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夏自由评论——中国网络自由思想文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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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怎样可以读到第15章的建议

  丁林

  

  朋友告诉我,美国学者萨托利的“民主新论”是一本好书,值得一读。遂买了东方出版社1997年出的中译本。读来,确实是一本好书。虽说是政治学的理论著作,又是洋人写的,我们行外人竞也读得下去。一路顺去,到第15章,却只有括号里的一个字:略!差点“略”我一个跟斗。因为我没这个思想准备。这和读金瓶梅洁本碰到的一串方框,感觉可不一样。读金洁本的方框,虽然不知道那儿原来写的是什么,但是几乎所有的成年人都能猜个八九不离十。再说洁本是为了保持你的灵魂纯洁,怕你抵抗力太差,用方框护之。据说达到一定级别,有了抵抗力,是有权欣赏足本的。可是现在,理论著作被整章略去,这就不象读金洁本,揣摩可以解决问题。再说,金洁本之不足,你实在遗憾的话,还可以到地摊上去买一种全部是方框里的文字集中起来的小册子,这萨托利的第15章可叫人上哪儿去寻觅呢?

  大概是从文革后期出版洋人著作的中译本开始,有了这么一个不成文的规矩:译著前面都有一篇说明。这些说明都大同小异,一般都是一篇一分为二的声讨檄文。指出书中何为香花,何处又藏有毒草。对香花总是点到为止,重点是批判毒草。有些书甚至遍寻香花不着,以致于落得只能在封面上标明“仅供批判”了之。事实上,当时的这类翻译作品,从今天的眼光来看,通常是很不错的世界名著。但是如果不对“糟粕”着以浓墨,译者就随时有被指责为贩毒的危险。此后,这类套路居然一路拖延,断断续续出现,至今尚未绝迹。我也因此养成坏习惯,拿到一本书,总是哗哗地把前言翻过不读。为此,还真错过了一些好序言。究其原因,一是对分析路数已经摸得熟透,了无兴趣。再说,在读书以前先读上一通糟粕精华指南,就象读别人热心给我推荐的巴黎食谱一样,还没尝过,不得要领。

  隐隐地只晓得译者在忙不迭地和糟粕毒草撇清。要不然,何不将这些判断留给读完书之后的读者。好象不关照,读者就会象一群傻牛一样,大嚼毒草而浑然不知。所以这一次,我也是错过了译者的说明。

  丢了第15章,连忙翻到前面去找译者说明。原来是有言在先,说好了要删掉的。说明中,译者学术地介绍了作者的生平,作品的背景,然后照套头一分为二指出了本书的精华糟粕。之后,给了我们读者一个交代:

  “其中第15章专论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中有关民主的论述,不乏贬低、攻击之辞,学术价值不大,故略去未译。”

  这第15章都写了些什么呢?人真是一种奇怪的动物,越不让知道,就越想知道。可是面对一个“略”字,却毫无办法。于是,我就在脑子里搜索了一遍以前背了多少次,也考了多少次的马列主义理论知识。从“世界是物质的,物质是运动的,运动是有规律的,规律是可以为人类所掌握的”开始,到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等等。可是关于民主,我搜肠刮肚,除了隐隐约约记得有“无产阶级民主”和“资产阶级民主”的原则区别以外,就是“既要民主,又要集中,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的民主集中制,没有别的了。看来,至少对我这样学习还很不够的读者来说,这区区第15章并非毫无可读之处。

  “译者说明”最后提到,第一位译者执笔翻译了第1至第8章及第15、16章,第二位译者翻译第9至第14章。可见,不是“略去未译”,而是“略去未印”。再加上“贬低”“攻击”云云,我就不免疑惑,所谓“学术价值不大”,是否有搪塞读者的嫌疑。该章到底是价值不大,还是涉嫌攻击贬低,就替读者作了主,不给读了。

  我们曾经确实坚信,我们能够读什么,是必须有“高人指点”的,否则就是“老马”,都要“失途”,更不要说小马崽了。于是,过去曾有十来年的功夫,英明人物告诉我们,听戏只须听八个戏即可,读书则四本大书加一本小书足矣。后来中国人发现,这一耽搁,正经是吃亏吃大了,弄得现在赤脚快步都赶得气喘吁吁。有了这点教训,我今天至少知道,该读什么不读什么,是我自己的事情。于是,我真有点替读不到第15章的读者生气了。就算第15章写得不好,最没读头,凭什么不让读者自己决定要不要读它呢?。

  有明白人相劝,说这第15章不让你读,总是有道理的。这个道理,可能只是其中一个提法,可能只是一句话,如果是作者自己写,那就换个说法,象朦胧诗一样;或者保持沉默,来个此时无声胜有声。可现在是在翻译一本名著,换个说法就成了篡改了。可想而知,做翻译难,做中国的翻译难上加难。没办法的时候,只好一“略”了之。

  话说到这地步,我好象不明白也得明白了。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中国的知识分子都学会了无声的低调蛇行,蜿蜒地在缝隙中穿行。有时和外国人说起,没有一次能说清其中诀窍。外国的汉学家中国通,没有一个通得了这门学问。而大凡正宗中国文人,都心领神会,不必多说,大抵不会错。而且这其中奥妙时时在变,处处不同,因时因地,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就象小兴安岭的马,行走在平坦坦的草滩上,对隐藏的沼泽却心知肚明,任你怎样把马儿往那里赶,打死它们也是不去的。这就是为什么,不会有很多人象我这样生气了,不知道出版社在跟洋人买版权的时候,有没有扣掉第15章的版权费,付全费买不足秤的货可真是吃亏了。

  我要说明的是,我是真的不生译者编者的气了。我相信两位译者是有本事翻译第15章的,我也相信,译者编者都是读书人,都明白书要自己读的道理,并不想替读者包办一切,是愿意让大家读第15章的。他们也是在按照感觉在规范自己。可我还是想,假如一定要有所规范的话,至少首先应该定义明确。所谓“攻击贬低”等等的说法,不免叫人有所联想。当年,说蓝苹是上海滩上的电影明星,就是“恶攻”(“恶毒攻击无产阶级革命导师罪”的简称〕了,就要有生命危险。这叫现在的新新人类怎么理解,他们是天天追星还追不过来。再者,应该规定得明确一些,不要让大家象炒股一样揣揣不安地猜。这样也就可以避免过度揣摩。例如,假设第15章本不犯规,仅是译者编者杞人忧天,读者岂不冤哉,平白无故地就活活少读一章书。最后,规定应该具体一些,哪些该避,哪些该讳,来个一二三四明文规定,广告天下。甚至可以落实到词,落实到句。有了明确指标,下面的人就好执行。作者译者编者就都“有法可依”。就是译著中再遇到有洋人犯规者,也大不了象金瓶梅洁本一样,逢字逢句印上若干方框。方框不是太多的时候,读者还可以照着一二三四试试填字游戏,那可是国际上很流行的智力游戏。那样一来,诸位,这第15章不就又可以读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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