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中国
为了方便阅读,博讯暂停广告播放,博迅需要您的支持。
[发表评论] [查看此文评论]    福州无日月
[主页]->[现实中国]->[福州无日月]->[牟传珩:中国是一壶正在烧沸的水]
福州无日月
·(10)2008年奥运期间走访北京42天所见所闻所历
·(11)2008.2.24福建“纪委爆炸案”蒙冤亲属走访信访部门的一天见闻
·(12)2008.4.2走访北京的所见所闻
·(13)2008.3.13福建纪委爆炸案蒙冤亲属吴华英《昨被传唤 今被监控》
·(14)2008.4.4走访北京的所见所闻(续)
·(15)2008.8.1上访被扣五昼夜
·(16)2008.8.24返闽再遭监控
·(17)2008.8.26福建“死囚”狱中忧思亲人
·(18)2008.8.28福建冤民向世界人权组织求援
·(19)2008.9.10致温家宝总理一封信
·(20)2008.9.14刻骨铭心的9.14
·(21)2008.9.6冤海无涯苦作舟
·(22)2008.9.11美国9•11和福建6•24
·(23)2008.9.28正义有多远?
·(24)2008.10.1国庆随想
·(25)2008.11.1 深秋往事
·(26)2008.12.412•4全国法制宣传日走访福州所见所闻
·(27)2008.12.30岁末传递亲情的送衣行
·(27)回忆2001年公安办案片段记录
·(28)2008.12.21“6•24”雷人语录
·(28)2008.12.19吴华英就《揭发福清市宗教局贪腐案,访民李小玲被捕》消息的声明
·(29)2008.12.12有感“正常渠道”
·(30)2008.9.20为患难者代求代祷
·(31)2008.12.14不堪回首的往事
·(32)2009.1.5漫漫八年状告路 (转刘晓原律师博文)
·(33)2009年的“猜想” (2009-01-01 10:18:12)
·(34)“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亲属——回顾2008年艰难的历程
·(34)福建“6.24”福清纪委爆炸案审理情况反映(图)
·2008.11.27“福清纪委爆炸案”亲属27日去省城继续向高层伸冤(图)
·被判刑三年的奥运游行申请人 /作者 上海特约记者 曹国星
·(35)“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亲属致驻日大使崔天凯状件(图)
·(36)2008.1.22“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亲属致福建省人大代表的公开信
·(37)2008.11.9“福清纪委爆炸案”杜捷生遭七年枉判“刑满”释放
·(38)福清纪委爆炸:最牛刑讯逼供“经典”语录(图)
·福建活得时间最长的死刑犯卓晓/曹国星(图)
·(39)2006.11.9福建“爆炸案”后的冤案给吴官正的信
·(40)2006.4.27是杀人灭口,还是故意掠杀好人做黑托?
·(41)2008.8.8再揭“福清纪委爆炸案成功告破”的谎言——致福建省政法委的公开信
·(42)2008.10.29手机引出的惊人话题-------之“福清纪委爆炸案”(图)
·福建福清“4.26绑架杀人案”蒙冤者屈死狱中(图)
·福建福清“7.14抢劫杀人案”林青华蒙冤十二载(图)
·福建福清佘祥林案——“无尾案”辩护记实
·  福州警匪勾结案—陈信滔向福建省高院提起的起诉状
·福建二十年“上访乞丐”魏英何以上访 又何以被刑拘 判刑?
·福建福清余良平、余良兴“11•3·8” “入室抢劫”大冤案
·福建福清薛贺明遭刑讯致身陷冤狱长达十二年
·福建福清2003“2·26”非法拘禁林桐开长达五年致残》
·福州“陈凯案”令两任政法委书记落马
·福建——刑事法律适用完善亟待解决的几个问题
·福建省委原宣传部长荆福生判无期
·福建省前工商局长周金伙“双规”前外逃
·福建省委常委陈少勇“落马”
·福建“黄金高案始末”
·(43)福建福清访民欢迎李克强副总理之难忘的一天零一夜
·(44)致福建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公开信
·(45)访民泪尽信访门 人大会议又一年
·福建省委原常委、秘书长陈少勇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46)“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亲属上访过程被传讯、拘留(图)
·(47)中国冤民借“中日韩首脑会议”在日本福冈向温家宝请愿
·(48)福清不“浮清”,天理何在?[视频] /老虎庙
·(49)一份未能递呈莅临福清视察的李克强副总理的状件/心尘(图)
·中国腐败接力赛:福建官场特色
·(50)难忘的第八个除夕夜
·(51)福州海关扣留亚洲周刊报道《温家宝访日与闽侨鸣冤事件》
·(52)(2006)榕刑初字第67号福州中院判决书
·(53)(2002)榕刑初字第231号福州中院一审判决书(图)
·福建“死囚”狱中书(吴昌龙手书本)
·(56)日本寄往福建的二十本亚洲周刊遭扣押
·(57)福州海关、邮局对扣押香港《亚洲周刊》快件的答复(图)
·(58)2009:春节话沧桑
·(59)2009---进京心路(一)
·(59)2009---进京心路
·(60)2009--进京心路(二)
·(61)2009——进京心路(三)
·“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亲属致最高法王胜俊院长一封信
·62、在日华侨冤民联盟向大使馆请愿并致两会代表公开信
·63、两会上访返闽福清信访领导登门“拜访”
·64、“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亲属进京上访致两会代表公开信
·65、“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亲属进京上访登记的表格目录
·66、这个春天,访民心中的北京
·67、2009.3.18福建省委相关信访部门上访记
·两会北京在中纪委信访室门外排队的访民
·68、“车祸”之后感知上帝
·69、冤情连八年 家书无从寄
·70、永春之行
·71、清明节记忆中伤害还在延续
·从孙东东事件看信访制度缺陷
·72、勿让公道停留在人心——看福建省委书记主持信访会议
·73、2009.4.10福建省城上访记
· 74、“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者及亲属致中央巡视组第一封信
·75、“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者及亲属致中央巡视组第二封信
·福州司法为何这样黑——致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王源恩
·福建省福清市78岁老农民因参加维权被判三年徒刑
·王胜俊:要把廉洁公正作为法官的职业道德底线
· 76、“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者及亲属致中央巡视组第三封信
·77、在日华侨冤民联盟参加中国维权人士冯正虎的记者会
·福建维权者的悲歌——纪斯尊入狱三年 (转载)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调查”“福远渔628”特大海难最新进展
·平民百姓在福清市融侨酒店门口看一眼福建省委领导竟然遭到官府监禁
·“赤脚”律师纪斯尊,在申诉状中坚称自己无罪(转贴)
·上访与司法独立
[列出本栏目所有内容]
欢迎在此做广告
牟传珩:中国是一壶正在烧沸的水

