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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贝尔和平奖应该奖给谁?
一年一度的诺贝尔和平奖在挪威首都奥斯陆公布了,奖金的得主是美国前副总统高尔,和他同时获奖的还有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这个评奖结果立即在国际社会遭到强烈质疑,例如:捷克总统克劳斯就认为高尔在诺贝尔和平奖的“和平”方面没有那么大贡献。他说:“有一点惊讶高尔会得奖,因为他从事的活动与世界和平的关联非常模糊,并不清楚”。有人直接指出,把奖颁高尔是政治阴谋,高尔将要参加总统大选,通过评奖给他造势。
诺贝尔奖是一个举世瞩目的大奖,特别是“和平奖”,奖给谁,坚持什么样的评比标准对世界影响极大,正因为如此,这个奖历年为世人所关注。遗憾的是,国际社会并没有很好地利用这个大奖为世界文明进步作贡献,评委们所坚持的评奖原则和评奖精神同“和平奖”所要达到的目的背道而驰。2006年的诺奖奖给了穆罕默德·尤纳斯和孟加拉乡村银行,表彰他们从社会底层推动经济和社会发展所作的努力。这样评奖结果,让世界上所有生存在独裁暴政下的民众都深感痛苦和失望,也让一些良知尚存的为全球民主化而努力奋斗的人士感到震惊。
也有对这次评奖感到异常满意的,诺奖刚刚揭晓,中共外交部发言人刘建超就兴高采烈地“表示祝贺”。16日在例行记者会上,中共“赞赏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业委员会(IPCC)和美国前副总统戈尔为促进国际社会合作应对气候变化问题所发挥的积极作用”。1969年诺贝尔委员会主席奥瑟·利奥内斯夫人向国际劳工组织颁发和平奖时就曾说,该组织据以存在的根本道德观念是“想要和平,请培育公正”。全世界的人都知道,中共政权,每日每时地在制造不公正。
生存在独裁暴政下的民众,和独裁者相比力量实在是太弱小,因此他们需要国际力量给他们以道义支持,改变他们生存的处境,使他们不至于感到孤独无助。那些为民主、自由的普适价值而奋斗的志士仁人,更需要借助一切国际资源优化奋斗环境,促进实现民主的工作更好地开展。但是,人们都失望了,诺贝尔和平奖奖给了无关紧要的人和组织,人类的灾难虽然很深重,也没有引起那些生活在西方民主、自由环境中的评委们的注意。
环境变冷、变暖也好,社会底层经济发展也好,这些,和当前世界上大量存在着的独裁暴政、恐怖袭击、人权灾难相比,那个更为重要?环境变化无论怎么说也是缓慢的;经济发展快一点、慢一点也不是立马就要人命的事。而独裁暴政、恐怖袭击都是随时可能发生的突然灾难,就象前不久缅甸军政府屠杀和平抗争的民众。我们不妨作一个比喻,在一个巨大的场所发生了火灾,人们涌向火灾现场,有人奋不顾身地扑向火灾,奋力抢救;有人追打从火里跑出来的耗子。假如要给这些参与救火现场的人发奖,这个奖应该给谁呢?诺贝尔和平奖的评委们,把奖颁发给了追耗子的人,虽然也是这次火灾现场发生的事,但同救火“关联非常模糊”且无关紧要。
根据诺贝尔的遗嘱,和平奖应该奖给“为促进民族团结友好 、取消或裁减常备军队以及为和平会议的组织和宣传尽到最大努力或作出最大贡献的人”。
如果我们再从以往的颁奖情况和人们对和平奖的理解来看,和平奖应该颁发给在以下几个方面作出贡献的人:一、促进国际和平,为消灭战争作出贡献的人和组织;二、实施人道灾难救援,为避免和减少人类灾难作出贡献的人和组织;三、保护公民政治权利,抵制独裁暴政,为实现民主和自由作出贡献的人和组织。以上述原则来看,近年来的诺奖颁发很有问题。
假如有一个国家,不断地煽动民族主义情绪,到处炫耀武力,挑动世界纠纷,支持恐怖分子。在国内实行独裁暴政,屠杀和平民众,制造人权灾难。这样的国家政权,它的存在就是世界和平安全的威胁。例如,上个世纪60年代,中国有了原子弹,陈毅马上就威胁联合国,要联合国“必须纠正错误进行彻底的改组和改造”。逼迫联合国取消谴责中国和朝鲜侵略的决议,并且还要再制定一个决议谴责美国是侵略者。俨然一付凌驾于联合国之上的面孔,要在联合国实行独裁暴政。他还说:“中国希望亚非国家能够自己制造原子弹,多有几个国家拥有原子弹更好。”(《人民日报》1965年10月7日)你看,独裁暴政是不是人类的隐患?
