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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赋人权 前些天看到有网友讨论“天赋人权”“人赋人权”的问题,一言以蔽之,就是“人权”的源头问题。其实,“人权”的源头,正如世界的起源一样,都是过于玄奥,无法辩论清楚的问题。但是,“人权”既已形成一个概念,此概念的源头却是一个可以追溯的问题。
“天赋人权”这个观念,中国传统文化中是没有的,是近代接受西方的影响,舶来的外来观念。所以,欲求得这个概念的来源,须从这个概念的西方源头去寻找。独立宣言对“天赋人权”观念的这段描述应该比较经典:
We hold these truths to be self-evident, that all men are created equal, that they are endowed by their Creator with certain unalienable Rights,that among these are Life, Liberty and the pursuit of Happiness...
从这段英文可以看出,所谓“人生而平等”“天赋人权”都并不准确的符合原文,而是汉语在翻译过程中的创造性的“误译”。
“all men are created equal”若直译,并不是“人生而平等”,而是“人被上帝造出来的时候是平等的”。人怎能生而平等呢?有生活常识的人都知道,人生下来就是不可能平等的。即使两个出生于同一环境的人,也做不到在任何方面完全平等,何况人生存的环境千差万别,人天生的禀赋差别之大,更是天差地远。
“they are endowed by their Creator with certain unalienable Rights”若直译,也不是“天赋人权”,而是“人的权利是他的造物主给予的,所以不能剥夺”,简而言之,是“上帝赋人权”。
原来,“人生而平等”,“天赋人权”的观念都来自于西方的基督教文化背景,中国人并不具备这种文化背景,如果把原文直译成“人是造物主(上帝)的制造,所以在造物主面前平等”“上帝赋予人不可剥夺的人权”,那在汉语中是显得怪诞的,于是便翻译成了更适合汉语表达和中国文化背景的“人生而平等”,“天赋人权”,但这也就与这个概念的愿意产生了一定的差别。此种差别,并非无关紧要。
其实,不但中国古人没有“天赋人权”的观念,西方人古代同样没有这种观念。这种观念应该产生于生近代,是西方人借助于对其原始基督教隐含着的平等观念的创造性解释,发挥出来的。
说到人的“权利”问题,也是一个纠缠不清的老话题了。在英语中,“权利”是right,right具有“是”“对”的意义,而汉语的“权利”,若分析字面,则是“权”和“利”的叠加,而且和“权力”一词发音、词源都太过同样,所以造成了中国人分不清“权利”和“权力”。
我过去曾写帖子批判过中国人分不清“权利”和“权力”,当然这不是我的什么创见,很多人早就举出过这一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也观察到许多人根本分不清“权利”和“权力”这两个概念。不过话说回来,完全责怪人们辨析不清这两个概念也不对,谁让汉语的造词把这两个词本身就造成了双胞胎呢。如果是外文,譬如英语,power和right,就无论如何不会混淆。
然而,从这里也可以看出,英语对“权利”一词的表述,实在比汉语的“权利”好的多。因为如前所说,right具有“是”“对”的含义,暗示了人的“权利”不能违背正义,把这个观念建基于正义的根基之上。本来,“all men are created equal”“they are endowed by their Creator with certain unalienable Rights”,是根基于基督教文化的上帝概念的。经过几千年的淘洗进化,基督教的上帝概念已经成为西方文化的真善美观念的代表和结晶,所以,西方人的“天赋人权”的right观念,是建筑在深厚的道义基础上的.
而汉语的“权利”一词,但从字形上看,怎么都叫人联想起“争权夺利”。合理的争权夺利,未为不可。但是必须建立在道义的基础之上。而我们中国人的"天赋人权"“权利”观念,因为没有西方那种基督教上帝观念作基础,有人家那种深厚的道义精神吗?如果没有这种道义精神的话,“天赋人权”“权利”“自由主义”等说法,会不会反而会为许多中国人本就已严重的自私自利的性格火上加油?
