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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健国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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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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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想“周扬李贽碑”
·监狱流行杂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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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生网” 与“思想环保”
**200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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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鄢烈山为何说“现在中国已经是民主社会”?——答“齐天太圣”公开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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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驳“公民写作”——再答笑蜀
·四驳“公民写作”——恳请鄢烈山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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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说乾隆初期的人权“巨大进步”——五驳“公民写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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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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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肾结石婴儿”真相在“问题质检机关”

   来源:议报
    “肾结石婴儿”事故出现,许多人愤怒“问题奶粉”。其实,真正的元凶是“问题质检机关”。如果不究真相,将只会老谱不断地袭用。
   
   两天前广州日报、南方都市报等大陆媒体在报道“婴幼儿奶粉受到三聚氰胺的污染,甘肃等十省市出现上百(仅甘肃就有59例)婴幼儿泌尿系统结石病例,并有一例死亡”特大食品事故时,均以“同一品牌”或“某品牌”掩盖致病问题奶粉真实名称,直到2008年9月12日,才在后续报道中披露该问题奶粉是河北石家庄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三鹿婴幼儿奶粉”。因此迟报问题奶粉真实名称两天,可能使不少婴幼儿继续食用致病的“三鹿婴幼儿奶粉”,增加患儿或加重病情。
   

   知情者分析,南方都市报、广州日报在大陆算得敢于“为民请命”的报纸,之所以也加入到掩盖“肾结石婴儿”问题奶粉真相的行列,实为不得已。“三鹿婴幼儿奶粉”是各地大媒体的广告客户,许多媒体在发表批评稿件时,往往要受本媒体广告部门的制约,此其一。而一些法院在审理大企业告媒体名誉侵权案时,常常在企业和政府的干预下偏袒商家,以致媒体一遭被蛇咬,十年怕草绳,不敢发表未经政府允许的舆论监督和事实真相。此其二。
   
   此次 “肾结石婴儿”事件,年初就不断有患儿家庭投诉举报,但送检的“三鹿婴幼儿奶粉”却被各地政府检查部门检验合格,国家质检网今年六月收到投诉后,也迟钝不作为,以要投诉者 “再提供详细信息”或“向卫生部反映”、“正在调查”来敷衍。北京、南京、武汉等权威医院多次报告“三鹿婴幼儿奶粉”致“肾结石婴儿”增多,也无济于事。直到2008年9月10日,“三鹿婴幼儿奶粉”委托检验的甘肃省权威质检部门仍然宣称:“三鹿婴幼儿奶粉”合格。并有国家权威部门证实“三鹿婴幼儿奶粉”已连续11年获国家同类产品质量第一名,是行业龙头。四年前,安徽阜阳“大头婴”事件中,三鹿集团曾被媒体列为“45家问题企业”之列。但不久在三鹿集团的要求下,国家质检总局宣布三鹿集团为全国30家具有健全的企业质量保证体系的奶粉生产企业之首位,阜阳有关部门被迫向三鹿集团公开道歉,摘其黑帽。从此“三鹿婴幼儿奶粉”畅销无阻。
   
   可见,“肾结石婴儿”真相在于以国家质检总局为首的各地质检机关涉嫌渎职与腐败,大陆媒体连问题奶粉真相都迟报两天,更不敢报道“问题质检机关”的真相了。
   
   狭义上的“问题质检机关”,当然是国家质检总局等系统部门,而广义的“问题质检机关”,则是各级政府,包括各级党委及其纪检、监察机关。
   
   人非圣贤,不可能不犯错误,但我们应当不重复错误或少有前车之覆。为何四年前的安徽阜阳“大头婴”事件又以“肾结石婴儿”事故再现?何以“山西襄汾9、8特大尾矿库溃坝事故”又在重复“当地安监部门失职”的老调?说明每次事故的查处有避重就轻或只罚替罪羊。为杜绝“肾结石婴儿”事故再现,建议此次重点清查“问题质检机关”。
   
   不过,如果连广义的“问题质检机关”(各级政府)都在清查之列,又由何人来主持进行?中国现在并没有真正的人大政协!
   
   看来又只能是老调重弹,再来一次避重就轻或的委屈替罪羊。
   
   明知此法无效,治表不治本,仍然一再重复,敷衍民众。这就是中国安全事故层出不穷,方兴未艾的原因。
   
   2008年 9月12日 于深圳 早叫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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