   牟传珩:中国是一壶正在烧沸的水
   
   ——石首群体性事件启示我们什么
   
   作者:牟传珩

   牟传珩:中国是一壶正在烧沸的水

   
    6月17日晚,湖北石首市永隆大酒店发生命案,石首市7万名民众涌向街上,连续多次与警方激烈冲突
   
   2009 年以来,中国大陆恶性公共事件频生,特别是最近由邓玉娇刺淫官案引发海内外舆论震荡,导致全民共愤,网络一片谴责之声。我们在这种具有反抗色彩的沸腾民意冲击波中,清楚地看到了中国权贵和普通民众关系上冰炭难溶的现实,任何星火事件,瞬间都可能引发出一场群体性动乱,且会迅速地从地方扩展到全国,促发整个国家的公共危机。今年6月17日晚,湖北石首市永隆大酒店发生命案,石首市7万名民众涌向街上,连续多次与警方激烈冲突。警方使用防暴车辆和消防车辆,向市民扔掷催泪弹、喷射高压水柱;民众则用石块、砖头和酒瓶予以回击,将试图抢尸的武警多次赶跑,多部政府车辆被打砸,永隆大酒店火光冲天,现场秩序一片混乱。
   
   自2008年以来,中国的警民冲突群体性事件已趋高发之势,瓮安群体性暴力事件、孟连警民冲突事件、甘肃陇南事件、陕西府谷县警民抢尸事件、广东惠州骚乱事件等冲突不断,遍及中国。进入2009年社会治安形势更是危机四伏。当前中国两极分化,官民对抗,社会不满情绪加剧,黑社会兴盛、治安形势混乱,偷盗、抢劫、杀人等严重治安事件多如牛毛,群众上访不断,“无利益冲突事件”此起彼伏,这标志着中国社会已开始进入了秩序动荡的高风险时期。正在此时,石首发生民间万人抗暴,挑战官方秩序,使之成为09年以来最大规模的群体冲突事件。这一事件对当下中共“维稳”的头等政治大局构成致命的一击。
   
