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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的先声》---半个世纪前的庄严承诺
没有民主,一切只是粉饰--新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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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民主是全国人民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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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民主是全国人民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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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主义的利刃——美国的民主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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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永丰:暴民运动是政府黑社会化的必然产物

自去年以来,在号称伟光正的共产党(腐败黑恶势力与旧式官僚)领导下,中华大地群体性事件越来越频繁。藏青暴乱,杨佳杀警,贵州瓮安骚乱,陇南骚乱等,直到最近接连爆发的邓玉娇案,湖北石首抢尸案,新疆维族暴乱等,这无不充分说明,在中共腐败黑恶势力与旧式官僚的野蛮统治下,人民群众对当局的积怨和仇恨已经达到忍无可忍,随时都会爆发大规模反抗的时候了。
   关于这种事件,在贵州瓮安骚乱时,贵州省委书记石宗源及其下台的公安局长曽经反省过,但当局决没有以此引以为戒,而是始终把此种事件都归咎于境内外“敌对势力”对所谓虚假繁荣稳定的“喝血”社会的煽动与挑衅,尤其是藏青与维族暴乱,讲得最干脆利落,毫无商量余地。
   关于暴民运动,作为一向主张严格依法推动中国社会良性健康发展与进步的笔者来说,笔者是坚决反对的。因为这种运动,最终所导致的都是本来就是受害者与受害者的自相残杀,与真正的幕后黑手和罪犯没有丝毫关系。
   比如6月10日下午,一名手持木棒,三名手持砍刀的四名年轻人对正在锻炼身体的笔者所进行的伏击砍杀,笔者当时就想,这些人肯定都是无辜的,只是由于生计所迫,再加根本无知才揽这种脏活的。如果我打伤了他们中的某人,这对这类事件的减少根本无助,相反倒是助长了。为此,我彻底放弃了打伤他们中的某人的想法。也便只有在他们的追杀中,拼命逃出包围,绝不伤及任何人。
   那个在我上山时就等在山脚下,下山时一直紧盯着我,见我手握石头,鲜血淋漓,他才极不情愿地给我让开路的人,我虽然明知他就是他们的同伙,我也没有用石头袭击他,否则,怎么会让办案民警没有直接线索呢?
   暴民运动,由于是政府黑社会化的必然产物,所以,便只能是无辜百姓之间的相互残杀与血刃。作为专制暴政,也许只能让普通百姓在如此残杀中煎熬度日。武警、公安和士兵,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人,本身就是百姓,现有制度奴役和盘剥很惨烈的对象,但由于身份不同,在迫不得已时,他们不得不充当黑恶政府的打手。
   政府雇凶杀人,完全黑社会化运作,这在中华大地已经比比皆是,无处不严重地存在着。比如非常猖獗的官商勾结,政府动用黑社会势力强迫拆迁,动不动就打死人的现象,似乎已见怪不怪,非常普遍和家常便饭了,当局也熟视无睹,麻木不仁,绝不给人民一个很公道的说法。举报投诉腐败黑恶事件,很多举报人被做掉或被迫坐牢,当局也不给这些人一个充分的安全保证。
   笔者绝不是直接冲锋陷阵的反腐斗士,笔者只想完善现有监督机制和民主制度,应该说是属于探索阶段的,理性救国的,今年本来打算先找分工作养家糊口的,却被深圳的腐败黑恶势力盯死了,甚至非要置于死地而后快。
   先是3月3日至3月15日,竟然被公安以打人名义送进了拘留所。这可是早就写保证书解决了的事情啊。
   此后,我本以为再不会发生类似事情了,结果于4月初到北京一家公司工作时,到北京还不到三天,就被北京警方与深圳国保挟持着遣送回深圳了。
   回到深圳后,我继续与北京公司联系,准备在深圳做市场,但万万没有想到的是,我不但被深圳警方于4月23日传唤,24日这天,干脆以非法从事社团活动名义再次被拘留15天,直到5月9日被释放回家。这使我实在忍无可忍,只好在拘留所里以绝食抗议这种利用国家机器迫害正义人士的流氓手段。
   23日传唤时,我放在家里的手机竟然被人偷走了。我当时就拨110报警了,但直到今天派出所竟然不立案侦破。
   6月2日至6日,我竟然被深圳国保非法监禁。
   6月10日这天下午,如往常一样,我按时在同一地点去锻炼身体,竟然就遭遇早就埋伏于此的四名陌生男子的差点砍死。
   无论在别人身上,或者那里发生如此暴力事件,由于我不是直接受害者,我也许无资格证明已经完全黑社会化运作的中共地方政府的这种罪恶。但在笔者身上发生的这一系列事件,不知中共中央政府又会作何解释和回答呢?
   