在这样的国家里生存的民众,如果自己起来抗争,那就不只是在为自己争民主、自由和人权,而是在为世界作贡献,理应受到世界的尊敬和支持。把诺贝尔和平奖颁发给他们,是理所当然的。
现在生活在西方自由、民主环境下的人们,一直认为别国的苦难同他们没有关系。他们漠视人类苦难都到了冷血的地步。争相与独裁国家的政权做生意,讨好独裁统治者,以便从苦难深重的非民主国家赚取更多的利益。他们嘴上不说,心里希望着独裁暴政长命百岁地存在下去,因为这些暴政给他们带来了巨大的好处。近些年来诺贝尔评选的结果就明显地说明了这一点。诺奖评比和颁发转移了世界对苦难的关注,支持了独裁暴政,打击了非民主国家公民的和平抗争,客观上对世界和平起了破坏作用。这样的评奖,越评,对世界和平的危害越大。
当今世界正处于一个民主对独裁,自由对暴政,光明对黑暗,法制对野蛮激烈斗争的很关键的历史时期,这个时候国际上的一致行动很重要,诺奖评选实际上支持公民和平抗争的好机会,评得好,可以鼓励人们和平维权,加快实现自由、民主的进程。当然,评得不好,就会给世界和平带来危害。以近几年所评奖情况看,无疑是在告诉世界上的独裁政权,你们尽管实行你们的独裁统治,迫害你们国家的公民,我们不关心这一类的事。缅甸军政府开枪镇压和平示威的情况,并不一定必然发生,国际社会的纵容起了很大作用。
诺贝尔和平奖颁发给谁才最合理?换句话说,谁才最有资格领取诺贝尔和平奖?这就要看看谁在为人类的文明和进步勇于献出自己的一切包括生命;看看谁在当今世界最焦点的问题上作着努力并产生了巨大影响;看看谁不屈服于暴政在为民众争夺生存的权力。这样一看不是很明显吗?近些年来,西藏的达赖喇嘛、天安门母亲丁子霖、法轮功创始人李洪志、人权律师高智晟、缅甸民主领袖翁山苏姬等都曾获得过这个奖项提名。其中只有缅甸民主政治家翁山苏姬于1990年获得萨哈罗夫奖,并于翌年获得诺贝尔和平奖。
从1988年到2007年20年的时间里,诺贝尔和平奖没有真正奖给那些为维护民主、自由和人权而努力的斗士,诺奖评委会在最根本的问题上违背了评奖精神。如果有一天,由于诺奖评委会的倒行逆施,使世界本来就不安宁的局势遭到彻底的破坏,评委们有何颜面见义人阿尔弗雷德·诺贝尔于地下。
毫无疑问,仅就现阶段而言,中国的维权律师高智晟,法轮功修炼团体都是这个奖项的最佳人选。就算是评委们昧着良心不这样去评,最起码,在目前这样的国际形势下,不能把奖送给那些同自由、民主、法制、人权没有一点关系的人和组织,除非你是别有用心,唯恐天下不乱,存心挑起世界争端。
首发于《自由圣火》2007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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