   秩序本是一种公民约定基础上的合意状态。当一种社会秩序的公正性受到普遍怀疑时,当多数公民的行为与这种秩序抵触时,就意味着社会合意状态的崩溃,意味着公民对这种秩序的否定。于是旧的秩序就可能走向瓦解。哲学家马布利曾在《论公民权利与义务》的第一封信中写道:“公民有权要求社会改进他们的状况。”他还说:“如果不执行法律,新建立的社会就要垮台。”他说:“公民有要求社会改进他们的状况。我认为,人们在结成社会时所规定的法律、契约或协议,是规定他们的权利和义务的一般法律,公民就应当遵守它们;但是,当公民被理性启发和改进之后,还应当使自己为谬见而牺牲吗?如果公民们定出了荒唐的协议,如果他们建立了不能维持法制的政府,如果在寻找幸福的途中走向相反的方面,如果他们不幸地被无知和背信的引路人领上了不应走的道路,那么,你能够毫无人情地叫他们永久成为错误和谬见的牺牲品吗?有了公民的名称就应当不要人的品格了吗?为了帮助理性和维护我们自己的自由而创造法律,应当降低我们的身份和把我们变成奴隶吗?我们追求幸福的渴望,经常反对我们所受的欺骗和暴力,我们为什么不能有权反对那些不能给社会带来所期望的东西的法律呢?难道我的理性向我说:我不应当对自己和我所属的社会履行任何义务吗?……”
   
   引述马布利的这段话,对今人颇有启示:早先,人们是为了追求幸福和自由而制定法律,建立秩序的。这种法律和秩序如果导致了欺骗和暴力,人民就有权废弃它;人民就有权利不维护实际导致了把他们变为奴隶的法律和秩序。人们在让渡自己的权利时,约定秩序之初,就以获得平等与自由及享有不断反思、批判和变革秩序的权利为条件。如果一种秩序建立之后改变了初衷,违背了人民随时有权变革它的承诺。这种秩序也就不再是人民意愿中的秩序了,因而也就失去了秩序的合理性。合法秩序的真正生命力在于,人民有权对它进行依法变革,秩序才能自我更新,保持活力;才能创造出有效的制约机制,防止政府腐败和滥权。
   
   今天,我们社会的当权者坚持说,社会一旦放弃高压强制,就会招致混乱,并以此为由来拒绝变革强制秩序。岂不知,暂时的混乱,正是旧秩序的松动,新秩序的开始,人类趋利避害、自由发展的“节约法则”,足以对未来做出和平和秩序的承诺。苏东波诸国的颜色革命,很快结束了混乱,走向真正自由秩序,已充分力证了这一观点吗?
   
   布鲁塞尔自由大学和奥斯汀得克萨斯大学工作的伊里亚·帕里戈金博士曾提出的著名“消散性结构”理论,并发表了一篇题为“秩序来自混乱”的演讲,首次提出了在“波动中建立秩序”的观点。他认为进化的本身可以看成是通过出现新的更高级的“消散性结构”而逐步发展为一个复杂多样化的生物和社会有机体的过程。为了说明这种过程,帕里戈金非常有说服力地例举了白蚁在完全自由无组织的情况下活动,筑成了具有高度精密结构的蚁穴。白蚁开始时是在地面上随意地爬行,这里停停,那里走走,不断地遗下每一小点不规则的“粘性物质”。这些积存物的分布,完全是无计划、无目的、无规律的、但却包含着发生原理意义上的化学吸引力。因此,别的同类也会聚来。于是,不断增集的粘性物,逐渐结成柱状或屏障状。如果这些累积物彼此联接,便形成一个拱形结构,组成一个复杂的蚁穴的基础。蚁穴的完成,就是从每一个随意的开始行动,最后变成了高度精心修建的结构。
   
   当前中国社会,大江南北随时、随处都在爆发“无直接利益冲突”,不少参与群体事件的民众,本身并没有直接利益诉求,而是因曾经遭受过制度性的不公平对待,长期积累下愤世不满,藉机宣泄,扩大事态,蔑视秩序,酿成骚乱。这些群体性事件,在表面上看彼此孤立,互不关联,杂乱无章,从每一个随意的开始行动,在一个一个的个案经验积蓄中,由点到面,在观念历练和行动配合的相互影响发展过程中,会自然而然地不断实现与更高层面和更全系统的纵横联结,最终为公民社会的全面成熟,奠定基础。这种情况就像一壶还没有烧开的水,初烧时水温震荡、紊乱,但一旦煮沸,所有的曲线都会连接翻滚,在中心凸成井然有序的气泡圆运动。所以我们十分乐观地期待,无数个群体事件发展的结果就是:对官方一厢情愿地“维稳”的破局。
   
   其实,民主的道路并不遥远,当今中国的变革情势,就是这样一壶正在烧沸的水。
   
   ──转自《自由圣火》
   (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Boxun News Network All Rights Reserved.
所有栏目和文章由作者或专栏管理员整理制作,均不代表博讯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