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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铮文集
·張清溪:用真相來克服我們內心的軟弱
·徐沛 :在泪水中净化心灵
·自序——我为什么要写这本书
第一部 隔世为人
·楔 子
·第一章 信仰的迷雾
·第二章 《转法轮》悟天机
第二部 镇压
·第一章 嫉妒之火
·第二章 大规模逮捕
·第三章 小我到大法
第三部 三进拘留所
·第一章 我不入地狱谁入
·第二章 让生命在正法中辉煌
·第三章 众生皆有佛性
·第四章 箭射出再画靶心
第四部 劳教血泪
·第一章 人间地狱
·第二章 移监天堂河
·第三章 危险时刻
·第四章 转化
·第五章 惊涛骇浪
·第六章 强制改变不了人心
第五部 流亡
·第一章 揭发真相
·第二章 神圣使命
·后记 ——我还想说什么
·跋-至誠大勇 證道真善忍──《靜水流深》出版的意義與期望
·附 法轮功大事记
曾铮文集(二)
·桉树果的歌(澳大利亚 Philippa Rayment著,曾铮翻译)
·救我北大!(2002年9月25日以笔名心痛发表)
·拎不清的总领事与“三个代表”的最新进展
·如果我能够
·苏震西的三大错误
·李祥春,我向你脱帽致敬
·关于SARS病的最新研究成果
·海外北大学子告同胞书
·今夜我不能安睡
·谁是当今最大的强奸犯与毒贩子?
·师尊的慈泪——为2003全澳法轮大法心得交流会在墨尔本召开而作
·华人世界的悲哀 华人世界的幸运
·论镇压法轮功的完全彻底非法性
·“天安门自焚”大惨案
·【红朝谎言征文】非凡的女儿
·北京人有什么话不敢说?──向勇敢的杜导斌致敬
·童话:美梦成真
·一封家书——致女儿
·致MOON——贺女儿十一岁生日
·李登輝顛覆印象記
·在天地动容的那天,我为你深深祝福----答杨银波公开信
·我的经历及思考
·神童女兒 平常心(之一)
·神童女兒 平常心(二)
·神童女兒 平常心(之三)
·我们能为这些非法轮功做点甚么?
·声明退党 做个明明白白的中国人
·《九评》与道解共产党-在墨尔本《九评共产党》研讨会上的发言
·致张林之妻方草
·再致张林之妻方草-兼论免于恐惧的生活
·方劲武麻烦大了
·與黃若先生商榷—兼談法輪功為何「動不動就報怨被『歧視』」
·中共灭亡是天意
·我为什么以“静水流深”为书名
·关注郭国汀 支持大纪元
·唾棄中共 迎接新紀元
·在悉尼紀念「六四」及中國未來研討會發言稿
·澳洲,请远离今日之“泰坦尼克”
·澳大利亚,请睁开你的双眼!
·勿為私下的行為而公開地哀痛
·為陳用林歡呼
·读张林“判决书”三致方草
·对胡锦涛的又一“棒喝”--在悉尼国际法庭逮捕江泽民令发布会上的发言
·李敖可别“一语成谶”
·The Law and Me: Chinese ‘Law’ v Jennifer Zeng
·论言论自由、新闻管制及中国人民的对策——在亚太地区作家网成立大会上的发言
·亚太作家会决议 控告雅虎
·亚太地区作家网成立大会决议案
·中共发布《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意味着什么?
·Speech on the Chinese Democratic Movement Conference in Canberra
·New Era approaches amidst the echo of History
·Raising a “Child Prodigy” with an Ordinary Mindset
·在堪培拉中國民主運動新聞發佈會上的發言
·《南華早報》評論:流亡中國作家曾錚
·诉江泽民、罗干、周永康、刘京及610办公室迫害法轮功控诉辞(一)
·诉江泽民、罗干、周永康、刘京及610办公室迫害法轮功控诉辞(二)(慎入)
·诉江泽民、罗干、周永康、刘京及610办公室迫害法轮功控诉辞(三)
·《同一首歌》將與納粹標誌一樣永釘歷史恥辱柱
·我们做的事情即将载入史册
·认清中共,就是拯救人类
·胜诉控江泽民案最后陈述辞
·又见红卫兵
·近看郝凤军
·Observing a Hero Up Close
·【人物特写】“这听起来有点像传奇”
·维权绝食与六四学生绝食有何不同?
·我的絕食聲明
·致北京司法局-为什么迫害高智晟?
·我们确有“安全的”维权途径!
·绝食那天,精彩叠起!
·中共為甚麼怕我們餓肚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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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的离婚及孩子"共同抚养"问题

