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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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亦耕文集
·第四章 “三自”的信仰实质——不信派
·第五章 教会绝不能与“三自”联合
·附录一:三自错在哪里?
·附录二:我们为什么要退学?——金陵协和神学院三位同学的声明
·附录三:我们为什么拒绝在晚会上唱社会歌曲?
·附录四:一位神学院讲师为何被开除?
·后记
·信仰,和谐社会的定锤音!
·撒玛利亚的歌
·新年,新时代——新春感恩
·又是一个爱的季节——情人节有感
·对儿童教育与主日学的平衡看法——给家长的几个忠告
·他使人夜间歌唱
·独家春晚,终须改革――中央电视台就是一个餐馆 (转贴)
·掉进“酱缸”的丁光训
·荣誉荆棘路——有法有天,方见蓝天(一)
·荣誉荆棘路——有法有天,方见蓝天(二)
·荣誉荆棘路——有法有天,方见蓝天(三)
·附录1 :中国共产党关于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
·附录2:江泽民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四句话”
·附录3:其他宗教法规参考书目
·附录4:宗教信仰自由的法律保护
·荣誉荆棘路——有法有天,方见蓝天(四)
·荣誉荆棘路——有法有天,方见蓝天(五)
·荣誉荆棘路——有法有天,方见蓝天(六)
·荣誉荆棘路——有法有天,方见蓝天(七)
·从“醋”谈起
·今天,我有话要说
·在美学英语,不能一口吸尽西江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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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心因1000名频死童工而成为“战场”
·学院的信箱
·San Francisco,“故地重游”
·荣誉荆棘路——有法有天,方见蓝天(八)
·教会,中产阶级俱乐部?
·“反革命”,好难
·千里重洋慰“北神”
·荣誉荆棘路——有法有天,方见蓝天(九)
·荣誉荆棘路——有法有天,方见蓝天(十)
·你的教会在“瑜伽”吗?——从基督教诗歌应该学效瑜伽音乐谈起
·我在美国租房子的故事
·2008北京奥运会,要我为你作什么?(之一)
·2008北京奥运会,要我为你作什么?(之二)
·团聚之刻,亦梦亦幻
·后生可畏……
·2008北京奥运会,要我为你作什么?(之三)
·宝宝的安全带情结
·这是感恩的时节
·2008北京奥运会,要我为你作什么?(之四)
·愧对于小宝宝的提问
·餐桌谈话录
·韩国23位人质,牵动的不仅仅是人心
·韩国人质事件是政治事件?抑或宗教事件?
·塔利班获得杀害女性人质的新筹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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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痛悼念卢莉姊妹安息主怀
·我和民工有个约——温州市城郊教会民工福音的回顾、评估与前瞻
·回忆在温州时的情人节
·马丁路德《基督徒的自由》浅析
·“徘徊”在美国和中国之间
·一日望一月
·我在美国读神学——谈谈读神学的点滴感想
·也谈“三自爱国运动”的爱国主义精神
·为震灾而哀哭,愿主爱如江河——为灾难中的中国祷告
·弟兄,您终于出发啦!
·我曾经为减少讲道次数而兴奋
·小议“悔改观”的碰撞
·诗篇121篇研究
·中秋夜、警察情
·小议“结石娃娃”事件
·准强:亲历1291次列车绑死民工事件(转)
·奶奶去世
·唐人街,我心中的郁闷!
·圣餐礼程序设计
·以赛亚书9:6研究
·西风东渐——圣诞节对现代中国的意义
·我对传福音(宣教)的一点体会
·加州8号反对同性恋提案路在何方?
·小区内的印度人和购物车
·“平凡者”的“伟绩”
·太平天国与义和团运动对今天教会的影响哪一个比较大?
