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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委常委陈少勇 被中纪委带走 涉嫌违规批地)接上页博讯www.peacehall.com 2002年11月4日,曾文镇如愿取得了该办公大楼2689平方米的《房屋产权所有证》。
曾文镇在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时,起初,莆田市国土资源局以“缺乏法律依据”为由拒绝给曾文镇办理土地证。
但是,很快,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给莆田市国土资源局发出“关于给予港商曾文镇先生补办莆田市外贸公司旧办公楼土地用途性质变更手续的函”(莆政办函200310号)。函件称,为确保市政府决策的顺利实施,请国土资源局给予支持,给予港商曾文镇先生补办莆田市外贸公司旧办公楼土地用途性质变更为商住用地登记手续,土地出让金按300万元收取。而据知情人透露,当时莆田国土资源局开出的“最低应补出让金”为802.5万元。
2003年8月12日,曾文镇获得了该大楼相关的使用面积1735.38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此时,对曾文镇来说,他以800万元的价格获得了价值5000多万元的资产。
“这背后,有一个真正发力的幕后推手,否则很难越过层层关卡”,一位知情者告诉记者。知情者说,这幕后推手就是时任外经局局长陈建华和一位副市长,曾文镇只是“利益代言人”。
暗箱操作香港写字楼
采访期间,莆田市外贸公司职工向记者再曝内幕消息:该公司位于香港银高国际大厦的写字楼同样遭遇暗箱操作。该职工向记者出示了此写字楼的房屋买卖合同。该房屋买卖合同用英文签署。
该合同载明,买方郑玉瑞系莆田市人,卖方代理人是莆田市国资委副主任肖卫星及莆田外贸公司经理卓丽钦,房屋交易价格为301万元港币,交易时间为2007年11月。
据知情人透露,该买卖又是典型的“暗箱操作”:物业价值没有经过评估;交易价格为301万元港币,却只收回150万元人民币,其余的钱直接抵消了莆田市外贸公司对买方郑玉瑞的债务。
莆田市外经局负责人在记者采访时说,香港写字楼确已卖出。2007年,主管莆田市外贸公司的外经局先后两次向市政府打报告,拟通过出让香港写字楼来筹集外贸公司职工安置费150万元。
“写字楼卖完后,财政拨付了150万元给外经局”。至于其他细节,该局负责人以不知道为由拒绝回答。
记者在莆田市外贸公司采访时,公司只剩两名留守人员,负责应付各种调查和审计。当记者问及香港写字楼买卖一事时,该工作人员建议记者向市国资委咨询。
时任卖方代理人的市国资委副主任肖卫星认为,外贸公司在香港的写字楼属境外资产,评估起来手续麻烦、时间较长,因此没有进行评估,但该房产是通过中介机构进行挂牌交易的。
对于“只收回150万元人民币,其余的钱直接抵债”一事,肖卫星告诉记者,他们只负责该房产的交易,至于收回的款项如何分配,那是市政府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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