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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局长有没有权拘禁访民? 范子良
信访局长有没有权拘禁访民,就此事我咨询了律师李和平先生,他说 法律绝对没有赋予一个信访局长可以随便拘禁公民的权力。湖州市退 休工人吴银江,为争回他家祖传被湖州市政府强占、强拆的私房,十 多年来他一直在上访,仅今年上访北京就多达六次,每次不是被关进 访民们称之为“阎罗殿”的浙江省驻京办事处仪化宾馆地下室,就是 押回湖州关在湖州郊外东林镇(6月11日)、或押送到市郊埭溪山里 非法拘禁七天(8月13日、10月15日两次),逼迫、强制按手印, (看押他的人两只大手摁住他的手指),用莫须有“扰乱单位秩序” 罪名拘禁十天,罚款500元。
即使释放回到湖州家里后仍日夜24小时派人监视,限制人生自由,监 听电话当作嫌疑犯对待,使这位患有高血压、气管炎、心脏病的老年 人,身心、健康受到极大伤害。
装模作样的“听证会”也举行过了,当局始终出尔反尔,不守信用, 用推诿、搪塞、拖延、赖皮等手段,不解决他的居住艰难生活(老夫 妻俩仅住23平方米的危房,每当台风季节必须撤离),十多年过去 了,要拖到何年何月呢?
吴银江的控诉信中特别提到信访局长凌云专横霸道,这在吕耿松先生 撰写的《苦命女朱爱银劳教始末》一文中,也提到“湖州市信访局副 局长冯宪……”,看来湖州市信访局在湖州政坛上一贯专横霸道的行 为了。就是有这么一批横行乡里的恶棍,让访民们以致冤狱遍地,访 民如潮,使他们冤上加冤,雪上加霜,永无出头之日,请问:上访何 罪之有?。
看了吴银江先生装满一袋的上诉材料,(他连50年代当地报纸有关 “私有房屋改造工作”的报道都复印下来),真如吕耿松先生在: “《郭晏溱:背负两个冤案,柱着拐棍告状十年》文中,夸耀郭晏溱 告状十年使他成了”法律专家。“他对《宪法》、《国家赔偿法》、 《刑法》、《刑诉法》四部法律的主要条款竟能一字不漏地背出来, 这是我亲耳朵听到的”。
他们文化都不高,但法律水平均超过一般律师,更远远超过共产党的 执法者,这是被共产党的目无法律逼出来的,我想如果今天共产党的 “法律工作者”,有他们那怕一半水平,也就不会造成如此多的冤假 错案了,胡锦涛先生“构建和谐社会”也许有希望实现了。
(2007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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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控诉侵犯人权——政府公平公正在哪里?
控诉人:吴银江 男 65岁,湖州市退休工人,地址:湖州市东街华 楼弄23号,电话:0572-2096-367
控诉:湖州市政府中的腐败分子,镇压控诉人。
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今年六次上访北京,多次上访杭州,政府利 用警察,多次非法拘禁控诉人,被非法拘禁在浙江省驻京办事处仪化 宾馆地下室,用恐、威胁手段非法审讯,精神上受到折磨,严重摧残 年迈人身心健康,践踏人权。
控诉事实:中国宪法规定尊重和保障人权,现实中国黑暗是政府滥用 公权侵害百姓,强权使用拘禁、折磨、摧残老年人身心健康,公然违 宪,践踏国际法所规定的人权!
我要控诉湖州市政府,侵占我自1947年至1995年拆迁时止,祖传的一 直属于自己居住使用的私房和空置(存放家具、杂物等)私房,要求 政府归还。被迫于2005年开始至今天,多次上访北京、杭州。2005年 3月被市信访局副局长冯宪带领警察截访,他出具书证受理承诺书 (共四份),将我骗回湖州后又置之不理,特别是2006年8月22日, 由市政府主持召开听证会之今,已过了一年三个多月不作任何处理, 违反了《信访条例》所规定期限是严重违法。
2007年4月6日下午,市信访局局长凌云接待我,经核定原始档案,确 认我家存在一直居住着合法私房65平方米,和空置房32平方米(均为 使用面积),至今没有归还,为息事宁人,为顺利解决久拖不决的悬 案,我作出极大让步,同意归还65平方米使用面积的新房给我,按原 始档案为准,发还我空置私房。
结果湖州市政府言而无信,失信于民,2007年5月开始,政府使用警 察镇压,6月11日我上访杭州,在火车站被警察暴力截访,非法拘禁 在郊外东林镇两天,释放回湖州后日夜24小时派人监视,限制人生自 由,监听电话当作嫌疑犯对待,直到省“党代会”结束,8月初由于 市政府对2005年11月份全国人大督办处理书信(附件5)不执行,迫 使我上北京,想要接受外国记者采访,控诉他们侵犯人权。
刚步行到使馆区,当时在公共场所的石凳上休息,又无故被北京警察 扣押一个半小时,后转交给湖州警察送浙江省驻京办,仪化宾馆地下 牢房,用恐吓威胁手段非法审讯,使我精神上受到严重折磨、摧残。
我患有高血压、气管炎、心脏病,第二天押回湖州后,经市信访局局 长凌云安排,又将我押送到湖州郊外埭溪山里非法拘禁七天,逼迫强 制按手印,用莫须有“扰乱单位秩序”罪名拘禁十天,罚款500元 ……
政府始终出尔反尔,不守信用,用推诿、搪塞、拖延、赖皮等手段, 不解决我居住的艰难生活(老夫妻俩仅住23平方米的危房),10月15 日十七大期间,我又上访北京被湖州市公安分局警察拦截,押送到市 郊埭溪山里非法拘禁七天,由市公安局特警大队警察严加看管,限制 我人身和通讯自由,严重侵犯人权,激化了矛盾,破坏了“和谐”。
由于市信访局长凌云专横霸道,我家被侵占的合法财产长期得不到归 还,欺压老百姓,侵犯我老年人的公民权、身心健康权、财产权。
再次向中央请求惩治腐败,真正为构建和谐社会,切实维护社会公平 正义,认真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执行国务院颁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新 时期信访工作的意见》,指令湖州市政府执行十七大精神,按浙政 〔83〕62号文件规定,归还我一直自家居住,合法私房78平方米和空 置私房32平方米,共110平方米(建筑面积),和1995年拆迁我户 “私房调产”克扣15平方米,要求补偿。解决矛盾构造和谐。
此致
敬礼
请求人:吴银江
(2007年12月6日)
民主论坛2007-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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