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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任不寐光明正大的公共批评 zt访谈:双重原始非正义/陆士绅.468.
(博讯2008年09月07日发表)
就杨佳一案答记者问:双重原始非正义
(博讯 boxun.com)
记 者:不寐先生,我不久前读过您《关于杨佳一案的思想断片》的文章,印象颇深。今天,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就 “杨佳故意杀人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以故意杀人罪依法判处杨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此间舆论正在反响之中。虽然这篇“访谈”不一定发表,但我个人和这里的朋友们很想听听你的评论。
任不寐:首先,杨案的闭门审理可视为该案被政治捆绑的明显证据之一,这必然影响程序正义或所谓的法治努力。其次,在既定的环境之下,纯粹的西方法治符号不适合于对杨案的评论——我的意思是说,既然杨案是在政治荫蔽之下审理的,那么,对杨案进行政治评论而不是秀于纯粹法律性质的评论,就可以避免双重标准。最后,根据上面的原则,我同意这样一种“极端观点”:杨佳不仅仅是“罪犯”,也同时是“战俘”,应引申相关国际法原则来区别对待,而不仅仅宥于刑法二百三十二条。这样的观点最早可追溯到洛克所描述的那种“战争状态”。 记 者:请允许我反复思想这样的评论。不过我刚刚在网络上看到两篇评论,引起网友的一些争议。第一篇是艾未未写的,文章题目叫《杨佳的宣判》,另外一篇的作者为刘氏晓波,他的文章的题目是《杨佳式暴力复仇仅仅是“原始正义”》。请您就这两篇文章的观点做一些评论。
任不寐:你说的第一篇文章我看到了,严格来说,那不是一篇评论,而是一些难以压抑的感慨而已。不过,艾先生的感慨保守了一种底线,或者说,这是一个清醒者正目睹底线失守而发出的绝望哀鸣。最近一些年来,残存的一切价值及价值判断都在变形,在这种强大的挤压之下,先压扁了杨,然后使艾惊吓不已。在这两个人之外,几乎整个社会的背景已经把压扁视为“正常化”的一部分了;他们已经丧失了被压扁和惊叫的能力与资格——“死者情绪稳定”。至于你提到的第二篇文章,我从那个“巧立名目”的文题中就可以知道他想说什么,不过你若愿意,可以说说他的论证要点。
记 者:好的,我就细说一下刘文的要点。(略)
任不寐:我记得艾先生在他的感慨中说:这是“为罪恶开脱的巨大的现实的一部分”。而艾先生最后呼喊“你丫玩蛋去”,这对刘先生的评论是足够礼貌的了。在点评刘文之前,我想重复一下2008年7月21日我在《关于杨佳一案的思想断片》一文中的两个观点:首先,如果你不能在当下给定的环境中,给杨任何一条维护尊严的可能道路,那你就没有资格反对所谓的激进主义。任何诚实的人都承认,杨先生在猪一样苟且和侠一样极端之间,没有一条正常人可以选择的道路。第二、如果你不是杨本人,或者说你没有经历杨所经历的人间地狱,任何和谐主义的高调都属于站着说话不心痛的那类伪者。他们在自己个人生活中,任何一点伤害之后的所有“激进主义”反应和报复,都反对他们公共言论中,因慷他人之慨而伪装的一切“爱心”、“宽容”、“和平”和“自由”。
