洞”。 90岁的桃莉斯老太太,家住新罕布郡的都柏林。多年来,她和另外18个女士一起组成一个小小的社团。她们每周聚会一次,纵论天下大事。大选逼近,她们谈起了“软钱”在竞选中的负面作用,认为“软钱”的增长隐含着大财团影响选举的危险。然而,老太太们人微言轻,如何把自己的改革意见表达出来传递出去呢?桃莉斯老太太说,咱来一个“独自步行横穿美国”的行动吧,以提醒美国人向国会施加压力,修补法律漏洞。桃老太的家人因为她担心曾表示反对,18位女士却一致叫好。就这样,桃老太出发了。 桃老太1999年1月开始从西海岸加州出发,她每天走16公里左右,方向是华盛顿。弯腰驼背的她穿一件醒目的背心,扛着一面小旗,沿公路步行。桃老太的“步行式政治表达”通过电视和互联网传开,她也成了名人。过往的汽车,都会鸣响喇叭,向她招手致意。在她经过城镇和乡村时,她就发表演讲宣扬自己的改革主张,也向许多政界人士表达自己的意见。民众很支持她的方式,常常有人陪着老太太走一段。就这样,历时一年多,跨越12个州,还曾因在穿越沙漠时脱水住了几天医院。最后她终于成功地步行来到东海岸的首都华盛顿。 当她到达目的地的时候,所有欢迎她的记者和人群,都为90高龄的老太太顽强坚持自己的政治表达而感动,她笑着对大家说,我可是个老太婆了,假如我过几分钟就倒下去死掉,大概谁也不会觉得奇怪。不过,她可是精精神神地走进了国会大厦,在那里,她对国会议员们说:“你们怎么敢以为老百姓就不关心政治?” 一个法官在自己的办公室里和她谈话时说:“我们的许多法律,就是由像您这样坚持不懈地努力着的普通人促成的。” 九旬老太为何被捕 丁林 前几天笔者写了美国90岁的桃莉斯·汉道克老太太,为呼吁“改革竞选经费”横跨美国的故事。最后写到在首都华盛顿,一个联邦法官在法官室里会见了她。她为何被请到了法官室?原来,老太太在联邦国会大厦里,让警察给抓起来啦! 桃老太历时一年多完成壮举,最终目的地是联邦国会大厦。她早就拿定主意,要在国会大厦的圆形大厅里发表演说,宣扬她的改革政见。 国会大厦在旅游旺季里就像热闹的农贸市场,满是游客。只要不带枪,谁都能进来。所以,桃老太和她的一群支持者顺顺当当地就进到了最热闹的中央圆形大厅。接着,他们摆开宣传阵势,桃老太掏出稿子就开念了。这下可就犯了法了。美国法律有个规矩:国会大厦是立法重地,参与立法的国会议员们在这个屋顶下,怎么说都不犯法--他有立法豁免权。而国会议员之外的人,就不能在这里发表任何政治演说,不能有任何政治示威行为,否则就是犯法。这是一条执行很严格的规矩。 制定这一“不平等”规矩的目的,是为了保障立法者能够在绝对没有压力的情况下,把他代表的那个选区的民众意见顺畅地说出--假如一个立法者说错点什么,就有可能被逮捕被定罪,他就不可能毫无顾虑地表达自己的意见。 可民众为什么不能在这里表达自己的政见呢?这也是为了保证立法者的表达不承受压力--假如在会议厅近旁,大堂过道里,满是愤怒的抗议民众,或是过分热情的支持者,或是悲哀的诉冤者,又演讲又呼口号的,必然会产生“广场效应”,形成一种“顺之者昌逆之者亡”的气氛。这种气氛势必给议员造成心理压力,就有可能使他们屈从民众压力而扭曲立法。 立法就是立规矩,必须是公正的长远的,必须顾及全社会全体民众的利益,而不是谁的嗓门大就偏向谁。因此,立法应该是“利益中性”的理性过程。如果让议员们身处狂热民众的实际包围中,这个理性过程就难免转变为非理性过程。这可不是危言耸听!法国大革命时期,俄国十月革命时期,都发生过议员立法时民众冲进去大吼大叫的情况。更有甚者,民众甚至军人持枪威胁立法者,甚至用武力驱赶议员,如此,所谓民主当然就全玩完了。正是为杜绝上述情况,才有国会大厦里不允许民众进行任何政治表达活动的规矩出台。想演讲,想表达,想示威,可以,得另找地方。 正是因为违反这条规矩,不听警察劝告的桃老太和她的支持者,就在国会大厦被警察抓起来了--警察不抓都不行,他们不敢开这个先例。谁都知道桃老太没有恶意,大家也都敬重她,但不能看在是祖母级的老太太份上,就破了规矩,规矩一破,这法律就不成法律了,法律的特点就是没有例外。所以,桃老太必须被逮捕,必须上法庭。 桃老太特明白,所以一开庭她就“认罪”,趁着“认罪”的机会,她又在法庭陈述中,滔滔不绝地表达了自己政治改革的意见,给所有在场的孙子辈的法官、检察官、律师、记者和看热闹的民众,上了一堂经典民主课。 法官也挺逗,最终判处她“囚禁已关押之时间”,多长时间呢,没说,反正她被正式逮捕过了,就算一分钟也是“已关押之时间”了。于是,她和她的支持者们立即“刑满释放”,每人只上交10美元法庭手续费就可以了。 大家都觉得判决公正。之后,法官恭恭敬敬地把桃老太请到自己办公室,表达了自己对她的敬意。就是在那个时候,法官对她说“我们美国的许多法律,就是由像您这样坚持不懈地努力着的普通人促成的”那段话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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