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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是手段,公平是目的,公义是根本 民主是手段,公平是目的,公义是根本
世世代代多少人为争取民主而奋斗,目的是在人类社会实现“大同”——人人平等、公平、和平、幸福。陶渊明的《桃花源记》几乎家喻户晓,空想社会主义的创始人托马斯•莫尔(英国人)的名著《乌托邦》是人类对美好社会的憧憬,都是虚构。马克思的共产主义“各尽其能,各取所需” 理想蒙骗了亿万人,在世界上一度泛滥的结果是扼杀民主自由平等的专制独裁极权政权世界上,千千万万人死于非命。朝鲜甚至在共产主义的旗帜下复辟了变相的世袭帝制。人类社会几千年的历史和现实,一切美好的政治口号、施政纲领、政策制度,以及为社会安定所实行的一切措施,最终是维护少数人得利、多数人受苦受穷,贫富悬殊、社会不公。世界上民主自由世界的大本营、实行《民主宪政》的楷模美国,也不例外,只是程度不同,不像专制独裁极权国家那么突出、尖锐、严重。可以断定,人类社会发展到今天,中国人靠搞政治斗争、民主宪政,想要达到美国过去200多年的民主自由平等境界已经是万万不可能,连现在台湾的民主自由平等境界都达不到。
人类社会几千年的历史和现实,,证明了一个真理:人有自私、没有公义。自私就是“为我”,“为我”与“公义”不能并存。现行的各种社会制度,只不过是用法律、制度甚至各种暴力、战争维持一种相对平衡, 现行的各种社会制度,也就是在各国不同环境条件下亿万个“我”与“我”之间“私心”的动态平衡、弱肉强食的生态平衡。
考察人类“自私”“为我”之心的起源何在?始祖亚当夏娃本是上帝创造的完人,没有私心,“人性本善”,是魔鬼撒但把“为我”之心灌输给始祖亚当,告诉他们吃了上帝禁止吃的禁果,眼睛就明亮了,便如上帝能知道善恶,在魔鬼“为我”有这么大的利益好处的诱惑下,始祖亚当夏娃吃了禁果。从此人类有了私心,违背上帝的禁令犯下了死罪。
可见:人类“私心”与“罪”同源,来自魔鬼撒但。因此,不解决人的罪,人的私心就永远不能解决,因此,民主、自由、平等、和平也就 永远 只能是暂时的、局部的、相对的、有条件的,有统治者和既得利益集团的民主自由,就没有被统治者、被剥削受压迫者的民主自由,那一天被统治者、被剥削受压迫者起来推翻了原来的统治者,不过是利益的重新分配,新的 统治者和 相应的新的既得利益集团取代旧的统治者和旧的既得利益集团。
无论是几千年的奴隶制度、封建制度的改朝换代,还是现代的“革命”、政变、独立等的政权更迭,都是如此。
所以:现存的人类社会永远没有希望!!!恶性发展的前景,只能是越来越黑暗、越不公平、越来越多越激烈的斗争。
根本缺乏的是公义!!!私心与公义水火不能相容。
人人有罪, 所以全人类没有一个人能为别人赎罪!唯有上帝在肉身的显现——绝对无罪的耶稣的血能 为人赎罪;
人人自私,所以全人类无法实现真正的 公义!唯有造物主上帝的 公义 才是真正 的公义。
一切 真正追求民主、自由、平等的人们,唯一成“正果” 的保证是“公义”,真正的公义在上帝,只有敬畏上帝、遵从上帝的旨意,(太6:10)“愿你的国降临,愿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 在地上彻底摧毁旧世界,在地上建立“新天新地”,才是 超越 人类有史以来一切最美好的理想社会的境界。
上帝要在人间实现公义、公平、公正、自由,不是采取“民主”的手段,圣经里没有“民主”这个词。耶稣是要人跟从基督、以基督的心为心、全心、全性、全意、全力爱上帝,爱人如己。如果普天下人民都真正做到了,哪里还需要什么民主、法制、宪政等等手段?
可是,现今的世界,人的罪性泛滥,看哪!黑暗遮盖大地,幽暗遮蔽万民(赛60:2),大多数人没有“全心、全性、全意、全力,爱上帝,爱人如己”。 在这个阶段采取“民主”这一世人公允的手段,能改善一点总是聊胜于无,并无不可,关键是要遵从圣经真理、以神的公义为准则, 在这个大前提下搞民主。
因此,人类社会搞民主,应遵从圣经真理、以神的公义为准则。上帝的公义是命根子!
有人说“假如没有上帝,民主就不如专制。”——虽然不够准确,却也些道理。
没有上帝的公义,不要上帝的、背离圣经的 民主 是跛脚的、残疾的、病态的、变质的、畸形的、人本主义的民主, 实质是不民主的民主。这就是今天的世界普世所追求的民主,背离圣经的民主。
信仰上帝的、遵从圣经为最高准则的民主,是健康的、公义的民主。世界上第一个民主国家美国,就是信仰上帝的、遵从圣经为最高准则的民主的典范,签署美国独立宣言的五十五人当中有五十二人是正统而虔诚的基督徒,另外三人则相信圣经是神圣的真理、成为话语的神, 以及神的亲自介入,曾为美国第六任总统约翰٠昆西٠ 亚当斯,他也当过美国圣经协会之主席,一八二一年七月四日,亚当斯总统曾说过: “美国革命最高的光荣乃是它将民本政府及基督教之原则非常紧密地衔接起来。” 美国的国父乔治٠华盛顿曾在一七九六年九月十九日之告别演说中如此说: “若没有神与圣经而想统治世界是极其不可能的。”
然而当初 美国的立国建国是在特定历史条件下实现的,500年前哥伦布才发现美洲大陆,美国建国前,那里只有穴居的土人,200多年前英国清教徒移民美洲,把基督信仰带来,美国这才有可能建立在信仰上帝的、遵从圣经为最高准则的民主宪政制度。我相信这也是按上帝的旨意成全的。在现代社会生态条件下,没有可能 建成美国200多年来那样的民主宪政制度。
特别是,现在搞政治斗争、民主运动的中国人,绝大部分是无神论者,不信耶稣基督上帝,你 把 美国立国建国的 根基都否认了,怎么能建立美国那样的民主宪政制度?
在中国搞民主宪政, 根本问题 不是要不要照搬西方的 民主宪政制度, 也不是中国的民众素质和国情是否适应西方的 民主宪政制度。根本问题是忽略了西方国家建立民主宪政之前 都是基督教国家!可以预见:在中国没有至少几亿以上人口真正信仰耶稣上帝之前,任何“民主”政权都必然是没有上帝的公义,不要上帝的、背离圣经的、跛脚的、残疾的、病态的、变质的、畸形的、人本主义的民主,以新的一批统治者和新的既得利益集团代替旧的,对 广大人民来说没有多大 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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