   
   在现代社会里,离婚已成很普遍的现象,澳洲也不例外;而在离婚当中受伤害最深的,往往是无辜的孩子。
   
   从历史数据看,澳大利亚的离婚率在上世纪六十年代以后进入了一个快速增长期,从每年不到一万起上升到七十年代末的每年六万起以上,之后有所回落。在2001年达到一个次高峰之后,又开始逐年下降到2007年的47,963起。
   

   以绝对人口计算,相当于每一万人中,有二十三起离婚案件发生,也即0.23%的水平。
   
   这个数字看似很小,但是,如果以每年约十万起的登记结婚的数字为基数,则相当于每两对结婚的人当中,就有一对最终会走向离婚。从这个意义上讲,离婚的比例还是非常惊人的。
   
   中国人常讲:"清官难断家务事"。可是,在牵涉到离婚、以及离婚之后的孩子抚养问题时,法律还是不得不介入进来,因为已走到离婚这一 步的夫妇,往往已无法通过协商解决问题,只好让法院做判决。
   
   传统上,离婚之后,孩子往往归母亲抚养。可是这样又带来一个问题,孩子在成长过程中,身边缺乏男性成人,因此会有心理上的负面影响。
   
   基于这个原因,上届澳洲政府在2006年对《家庭法案》(Family Law Act)做了较大的修订,更多的强调离婚后由父母双方共同承担抚养责任,比如说,孩子一半的时间跟母亲过,另一半的时间跟父亲过,而 不是象传统上那样,父亲只出抚养费,或只在周末把孩子接过来呆上一天半天的。
   
   不久前,澳洲国立大学的两名教授Bruce Smyth和Bryan Rodgers公布了一份对五千个离婚家庭的调查报告。报告的结论是,总的来讲,离婚后的"共同抚养"制,并没有使孩子的日子更加好过,或更加难过。问题的关键不在于是否由父母双方一人承担一半的抚养义务,而在于父母双方是否继续争吵不休,是否能以合作的态度,理 性的讨论孩子的抚养问题。
   
   另有一些研究人员发现,"共同抚养"实际上也存在很多问题。比如,这些孩子可能被规定一周之内有三天时间跟父亲过,另外的时间跟母亲 过。那么他们可能在很多年之中,每周都要收拾好几次行李,在父亲和母亲的住处之间搬来搬去。而父母离婚后各自可能有不同的生活节奏和 生活习惯,孩子们不得不不断的去适应不同的环境,同时还要小心翼翼的看父母双方的脸色。长期下来,心理压力非常大,有的孩子得了忧郁症。
   
   其实感到压力大的不光有孩子,甚至还有法官。在布里斯本的家庭法庭做了五年法官的Tim Carmody最近就因为受不了这种压力而辞职了。他说,因为孩子的抚养问题闹到法庭来的夫妇,往往都是互相之间非常敌对的。他不得不在吵得不可开交的夫妇和孩子之间做出平衡和判决。五年下来,他觉得心理承受也到了极限,再也做不下去了。
   
   研究人员还表示,现在法庭、律师及社区领袖们,常常会把"共同抚养"简单的理解为在时间和经济上各自承担一半的责任,而不是在有关孩子的重大问题的决定上,来进行协商解决。
   
   总而言之,不管法律制定的再详细,也还是"清官难断家务事"。在我看来,出现这种局面也不奇怪。婚姻本来是一个终身的承诺,家庭本来应该是社会中最基本、最稳定的单位。在人一味的强调个性解放和所谓感情不合的时候,看起来似乎是通过离婚得到了自由,事实上失去的却是一种稳定感,一种天长地久的踏实和温馨,一份美好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以及可以信任和交托终身的人。
   
   而试图以法律来解决人在道德下滑之后所产生的种种社会问题,也只能是"按下葫芦却冒起了瓢",解决不了根本问题。其实法轮功的创始人李洪志先生早就说过:"人类的社会问题太多啦,唯一的出路就是正人心。"只可惜,这条"大道至简至易"的道理,还没有被更多的人所认知、接受,所以很多时候人们就只能是在问题之中去解决问题。旧的问题没解决,新的问题又来了,永远也找不到出路,同时不得不承受人类道德下滑后,所产生的种种恶果。能够置身事外的,可说是少之又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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