中国当代朝野的伪君言论在道德吃人和政治吃人之间,实行赢者通吃的绝对统治。刘文不过是这个潮流泛滥成灾的推波者或受害者之一而已。从时间上看,在杨案未宣判之前,“原始正义”的舆论宣判已经为死刑铺垫了“政治合法性”——“原始”应被“现代”杀害,现代主义的前沿站着刘君,后面拥挤着匪帮。当然这不是最重要的,为避免动机分析之嫌,我们可以看看刘先生的相关言论:
1、刘说:“毋庸讳言,近年来中国屡屡发生震撼性的血案,凸显了中国社会日益严重的暴戾之气”。“杨佳杀警的舆论效应成倍地放大了社会的暴戾气氛”。
这个前提判断颠覆了基本真相。首先,杨并不是“暴戾之气”的制造者,其次,中国社会的“暴戾之气”不是“日益严重”;而一直是立权之本和专政之源;最后,绝不是“舆论效应成倍地放大了社会的暴戾气氛”,而是关于暴力的宪法序言及其实践逼迫了这样的舆论回应。不仅如此,正相反,杨恰恰是“暴戾之气”的受害者,他首先被局部性的原始非正义残害,然后又被全局性的原始非正义逼成“原始正义”,造成双方面的死亡。更重要的是,原始这个概念就是为了现实“现代”而人为制造出来的假概念——美国公民持枪的权利并不是一种“原始人权”,而是根基于这样一种现代意识:警惕和抵制政府垄断暴力必然造成的各种原始非正义。若一定要给杨的行动安排一个“原始”之名,那么,杨的原始正义是对原始非正义的自然反应。在这一基本现实条件下,“原始非正义”就丧失了对“原始正义”的审判权和裁判权。杨首先被原始非正义毁灭,然后又被原始非正义的刘氏和平秀弄脏,正是这种双重的原始非正义,杨生无立锥之所,死无葬身之地。谈杨案的绝对悲剧,正是从这两种意义上看见的。
2、刘说:“在愈演愈烈的官民冲突和越来越重的暴戾之气中,民间应该采取怎样的抗争策略,民意主流是否赞成受害者以暴力手段反抗或报复官权,关涉中国转型路径的基本抉择”。
告别政治知识分子的理由之一就是要远离这种政治八股文或社论体。政治知识分子大多为无一能者,唯一擅长的就是把个体性事件上升到唯独他自己特热心的“想象力执政”分析框架之中,这是政论界的张艺谋现象,就是国师癖成瘾,政治、反政治皆然。首先,“我”成了“民间”的代言人,仿佛中国真的存在一个叫“民间”的实体一样,而“我”想当然为民间的“三个代表”——“民意主流”。然后就上升到“策略”,杨案开始变异为“目前的形势和我们的任务”的佐料。这是一种变相的“对策”,“民间”不仅不幸被代表,而且又成为虚拟的君王。最后,这个对策又上升到“关涉中国转型”的高度,于是从这个国师的高位上,刘氏板斧从高空下落,真正的国君已经在下面忙碌好了杨的断头台。然而,这一切的宏大叙事和杨佳没有任何关系。杨佳根本和你的“民间主流”无关,更丝毫也没有把自己的行动想象成“关涉中国转型路径的基本抉择”——杨就是一个“小老百姓”,一个被残害而又对残害保守敏感的普通当事人。拼命要作“转型设计师”的君子们应该有点知人之智:不是大多数人都把自己的生存焦虑和你的“自由事业”联系在一起的,对他们来说,焦虑和事业或主义无关,他们只是象人一样对打击进行反应,而这一点,实在和国师一样。
3、刘说:“但即便在中国当下的制度环境和民间生态的制约下,我也不认同反抗暴政的不择手段”。“个人行使暴力反抗权利的正义性,首先要区分被动的自卫暴力和主动的行凶暴力,其次要区分反体制的暴力和个人复仇的暴力,最后还要视暴力反抗的客观效果来界定。如果暴力反抗是个人复仇的主动施暴,其结果是双方的生命代价,那就是没有赢家的玉石俱焚,也就谈不上正义”。
