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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邹引娇母子已解除软禁但仍受到当地监控

   

    8月27日中午,监控人员打牌入迷时,我母子俩离开家上街交电费和买菜。一个多小时后,监控人员发现我俩"去向不明",立即打电话向领导报告。当地官员听到消息如临大敌,迅速下令封锁出县城的路口,盘查出城车辆,并派人骑摩托车、电动车走街串巷四处搜寻,上演了一幕官员抓捕访民的闹剧。下午二点多,监控人员在菜市场附近找到了我俩,"陪同"我俩办完事后,将我俩送回家严密监控。事后,相关官员将监控人员劈头盖脸骂了一顿,骂他们死人守不住棺材,只会伸手要钱。如果这次我俩要走的话,已经离开了宜黄县,当地政府又将花费数万元去截访。因为对当地政府处理问题抱有希望,我俩没走,但问题仍未得到处理。中央政府提倡关注民生构建和谐社会,基层官员却将上访民众置于对立面,非法监控软禁限制人身自由,无疑是社会的悲哀。

    9月17日县计生委两位工作人员带了一份自拟的协议找上门,说签了协议就可以解决计生后遗症药费。但协议内容既颠倒黑白又自相矛盾:一方面称母亲计生后遗症当年已治愈,一方面却又说考虑家庭经济困难,计生相关病可按规定报销部分药费。我俩表示:既然不承认计生后遗症,不存在签协议。无独有偶,店面被拆一事,县建设局也准备了一份协议。之前,王书记说可补偿砖瓦木料材料费六仟元。但建设局自拟的协议中却说成是材料和困难补助费六仟元,此外,协议还刻意歪曲拆店相关事实。上述两份协议均要求当事人保证不去省里、北京上访。

    9月24日王书记接谈我俩,他拿出这两份协议问我俩签不签。我俩回答:"计生委仍狡辩计生后遗症,无协议可谈。建设局只补偿六仟元材料费,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我俩只能写一张注明款项的收条。"王书记说,要写保证不上访。我俩不同意写。在场的县信访局罗局长问我去不去县中医院上班,他说:"王书记安排县中医院招聘你,不要错过机会,上海的事可以上班后再谈。"我回答:"上海的事已经拖了七年多,问题不解决没心思工作。安排去县中医院上班只是政府目前应付上访的权宜之计,将来王书记等领导调任,事过境迁,医院找借口辞退我,我一无所得。"最后,王书记说上海五官科医院赔偿之事国庆节后再谈。

    10月7日王书记接谈了我俩,在场的还有县信访局罗局长、县法律援助中心一位律师。王书记说政府提供法律援助帮助我去上海打官司。早在01年6月29日,我就到上海市法律援助中心咨询,当时一位律师听了叙述很同情也很无奈,坦言:医疗事故鉴定是老子给儿子做鉴定,找医院打官司是鸡蛋碰石头输定了,这种事谁碰上谁倒霉。之后的几年间,我也咨询了许多律师,律师普遍认为医疗事故鉴定的公平、公正性难以保证。鉴于这种现状,我直言不讳地向在场人员质疑通过法律援助途径取得赔偿的可行性。律师解释说:"去上海象征性地打一场官司,你会输,但你可以把你家的困难情况跟医院方面讲,使对方同情,对方会给你钱。"可见,"法律援助"并不能帮助我讨还公道,只是去上海法院走过场,目的是带我去向医院乞哀告怜,领取对方的施舍。殊不知,这种所谓的"法律援助"其实是在玷污法律。就目前情形而言,上级部门出面协调是解决上海医院赔偿问题比较好的途径。

    奥运前夕(7月29日)被截访回当地后,我母子俩持续被24小时监控软禁。10月22日当地撤走监控车辆,公开监控软禁改为暗中监控。关于我俩在网上披露上访维权进展,当地有的官员说我俩在网上发表反动言论给政府抹黑,声称要对我母子俩进行处理。县信访局官员恐吓说:"你母子俩如果再去北京非正常上访,后果将相当严重,会被关起来。"在当地等待多年,并多次向省民生通道、省信访局、卫生部、计生委等部门反映未得处理后,07年11月起,我母子俩先后二次到新华门、三次到天安门喊冤,但问题至今仍悬而未决。现在,我母子俩再次恳请媒体和上级部门关注!

   

    (我母子俩要求:一、计生后遗症药费,母亲仅要求400元/月,而且是从现在起支付,之前21年花费的治疗费等未要求赔偿;二、店面被拆已9年,按每月一千元收入计算,损失已超过十万元,而我俩仅要求一块地(面积与原店相当即可)和材料做工费一万元;三、上海五官科医院医患纠纷赔偿,希望相关领导协调处理)

   《天网》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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