所以,在中国提倡权利的观念,提倡“天赋人权”,必须要完整的理解这个观念,不能截去它的道义基础,天赋予人的"权利"是right,是"义",不合“义”的“权利”绝不是真正的权利。
2009.1.13
附:网友回复
人权观念不能以《独立宣言》一家来定吧
作者: 贝苏尼
至少还有两个经典文献,《1789年法国人权与公民权宣言》和1948年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
不会法文,英文版开篇如下:
The representatives of the French people, organized as a National Assembly, believing that the ignorance, neglect, or contempt of the rights of man are the sole cause of public calamities and of the corruption of governments, have determined to set forth in a solemn declaration the natural, unalienable, and sacred rights of man, in order that this declaration, being constantly before all the members of the Social body, shall remind them continually of their rights and duties; in order that the acts of the legislative power, as well as those of the executive power, may be compared at any moment with the objects and purposes of all political institutions and may thus be more respected, and, lastly, in order that the grievances of the citizens, based hereafter upon simple and incontestable principles, shall tend to the maintenance of the constitution and redound to the happiness of all.
the natural, unalienable, and sacred rights of man,中文为“自然的、不可剥夺的和神圣的人权”,除了“神圣”可以讨论外,其基本精神来自启蒙时代的“自然法”观念。而且,不论美国还是近现代法国都是明确坚持政教分离的,因此,基督教文化背景只能说是影响,而非决定性的因素,否则美国如何吸纳来自世界各地具有不同宗教信仰的移民?
1948年时已经有5个阿拉伯国家是联合国成员国,因此联合国的《世界人权宣言》连形式上的宗教色彩也不可能具有。
附录:
1789年法国人权与公民权宣言(中英文)http://tigerpaw.blog.hexun.com/9029835_d.html
1948年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http://www.un.org/chinese/work/rights/rights.htm
小小蜜蜂的评论
January 14th, 2009 at 1:20 pm
虛懷若谷博好!
你的文章中一句““天赋人权”这个观念,中国传统文化中是没有的,是近代接受西方的影响,舶来的外来观念。”
比较武断,因为这里有不同意见望参考。
我不是专家,但有人在我的文章后面有跟贴说:
中国古代的天赋人权观念是存在的.只是由于儒家宗师级人物对它的批判而导致了天赋人权观念的湮灭。
当然,比之于自洛克以来的现代天赋人权观,中国古代的杨朱之学还不能算是个完整版,但其四项主旨即:
本生、重已,贵生、情欲四大主张当为世界上最早的天赋人权无疑。
其中又以重已与贵生为根本主张。
重己,就是把个体的各种权力放在一切价值的首位;
贵生,就是将生命存在的机会放在一切社会事务的首位。
虽然从世界文明(学术)史的意义上,我们尚无法考证洛克的天赋人权就是吸收了杨朱与孟轲(这两套相反理论系)的结果,但的确:
杨学与孟学共同组成了为世界上最早的完整的天赋人权观念。
有时间本人会整理一下发表出来帮助讨论。
nile的评论
January 14th, 2009 at 1:35 pm
权利是为道德、法律或习俗所认定为正当的利益、主张、资格、力量或自由。
权力是指特定主体因某种优势而拥有的对社会或他人的强制力量和支配力量。
国家主权是国家政府统治国家的权力。
人权是自然人在文明社会中应有的权利。
在神创论看来,宇宙万物包括权利,权力都是上帝授予。
无神论者自然会问上帝是谁创造的,上帝的权利是谁授予的?
nile是无神论者。nile认为,不存在一个权利的授予者。主权,人权都是人类社会在文明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的社会契约。主权和人权的观念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在不断发生变化。
答案的评论
January 14th, 2009 at 8:58 pm
“人权是天赋的。”这是一个明明白白的判断句。就句子来说,有不明白吗? 有让人误会吗?
如果这句话超出了你习惯知识的范围,你可以问,但不能说这个句子不明白。这句中里的“天”就是天人合一的天。那不是射电望远镜里观察的天。那人,也不是你人体解剖学课堂里手术刀下的人。那天是天人合一的“天”,那人是天人合一的“人”。那是超越你世俗人的存在的存在,是超越你日常社会陈规的存在。你的知识是有限,短暂的,那无限的存在是永恒的。人类有限的知识每日每时变动,可是天外有天,那里有无限和永恒。你的知觉知识可以被科学的仪器探测,你的行动可以说明你的意识,可是那意识之下的“下意识”深不可测。人类暂时存在的“意义”是那永恒的存在赋于的。人权天赋,把人类同无限的存在连接在一起,让人类有了超越自我捆绑的想象力和无限的潜能。对中国人来说就是这“天人合一”的哲学。有了这一“信念”或“认识”,人类才能从根本上脱离人对人的奴役和压迫。读过庄子吗?有了对那无限的意识,你才能建立起人皆生而平等的理念。人权当然要人去争取,但你必须要有真正稳固的立足点才可能去争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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