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家争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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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风独自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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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本清源:让民粹主义来得更猛烈一些
·艳照门:过犹不及的道德审判
·且慢为30年改革评功摆好
·下跪的自由
·自由的荣耀:面对大众的天真和残忍
·科索沃的星条旗和台北的那片雪
·暴力影片:从《老无所依》说起
·自由之虎
·病急连投医的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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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运奥运多少罪恶假你名而行!

   7月3日,张慧敏从海南三亚出发,开始了“三亚──北京”长跑迎奥
   运计划,预计将于8月28日抵达北京天安门广场,途经海南、广东、
   湖南、湖北、河南、河北、天津、北京等省市,全程约四千公里。目
   前,这个八岁女孩已经跑了近二千公里,平均每天跑步超过60公里。
   

   沿途不断有中共地方当局、商家和普通民众的经济赞助与鼓励。也有
   官员劝阻,暗示这是一种拔苗助长的行为,但力度明显不够。
   
   运动医学专家则指出:即便是个长跑天才,这样跑下去也只能宣告她
   运动生命的结束。大运动量给张慧敏的骨骼、心脏、神经系统、内分
   泌系统等带来损害,这些损害以后会慢慢显现出来。张建民对女儿采
   取的训练方法走入了几个误区:一是动作要领不正确,习惯成自然,
   再想改就难了;二是不听劝告,运动量过大,导致孩子睡眠不足,影
   响发育;三是训练不科学,基础打不好,成绩很难上去。
   
   “现在的张慧敏不能说是跑,说得不好听是‘磨’,磨距离,磨时
   间。现在她三个多小时跑一个马拉松,不能说有多快。如果训练不得
   法,她的成绩可能很难上去。我最担心的是,这么过度疲劳一经积
   累,会导致她的肌肉等坏死。如果真是那样,就会酿成悲剧。”海
   南省文体厅竞技处处长叶志春如是说。
   
   可是,专家的声音并没有阻挡“长跑神童”的脚步。这种摧残花蕾女
   孩的行为,是对奥运精神的亵渎,是光天化日之下的持续犯罪。以这
   种方式迎来的奥运不要也罢!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
   
     “保护未成年人,是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
     业事业组织、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和其
     他成年公民的共同责任。对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任何
     组织和个人都有权予以劝阻、制止或者向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或者
     控告。”
   
   “张慧敏四岁就开始跟父亲张建民跑步,现在她必须在每天凌晨3点
   前起床跟父亲跑上42.2公里的马拉松,下午再进行三小时的体能训
   练。”这种“魔鬼”训练竟然长达四年!可怜的孩子,可怜的我们!
   
   “迎奥运”不是摧残儿童的挡箭牌,为何无人报警?警察为何不主动
   出击?我们的“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
   织、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和其他成年公
   民”,都有责任站出来保护张慧敏,难道迎奥运的金字招牌成了渎职
   的借口?
   
   奥运奥运多少罪恶假你名而行!
   
   
   民主论坛 上载:[2007-08-14] 修订:[2007-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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