   为何在我被砍杀后,正抱着被砍断的胳膊在酷热的出租屋里养伤,当地警方又为何给房东施压驱赶我家搬迁呢?我被砍杀之后,本来很多报道说是被黑社会砍杀,为何国内网络也要封锁这种消息,国内媒体竟然没丝毫报道呢?并且在我被砍杀后很长时间,我家网络完全被封锁,各种网站干脆上不去,叫电信多次,说是被破坏端口一次,被无端封锁多次,这又到底是为什么?
   
   深圳,这可是中共改革开放的排头兵和试验田啊,怎么就变得这么恐怖呢?
   
   
   
   
   7月6日下午,接督察大队来电,知道了此次投诉的受理编号:200900188
   投诉信
   深圳市南山区督查大队:
    本人郭永丰,甘肃人,现暂住在深圳市南山区。从08年以来,西丽派出所对本人一直有不同程度的侵权行为,并且其存在严重的不作为行为和渎职行为。现特做如下详细陈述:
   
   一、控告西丽派出所非法给房东施压驱赶我家搬迁,严重侵犯我和家人的居住权。
   1、2008年四、五月份的驱赶:
   当时我家住在西丽镇新围村,在南山区国保的指使下,西丽派出所民警多次给我们所居住新围村18号房东施压,该房东不得不以给我家涨房租理由赶我家搬迁。开始居住时2005年9月份房租550元,一年之后涨至650元,两年之后涨至750,三年之后的2008年五、六月份,干脆涨至950元的超房租,赶我家不得不搬迁至现居住地官龙村。在我家离开该出租屋时,房东实话告诉我们,由于当地警察的经常骚扰与施压,他们不得不这样驱赶我们,否则,他们不会一下涨到950元。
   2、2008年8月、12月份的驱赶:
   第一次驱赶:
   2008年8月份,当我家新租住房屋刚刚安顿下来,就遭到房东的变相驱赶,说可以支付刚刚粉刷房屋的费用250元给我家,他们派人找了个我们原来看到只有700元租金的房屋让我家900元租住,我当时坚决拒绝了,所以没有搬成功。
   第二次驱赶:
   2008年12月27日凌晨5点左右,正欲去北京民政部、监察部等咨询成立中国公民监政会情况的我,在深圳市公安局经常与我打交道的国保指挥下,由我所居住地西丽派出所多名干警和保安人员将我强行带到南山区松坪山朗山酒店非法软禁起来。下午2点左右我给在家的女儿打电话得知,在我被拘禁后,我所租住房屋被房东停了水电,家里由于断了一上午水电,家人无法做饭、洗衣服、冲马桶等,并被房东严厉警告三日内必须搬出该出租屋。一个人最重要的就是吃住,住房不保,怎能安身立命?如果没有深圳南山区国保人员的施压,本是平民的房东,何能如此猖狂放肆?尤其是,此前长期与我打交道的该国保人员正好跟我谈起要我到深圳宝安区等什么地方从新租房的事情,以便让我少给他们添麻烦。
   3、据房东多次给我夫人打招呼,只让我家住到一年合同期限届满,不得续租,但按照合同,只要无正当理由,我们有优先续租权。
   如今,房东派保安员再次告我,他们所受压力太大,让我一定按时搬家。
   
