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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提案的公开信(征求签名) 人大提案的公开信(征求签名)
尊敬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领导人,尊敬的中国人大代表,尊敬的中国政协委员,
您好!
我们是奉公守法,心存良知的中国公民;是身在海外,心系祖国的学生、学者、和华侨;是关心中国,热爱中国的国际友人。
1994年12月至1995年3月,清华大学化学系学生宿舍内发生了一起重金属铊投毒案。92级化学系女生朱令遭人蓄意投毒残害,从昔日清
秀美丽、聪颖强健、才华横溢的女大学生,一下子被摧残成100%伤残、全身瘫痪、双目近乎失明、智力严重衰退和基本语言能力丧失的重度残疾人。12年
来,朱令终日与死神抗争,备受煎熬,缠绵床榻,度日如年。
这一恶性案件发生在中国首都北京,发生在一流学府清华大学,因而备受世人关注。然而,令人难以理解的是,拥有一流刑侦技术与人才的北京市公
安局多年来却未能侦破此环境单一(学生宿舍)、关系简单(大学生)、专业性强(重金属铊盐)、凶手多次犯案(两次以上投毒+物证盗窃及销毁)的重金属铊
投毒案。残害朱令的凶手至今逍遥法外,受害者得不到应有的赔偿,公共安全继续受到威胁,司法正义更是无处伸张。
1995年4月28日,北京公安机关14处开始立案调查,最终锁定惟一嫌疑人朱令同班同学孙维。1997年4月2日,孙维作为该投毒惟一犯
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传讯,后由家人领回。此案的调查却在此后被莫名中止。2000年,负责调查此案的北京市公安局14处转制,其刑侦职能转给海淀分局,
但是该案却没有移交,始终封存在14处,成为悬案,至今也没有给受害人一个明确的交代,而犯罪嫌疑人至今仍逍遥法外,肆无忌惮地挑战着法律的尊严和公民
的良知。我们诚恳希望将朱令案从已经失去刑侦职能的北京市公安局14处转移到有刑侦职能的海淀分局或者北京市刑侦大队,继续侦查,早日使案件水落石出。
记得朱伯母在给领导的上访信中,曾经写道,如果让我们为了统战,为了国家利益牺牲,我们愿意,但是请告诉我们一个真相,我们愿意原谅,我们仅仅要求的是
一个真相。中国公民也要真相,我们要一个正常的法律秩序,无论什么结果,我们会感觉我们的生活环境有了保障。
铊毒的隐蔽性及朱令中毒案的久拖不明,使得犯罪分子纷纷效法。从1995年至今,全国各地相继发生了多起铊毒投毒案。2008年国际奥林匹
克运动会即将在北京举行,关系到公共安全的投毒案未破,威胁到公共安全的投毒犯未抓,这不但严重损害了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检察院、清华大学、协和医院
乃至中国政府在国内及国际的形象,也极度挫伤广大中国人民,爱国华侨,和国际友人对中国公共安全的信心,以及对中国司法公正的信心。
2005年12月30日当年此案的唯一嫌疑人,朱令的大学同学、室友兼民乐队队友孙维(现名孙释颜)在天涯论坛公开声明她在朱令中毒案件中
是清白无辜的,网络上对朱令中毒案真相的讨论从此进入高潮。2006年12月中央电视台东方时空播出了《朱令的12年》,国际国内要求公开办案,公布真
相,公正审判,维护国家法律尊严的呼声从而一浪高过一浪。
近年来,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祖国面貌日新月异,法制建设卓有成效。公开办案,命案必破等法规和措施相继出台,中国正在一步步地向和谐社会
迈进。为此,我们强烈得希望朱令案能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关怀指导下,本着司法独立、司法公正、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按照正常的司法程序,尽快开启,
找出真相,公正审判。从而维护广大人民的公共安全,维护国家的法律尊严,维护国家公民、海外华侨、以及国际友人对中国国家司法公正的信心,也还可怜无助
的朱令及其年老体弱的父母期盼了12年之久的司法正义。
期待着您的回音!
此致
敬礼
签名:
签名说明:
* 签名方式:真实姓名 所在城市&国家 日期
* 签名方式有两种:
1. 将您的签名等发邮件: qianming...@gmail.com
2.我们特别设置了一个论坛,用以签名
http://www.helpzhuling-group.com/bbs/viewthread.php?tid=1&extra=page%3D1
可无需注册和登录,直接匿名(但会显示IP地址)签写。
* 签名截止日期: 2007年3月1日
作者: 雨点咚咚 2007-2-16 13:40 回复此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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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回复:2007年3月人大提案的公开信(征求签名)
顶.......
作者: 59.38.186.* 2007-2-16 13:48 回复此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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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回复:2007年3月人大提案的公开信(征求签名)
13645285602签
移动公司营业大厅的服务生都知道我是谁
这个手机号是用我的身份证办的
大家可以发短信给我,我会回的
另外,这个号我己办了手续,每月有五百分钟的免费接听,大家也可以把电话打过来,我会接的.不接白不接,便宜了移动公司,呵呵
大家在百度里查查我的手机号与IP,就很容易地知道我是在哪儿上班在哪儿过春节的了
还有,我是这个贴子的楼主http://post.baidu.com/f?kz=172781947
还有,我在签名的时候曾写过"我们的忍耐是有限度的"
这不是恐吓邪恶势力,铊们如果认为我是在恐吓,那就错了,
我不喜欢恐吓,我只是拉响警报
对邪恶势力的打击,我从不恐吓,打击前我不加警告,如同铊凶手对朱令下毒之前从来不加警告是同样的,这叫以牙还牙,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所以我希望铊们不要瞎玩了
作者: 60.171.153.* 2007-2-16 14:40 回复此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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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回复:2007年3月人大提案的公开信(征求签名)
公开信登出,吧里着实忙了一下,先有几个马甲轮番出动打击签名行动,接着就伸出了删贴的黑手。围绕“2007年3月人大提案征求签名公开信”的,中心内容是要求对朱令被役毒案“按照正常的司法程序,尽快开启,找出真相,公正审判。”司法程序正义,公正审判,这是任何一个法制社会最基础的要求,是体现人民民主国家意志的民主法治,立国之本,国家给予了民众这样的权利。从政治制度、司法程序、道德规范、人心所向各个角度和层面讲,此征求签名信并无任何不可。
但是,这信触动了某人的神经,以各种马甲拥上来千方百计地阻挠。阻挠者就是真凶。铊害怕真相暴露,害怕当初杀人的罪行大白于天下,害怕一系列的包庇行为影响某些人仕途关系。
孙维说她上百次地要求公安查出真相还她清白,提交这份人大提案,她响应的态度应该比我们任何关注朱令案的普通民众都要积极,这是洗白她的最好机会了,奇怪的是孙维本人没有任何反应,挺孙的马甲们,也不想有还孙维清白的机会。相反在这个吧制造混乱,疯狂的删贴,居然删除公开信,这样做更证实了我的判断:孙维,就是你犯下了投毒加害于人罪不可赦的罪行。
作者: 一地碎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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