·从历史、国情、社会与神学看堕胎伦理
·对《马可福音》结尾处异文的探讨和处理
·以赛亚书的作者争议
·从四福音看“主的晚餐”之不同记载及作者不同的神学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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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马可福音》结尾处异文的探讨和处理

   
    文/舍禾
   引言:
   所谓异文,在汉语大辞典中解释为:“凡同一书的不同版本,或不同的书记载同一事物而字句互异,包括通假字和异体字,都称异文。”这一解释亦可部分的使用在圣经经文上。圣经在抄写的过程中,必然会存在漏写、多写等风险,这些差异就导致了异文的出现。不过,异文本身并不动摇圣经无误的教义。
   本文所要讨论的是《马可福音》结尾处的异文(可16:9-20),这段异文的长度之长,冠所有新约异文之首:共12节,按原文计算共有171个字,按中文和合本计算共有315字。我们将在下面讨论该段异文在华人教会中的使用情况、不同古抄本和不同中文译本所呈现的不同的状况,以及对这段经文的简单评估。

   一、华人教会传统上对本段经文的认识
   华人教会对圣经的认识基本上采取保守的态度,在大陆的教会更是如此。这种保守有客观的一面,也有主观的一面。客观方面是表现在对圣经无误的持守上,相信圣经百分百是出于神的默示,是一字都不能更改的,否则就是偏离基本的信仰。主观方面则是表现在相信和合本的神圣性,一旦有其他版本出现,就会加以拒绝。笔者很清楚地记得,上世纪90年代,教会中出现了《当代圣经》,没过多久,该译本就被很多教会当作异端被处理掉,加上当局曾在某地区以非法出版物来没收《当代圣经》,从此,该译本在那一带教会彻底消失。
   基于以上原因,假如一位牧师在讲台上轻易说马可福音16:9-20是多余的,是后人加的,并不属于正典的范围,那么,这位牧师将会面对很难堪的后果。
   二、本段经文对神学与教义的贡献
   可16:9-20对教会建立教义和神学思想有着重要的贡献。很多教会把本段经文作为宣教的支持经文,更有灵恩派教会把这段经文作为“权能宣教”的圣经基础。 至于神学方面,很多人把洗礼的教义建立在本段经文之上,就是在加尔文的《基督教要义》中,解释洗礼时,也使用这段经文作为支持。
   由此可见,本段经文在教会中具有正典的地位和权威,尽管,今天的学者对它提出很多的质疑,但是,却对教会有着极其深远的影响。
   三、本段经文四个不同结尾的比较
   新约圣经的抄本非常的浩繁,据统计,蒲草纸抄本有88种,大字皮卷274种,小字皮卷2,795种,经课2,209种,合计5,366种。不过,这些抄本大部分只载录了新约的部分书卷,例如四福音书;包括全本新约的仅有59份抄本。
   正因为存在不同的抄本,马可福音才出现了四个不同的结尾,陈述如下:
    1、较长结尾(Longer Ending)
   这种结尾也被称为“马可福音的正典结尾”(canonical ending of Mark)。 记录这段话的抄本数量最多,不过,大多数都是公元九世纪之后的抄本,其中最为著名的是代号为A的《翻页书亚历山太抄本》,以及代号为C的《翻页书以法默抄本》。 学者们认为,九世纪之后的抄本在质素上并非很纯正,因此,其可靠性受到质疑。
   华人教会最为流通的《和合本》正是采用这种结尾,《新译本》则在第8节之后标明了“有些抄本无第9至20节”,但它还是把这段较长的结尾放入经文当中。
   2、较短结尾(Shorter Ending)
   这种结尾较为特别,它是在第八节经文之后加上另外的一节经文,如下:
   
    《吕振中译本》在结尾第20节后面加上了一个注脚,既是对较短结尾的一个中文翻译:
   “有古卷无9-12节,而有下文:他们将受嘱咐的一切事简截地向彼得和同伴报告。这些事以后,耶稣自己,藉着他们,从东从西,把所宣传,那圣而不朽坏的永世拯救,传送出去。”
   到目前为之,没有发现一本希腊文抄本支持较短结尾,唯独一本四世纪的古拉丁文译本的抄本出现这个结尾,该译本的代号为itk。