杨是不择手段,还是根本就没有别的手段,这才是问题的根本。将一个走投无路的行动偷换为拥有无数可能选择因此不择手段的流氓行径,这种评论所包含的语言“暴戾之气”,叫人不寒而栗。“首先要区分……”这种马后炮式的评论若不是精神装嫩,就是谄不忍睹了。杨不可能先建立一个咨询机构来定量分析自己行动的后果,并根据这份可行性研究报告再决定自己的“选择”。而且在“当下的制度环境”中,所谓“反体制和个人复仇”之间不可能有明确的界限,因为朕即国家,“我哥就是警察”。同样重要的是,杨对你那个一脸“正义”根本没有兴趣——一个被残害的人本能的反应就是报仇,这可能不很“基督”(然而除了基督以外剩下的都是伪基督和敌基督),但很合乎“人性”。换言之,“谈不上正义”对刘先生至高无上,但对杨先生来说一文不值。
4、刘说:“但杨佳不是英雄或大侠,因为他结束了六个生命。难道对生命的珍重还要区分警民,难道仅仅因为警察的身份被杀就是活该?即便被杀警察中可能有迫害过杨佳的人,也是罪不当株”。
杨佳根本不想成为英雄或大侠,这些闪光的名头是刘先生及苟且者我们才废寝忘食的。把人冠上高标再否定掉,这种逻辑应该尽早破产。在所有人都是英雄、大侠、君子、真话代言人以及和平自由主义教师的世代,杨只想作一个知道羞耻并拼命保留被害意识的正常人。按正常人的思维,“对生命的珍重还要区分警民”,这首先不是杨及其同情者的问题,而首先是“警”的问题——杨被残害首先就是因为“警”用暴力“区分警民”,杨仅仅因为民的身份“被杀就是活该”。刘这个问题问得太迟了,更重要的是,为什么“舆论”倾向于“仅仅因为警察的身份被杀就是活该”,这一点,刘先生的正直得有些天真烂漫了。刘先生居住在月球上么?杨案暴露出来的问题根本不在“警察罪不当株”,而在为什么杨要诛“罪不当株”者?其实原因很简单,“罪不当株”如果成为基本国情,所有人都将成为这个“国情”的牺牲品。
5、刘引证说:反抗暴虐制度的勇气,不是非要通过“杨佳式复仇”才能凸显;国人的正义感,也不是只有通过“言论泄愤”才能表达;国人的灵魂或良心,也不能只靠仇恨来喂养。因为,仇恨仅仅是人类的“初级感情”,却具有巨大的破坏力,如同“人类头脑中的核武器。”(《仇恨的本质》,小拉什。多兹尔著,王江译,新华出版社2004年版)
仇恨或许是人类的“初级感情”,但再高级的“人类”也拥有这种感情——因为“初级感情”也是人的感情,丧失了这种感情的人若不是骗子,就是神祉。一个无神论者以神祉的姿态指责一个有正常人类感情的受害者,再没有这种高调更羞辱神灵并欺压人类的了。“国人的正义感”以“刘氏方式”来表达,然而“刘氏方式”看穿了也就是仇恨的另外一种自以为高级的表达方式而已,若不仅仅是为了钱名。杨和刘唯一的区别,或初级感情和高级感情唯一的区别在于:前者对灵魂和身体的残害记忆犹新,而后者可以在“悔改”后用远大的钱名理想及恐惧感超越、克服或者压抑、转移羞耻感。然而什么是中国社会的问题呢?伪君子如此泛滥成灾,以至于全体国民丧失了全部的“初级感情”,成了没有人类任何感情的行尸走肉。早在几百年以前,就有哲人说过:这个国家的居民没有神经中枢,因为他们对痛苦没有任何反应。
6、刘说:“事实上,在互联网时代的中国,杨佳的个人维权也并非穷尽了所有非暴力手段,起码还有一条非暴力维权之路——通过在媒体上公开他的冤情和诉求来寻求舆论救济。传统媒体不行,他还可以利用互联网,类似杨佳的情况大概还不至于被封杀。试想,如果杨佳把他的遭遇和维权过程持续地在网上披露,说不定会引发关注而变成一个公共话题,那么杨佳本人肯定会得到网络民意的支持,鼓励他坚持依法维权,上海警方也将受到网络舆论压力,他也许就不会采取暴力复仇的极端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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