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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颠覆国家政权罪”辩 洪 海
国家是人民的国家,中国是13亿中国人民的中国;合法的国家政权必须是人民授权的国家政权,中国合法的国家政权必定是13亿中国人民授权的国家政权。然而,现任的中国政权完全是中共凭借武装暴力夺取,又依靠暴力和欺骗强行维持的霸道政权,是典型的专制暴政,是地地道道的非法政权。它不是人民的政权,只是中共的政权。一党的专制政权怎么能代表国家呢?所以,中共的政权不是国家政权,而是共党政权。因为国家政权必然是人民的政权。而中共却悍然盗取人民的名义,硬把中共一党霸权说成是人民政权。其实它不是,它是中共一党专制的政权。
何为专政?就是一家一族或一党,依仗自己的势力独霸天下,统治天下,强制要求天下所有人都无条件地服从自己的统治意志,统治利益,行使统治特权,而不允许其它任何组织或群体、个人伸张自己的意志。简单说,专政就是暴力专制政权。专制就是暴力专政的制度。
任何专制暴政都是邪恶的、腐败的,都是反人民的、反人类的,因而也是不仁不义的,同时也是无法无天的。对于这样的专制暴政,人民有天然的权利起来反抗它,推翻它。美国宪法就明文规定人民有权起来用任何手段(包括暴力)推翻暴政。美国公民允许持枪,就是为暴力推翻暴政做预设的。只须替天行道,不必慢慢讲道。
然而专制独裁的中共暴政却给这种“替天行道”定罪为“颠覆国家政权”。这是专制的中共当局为保卫岌岌可危的独裁政权而采取的赤裸裸的暴行,是以“国家”的名义对人民实施的最残暴的犯罪。
近年来,中共当局疯狂地逮捕了大批的民运人士、维权人士、宗教人士和异议人士。如王炳章、孔佑平、李 作、刘玉生、刘贤斌、秦永敏、佘万宝、宁先华、许万平、吴义龙、胡明君、李大伟、祝正明、佟适冬、陈忠和、王 森、查建国、杨子立、岳天祥、毛庆祥、高洪明、何德普、朱虞夫、萧诗昌、刘世遵、陈树庆、吕耿松、张 林、池建伟、郭承明、郭新民、欧阳懿、张佑菊、刘 金、
张 健、俞 峰、郭飞雄、师 涛、高智晟、陶君、胡佳……等等,尤其是最近逮捕郭泉、刘晓波等,中共这是旧罪未赎,又添新罪。
中共当局动不动就给这些民族的脊梁、反专制的英雄头上扣上“颠覆国家政权罪”或“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罪名,实际上是以胡锦涛为首的中共专制暴政集团在进一步公然犯下不可饶恕的反民主、反进步、反人民、反人类的滔天历史罪行,他们要一意孤行地如此继续下去,将来是很难得到人民和历史的宽恕和原谅的。
其实,中共残酷镇压的这些人都是些温和的民运人士、维权人士、宗教人士和异议人士,他们对中共“红朝”都是有理有节的。如上面列举的大批的中国民主党人,他们成立中国民主党是按照中共现行的法律公开申报的,也就是说,从某种意义上讲,他们是承认中共现政权的,他们并不要打倒中共或消灭中共,他们只是要谋求中共循序渐进的政治改革,也就是所谓的和平过渡,和平转型。也就是说,他们是在给中共“搭楼梯”,让中共“就梯下楼”。可这个穷凶极恶的中共它偏不“下楼”,它偏要“跳楼”,你拿它有什么办法呢?
至于郭泉、刘晓波等,那就更是中共的“恩人”了。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郭泉、刘晓波等人曾经多次以多种形式“上书”中共最高当局或最高领导人,请求中共当局“自我革新”,“自我修善”,主动步入民主的轨道,早日与世界现代文明接轨,合流,以在未来的历史中保有中共的一席之地,也使中共的历史罪行免遭人民的清算。同时也使国家免于震荡,人民免于灾难。可就是这样的“恩人”,中共不仅不为他们的良苦用心所动,反而恩将仇报,拿他们入狱,让他们蹲大牢,受活罪。难道象中共这样的专制暴政不应该被“颠覆”吗?
面对郭泉、刘晓波等民主自由斗士的入狱,我们深深地知道,要呼吁、央求中共专制当局“放下屠刀,立地成佛”,那不啻是对牛弹琴,毫无用处。中共长此以往的暴虐行径告诉我们,对决心专制到底的强悍的中共,使用批判的武器,充其量犹如牛虻刺于牛背,几乎不起任何作用。要使中共“改邪归正”,就只有拿起武器来进行批判。拿起武器来,象瓮安人民那样,象杨佳那样,中共才会感觉到人民力量的强大,才会感觉到反抗力量的真实。
尽管如此,我们仍然希望中共当局悬崖勒马,回头是岸。如数将逮捕关押的民运人士、维权人士、宗教人士和异议人士开释,并对他们给予应有的补偿,对他们本人和家属诚恳道歉,对社会公开赔罪。同时按《零八宪章》指引,主动踏上民主政治改革的征程。
否则,就是在加速革命的到来,而且是武装革命的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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