   在所有的中文译本中,没有一本直接采用这种结尾,不过,它在《现代中文译本》、《新译本》、《吕振中译本》的结尾处会以注脚的方式出现,而《新译本》把该结尾分为两节,即9-10节。
    3、最长结尾(Longest Ending)
   该结尾就是把以上两种结尾结合在一起,形成了“超长”的结尾。支持该结尾的古抄本主要有四份:L、Ψ、083、099。 其中,有些抄本把“较短结尾”放在“较长结尾之后”,《新译本》在注脚中标明了这一点。不过,黄锡木指出,这种说法没有明显的抄本根据。
   中文译本没有出现最长结尾的版本。
    4、最短结尾(Omit Ending)
   该结尾以第8节经文为结束。学者们指出,支持这类抄本的证据不多,但理据最强。 其中,最为强有力的是两个抄本:א01《翻页书西乃抄本》、B03《翻页书梵蒂冈抄本》。
   早期教父支持该抄本的有:亚利山太的革利免(二世纪)、亚利山太的俄利根(三世纪)、该撒利亚的优西比乌(三至四世纪)、意大利的耶柔米(四至五世纪)。优西比乌和耶柔米声称:在他们所认识的希腊文抄本中,马可福音的结尾都是以十六章第八节为结尾。 也有学者指出,早期的新约伪经《彼得福音》也留有马可福音短结尾的痕迹。
   中文译本中,《普通话译本》在第八节之后写有这样一句话:“一些早期希腊本此书到此结束 。”但其后面还是有9-20节的经文。而在2008年5月份新出版的《中文标准译本》则采取了和合本的方式,直接把较长结尾列入经文,并不作任何解释。《新译简明圣经》也采取了同样的方法。
   四、从内证鉴别看本段经文
   综观以上四种情况,虽然各有理由,但所有的中文译本都清一色地采取了较长结尾。当然,按照评鉴学的理论,最短结尾成为最好的选择,这个结论与最优秀的古抄本也吻合;华人学者黄锡木、黄根春 等都持这个观点。
   经文鉴别学有其依循的原则,大致如下:
   从抄传的角度而言,有三方面的考虑:(1)较难懂的语句为可取(2)较短的语句为可取(3)有别于引文或平行资料的语句为可取。以上三方面的原则主要是基于抄写者在抄写的过程中存在着自行修订的可能性,比如,他们尽量把难懂的改成易懂的,以及在意思不大清楚的情况下加上自己对经文的诠释。因此,最短结尾成为原稿最有可能的结尾。
   从内在的可能性而言,有三方面的考虑:(1)写作风格与词汇(2)作者的神学思想(3)根据最近的上下文的可能性。从以上三方面来看,9-20节与马可福音其他经文的文笔、风格,以及语法有很大的不同,而且,9-20节综合了其他三卷福音书的结尾,形成了结尾的“大汇合”。因此,学者们认为9-20节为后期的语句,并非出自马可之手。
   不过,也有人对经文评鉴学的可靠性提出质疑,假如完全以评鉴的手段来处理这段异文,无非会让人忽略神启示的大能。马唐纳就对此提出相反的看法:
     (1)事实上,所有希腊文手抄本,及很多教父都接纳这段经节。(2)以第8节作结尾会很奇怪。希腊文第8节最后一个字是gar(因为)。这字鲜有出现在一句之末,出现在一卷书之末就更少了。(3)如果像某些人教导,说马可福音原有的结尾部分已失传,这个结尾只是后来补上的,那么,我们主论到他的话要得保存(太24:35)就显然落空了。(4)经文内容合乎正统。(5)文中风格,尤其是用字,与第一章极为吻合。这种体裁称为首尾呼应(chiasm),文章的首尾是相似的。
   结论:
   基于以上的讨论,笔者得出简单的结论,以及处理的方法:
   (1)承认可16:9-20是出自神的启示,是马可福音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尽管争论依然存在,但是,既然他最终被确定为正典的一个段落,我们理当接受它的权威。
   (2)鉴于最优秀的古抄本不包括可16:9-20,所以,笔者以为,我们可以用这段经文来教导信徒,但尽量不要用这段经文来构建神学,建立教义。就如我们在上文所提到的,施洗与大使命原本就有着坚实的圣经依据,故此,不必从这里找到它们的依据。
   (3)可16:9-20是可靠的,不仅可以诵读,也可以成为信徒生活很好的指引;它不会领我们进入迷途,更不会影响我们对神拯救大能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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