   二、控告深圳西丽派出所对我家失窃手机不侦破的行为。
   2009年4月23日上午10点半,我被深圳警方传唤离开家时,手机就放在我女儿的书桌上。可我两点多回家时没有找到,打手机关机。起先我以为被女儿吃午饭时拿走,便没在意。晚上等女儿放学回家问时,她说根本没有拿,她回家以及离开家里时手机就一直放在她的书桌上。此时我打手机,可是通了没人接,很快就被掐断,之后打了多次,就打不通了。我只好拨深圳的110报警,深圳西丽派出所马上派一保安员到我家,算是立案了。同时我也给楼下保安打了招呼,保安查闭路电视摄像。
    24日凌晨,我又再次拨打手机号码,通了长期无人接。
   我想,不偷电脑(新买的笔记本电脑)不偷钱,只偷手机获取我的联系人信息,这还能是谁干的龌龊事情?
   4月3日,因我打算在北京找工作长期滞留,突然被深圳与北京国保于第三天截住,押送我又回到深圳时,深圳国保拿走我的手机,我就给他说,“如果我手机的信息确实能帮助你升官发财,我全部给你,否则,请不要侵犯我的隐私”。国保不好意思就把手机还给我了。我的信息存在手机上,而不是电话卡上,一般根本不用此手机联系,所以他们极难获得这些信息。虽然电话卡就是他们买给我的号码,我从未打算换过。
   而且在传唤的当天空隙里,手机13410810028在被传唤期间被人入室窃走,再加西丽派出所消极对待此事的态度,可以完全判断是深圳警方所为。因为自我被释放回家后,我就拨110查询,给西丽派出所打电话查询,他们都没有给我任何说法。听他们的意思,直到现在依然没有任何侦破行动。比如到我所居住楼下查看闭路电视摄像等什么的任何行动。
   大概5月15日左右,我专程去西丽派出所做笔录,做笔录警察说,这案子从报警当日开始,已交给另外民警办理,叫我去找他。由于各方面不方便,我迟迟未找到该办案民警。
   
   三、控告西丽派出所,对我被四个陌生人砍杀案件处理不力。
   6月10日下午四点四十分,我象往常一样在离住处不远的小山上跑步。路上我碰见一些年轻人坐在路两边,刚开始以为是路人,便没太在意。不过,我还是不由自主地往后一看,突然发现一年轻人站起来拿着一根很粗的木棒向我冲来,我见状赶快往回跑,躲避不及,就被当头一棒,打飞了眼镜。正当我避过这个年轻人继续往回跑时,又被三个手执菜刀的人截住,穷凶极恶的四个人立刻将我团团围住连砍带刺一通暴打,一下把我打翻在地。为了逃生,我从摔倒的地下捡起一块石头吓唬他们离开,四个人这才与我保持了距离。我试图扔出石头打一人时,这人退远了,其他三人又迅猛地扑了上来,我只好又用石头吓唬这三人。这样僵持了一段时间,我发现极难逃出围攻,已经遍体鳞伤鲜血淋漓的我只好快速再摸一块石头吓唬他们,他们这才与我拉开更远的距离,我才有了逃生的机会。在我往回跑时,这四人不能近身攻击,也捡起石头砸我,追赶我。由于我已经跑远了,快到了马路上,他们才没有追下来。
   
   当时,我的左胳膊肘及手臂被砍两刀,砍裂了肌肉,白森森的骨头露了出来,已断开,完全丧失活动能力。左肩膀挨了一木棒;右肩膀被砍了几处刀伤,其中一处刀伤很深;左大腿挨了一棒;短裤口袋里的新手机被打烂;右胯挨了一棒,乌青一大片,疼痛难忍;背部膝盖多处被打伤。
   
   6月10日下午,西丽派出所的警察接到报警后赶来,只是坐在诊所里看着医生给流血不止的我包扎伤口,既不给我拍照也不到案发现场取证,整个过程让我感觉“很应付”。直到6月10日晚,除了录口供,他们没有向我提取任何证据。虽然之后李姓警官又来我家一次,补充做笔录,但从此杳无音信。
   
   当我在南山区法医鉴定所花了很多费用和时间做完法医鉴定时,法医竟然明确告诉我不给我鉴定报告,甚至备份材料,他们竟然叫我找西丽派出所。也没有告诉我任何鉴定结果。
   
   6月30日下午,当我拨西丽派出所电话26620723查询手机被盗与故意谋杀未遂事件的处理结果时,接线员竟然明确告诉我,手机找到后会联系我的,并说由于我不认识这些谋杀的人,所以该案件破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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