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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谓灵魂九 人们常说的“生命”,是指肉体的存活即为生命。人们所指的生命,就是以肉体的存活为依据。如果按照人们常说的“生命”特征来看。人就有着两种生命的存在形式。属肉体的生命和属灵的生命。
属肉体的生命只能做动物的行为。比如:吃喝拉撒,思考,研究,喜怒哀乐,损人利己或助人为乐,看,听,说,动···而这些仅仅是属肉体的行为。属肉体的行为,即便是发挥到极致,还是属肉体的行为。既不能超越肉体生命的一步。
属灵的生命,是生命存在的另一种形式。是属于灵的世界的一部分。是上帝赐给的“光”的行为。属灵的生命能够象光那样,瞬间即逝飞翔自如;属灵的生命能够预知未来;属灵的生命能够看到肉体的眼睛看不到的一切事物,物质;属灵的生命在上帝恩赐下,可以创造各种奇迹。我是说:必须是上帝的恩赐下,才可以创造各种奇迹。
这里所说的“灵的行为”。是指有灵的属性的行为。它与属肉体的行为,是完全不同的行为。虽然,有时在某个人的身上有时表现出属灵行为,同时又表现出属肉体的行为。但是,灵的行为,与肉体的行为是完全不同的行为。因为灵的行为是出自上帝的意志,或者说是出自造物主的意志。而肉体的行为是出自人的肉体的意志和需要。
在一般的情况下,属灵的生命,只有在属肉体的生命死亡后,才能显现出来。或者,经过了死而复生的过程。属灵的生命才能显现出来。只有死而复生后的生命是两种生命同时存在的生命。因为:做为过去的罪的肉体已经死亡,而新的生命是脱离了“原罪”的生命。
如果一个人被圣灵充满,这样的生命,是因为它的肉体的罪恶已经消失,或者被上帝赦免,也会同时显现灵的生命和肉体的生命。
2009/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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