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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虎案”终审真相仍被遮盖

   11月17日,延续13个月的陕西“假虎案”尘埃落定,陕西旬阳县法院经过13小时二审作出最终裁定:判周正龙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犯非法持有弹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缓期三年执行,并处罚金两千元人民币。所得两万元奖金上交陕西省林业厅。周正龙已获释放返回镇坪县家中。加上此前停职的陕西林业厅副厅长朱巨龙和信息中心主任关克等官员,陕西官方最终交出了这份自以为可以蒙混过关的滑稽答卷。

   去年10月,华南虎照一经陕西林业厅公开,便受到公众强烈质疑,更因具有频危动物和官民勾结的“中国特色”的双重色彩,引起世界关注。除周正龙被关押四个多月、涉案官员仅被停职外,审判依然未揭穿真相。媒体开初采访被限制、律师控告地方政府不被受理、久拖不能进入司法程序、特定公民旁听被禁止,让司法公正和新闻自由,再次陷进权力编织地密实的死胡同。在权力可以肆意奸污法律的地方,陕西地方当局的信用再次被透支。也从反面看出,司法独立和新闻自由,对于中国制度转型的迫切性。

   无限政府权力超越了法律和新闻底线,完整全面地操控了司法和媒体,在杨佳杀警案、毒奶案等引起民间剧烈反响的公众事件,都有类似演化的固定模式。将此摆放在威权制度的社会背景下考量,这些事件已经不能单纯地用司法来解释和裁决,最终都会以威权制度的面目呈现。那就是政府以暴力思维治国,强硬蛮横的显性和隐性暴力贯穿在中国问题的每个细节,即使自己制定的法律游戏规则也弃之不顾。与官方相对应的,这些事件都已演变为广义上的民间维权行为。民间持续而艰难地追问,推动着野蛮政府作出有限度的透明和回应。

   在民间与官方的博弈中,民间总以失败告终,官方总能在博弈中找到平衡点,哪怕是以被动防卫的姿态——甚至不惜丢车保帅,免职几个下层官员,以平息民怨,而达到维护权力合法性的最高目的。这种博弈结果,是政府利益最大化的需要,但不符合社会正义原则,因此,这种权宜之计,并不能长久。

   “周老虎”案漏洞百出,最大的疑点在于,假虎照拍摄和后期合成,以周正龙的技术能力绝无可能做到。在中国大陆两亿多网民中,如此有能力合成假虎照片者唯有专业人士才能做到。笔者使用电脑和专业相机,大约十年时间,只具有基本图片处理能力,合成技术还达不到,可想而知一个农村猎人根本不具备这种能力。终审法庭上周正龙终于承认作假,系一人所为,称拍摄假虎细节忘记了。但他未讲真话,他保护了背后的主谋,也得到了相应回报——缓刑释放。陕西官员阴谋再次得逞。政府和官员丧失耻感,不惧怕法律惩处,这是威权政府致命的癌症。从长远看,这未尝不是好事。

   笔者在多篇揭示“假华南虎”文中都已分析,制造假虎是官民(周正龙)的一次利益结盟。如果得逞,陕西政府和林业厅官员可从中央骗取大笔纳税人的银两,达到地方官员利益分肥和升官的实际好处;一旦败露,即动用手中的司法和媒体资源步步遮掩真相。不得不承认,假虎案发展到今天,陕西政府部分呼应了民意——通过轻微处分几个官员、释放周正龙,巧妙地将真相裹挟隐藏起来,试图将社会公众的不满消解于无形之中。陕西官方的如意算盘是:即使说出真相,结果也是处理几个当事官员和周正龙,我不说出真相不是也已经处理了吗。并非如此,看得见的正义才叫正义。旬阳县警察、法官和法庭都成为陕西官员演戏的道具,三者本身也成为合谋作假的一部分。正如有网民愤怒地质问“(判决)严重侮辱人民的智商!”官方的刁蛮和愚昧确是不需要验证的,人民智商也不需要在如此违背常识的事件中加以证明。

   一件重大社会事件,社会公正和正义的实现,不光是让作恶者受到惩处,还在于让真相大白于天下,更在于让受害者得到赔偿。而假虎案的受害者,没有自然人,而是消耗的司法调查成本和国家(非政府)信用,但是,这些无形的不可计算的成本,最终都会转嫁在每一个中国公民头上。陕西官员与周正龙的庭下交易,完全让社会公正和正义落空,而且是以法律的名义,这才是最为可怕的。

   法庭上假虎案的终结,并不意味着民意可欺可违。民间对假虎案判决结果的反应,仅以新浪网为据,截至18日17:00,仅受众对此案的相关留言达到589030条(http://comment4.news.sina.com.cn/comment/skin/default.html?channel=gn&newsid=1-1-16671069&style=0#),这是惊人的将近60万民众的声音,全是表达对判决不满。我要再次重复一个观点:在中国司法不公成为普遍现实时,民意天然具有公正性和正义性。或许民间对假虎案真相的追问将永远得不到答案,但是,这未尝不可看作是被代表的人民用脚给代表者政府的投票。

   

   2008年11月18日

   

   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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