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敬请联署,敬请传播,敬请评论•"公开信"和"公民三有"的简要说明

《紐約時報》2009年9月26日A5版登載有關簽署“和平協議”“公民三有”公開信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开信和公民三有的简要说明
• 敬請連署,敬請傳播,敬請評論 •
就簽署“和平協議”,建設“公民三有”的憲政民主中國
致兩岸領導人的公開信
(2009年9月25日)
發起人:徐文立(流亡美國)、錢達(臺灣)、孔識仁(大陸)
中國國民黨候任主席馬英九先生:
中國共產黨總書記胡錦濤先生:
二十世紀,最令中華民族痛心的是:兄弟鬩牆,血流成河;九州受難,百姓遭殃。
然而,二十一世紀,最令海內外中華民族耽心的依舊是:臺灣海峽,戰劍高懸。
近年,國共和談再啟,給臺灣海峽兩岸人民帶來了希望。
特別,今夏臺灣南部水災和去春大陸四川地震,更突顯了兩岸人民的骨血親情。
但是,只有中國國民黨執政的臺北政府和中國共產黨執政的北京政府進一步順應中華民族的整體願望,簽署臺灣海峽兩岸“和平協議”,正式宣佈中國長達八十餘年的內戰徹底結束,中華民族才有了持久的國內和平的可能,中華民族才更有了共享經濟持續繁榮的可能。
因此,我們敦促兩位先生勇敢地走出這一步,爭當中華民族的歷史功臣,正式簽署臺灣海峽兩岸“和平協議”。
倘若,兩位先生做到了這一步,當可名載史冊,流芳百世,也可共獲世界性的崇高褒獎。
為此,我們建議:
1. 現在中國國民黨執政的臺北政府和中國共產黨執政的北京政府在互相平等、互相尊重的基礎上,通過先期談判建立“軍事互信機制”,確保臺灣海峽兩岸的祥和氣氛。
2.中國臺北政府和中國北京政府談判和簽署臺灣海峽兩岸“和平協議”,核心是要達成“一中、兩憲、兩府”的互不否認的“和平協議”。“一中”是對於幾千年來一個中國的繼承,也是對於未來中國和平民主統一的承諾。“兩憲、兩府”是指中華民國憲法秩序由中華民國政府在臺灣實施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秩序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在大陸實施。
3.談判和簽署臺灣海峽兩岸“和平協議”的過程,應當聽取兩岸在野的政治派別和公民意見人士的意見。
簽署臺灣海峽兩岸“和平協議”將給當代的中華民族帶來一個和平光輝的願景。
我們衷心地希望:
(一) 未來海峽兩岸重溫一九四五年十月國共雙方簽訂的《雙十協定》及其憲政的承諾,以民族和解的精神召開包括兩岸的執政黨和政治反對派參加的“圓桌會議”,以紀念2011年辛亥革命成功100周年,進而召開授權的“制憲會議”,繼承孫中山等先賢建立的“中華第一共和”的憲政理想,尊重1946年制憲國大確立的“中華第二共和”,並且成為發揚光大的“中華第三共和”。
(二) 未來中華民族的家園是“仁義公道、自由均富、人權平等、憲政民主”的家園。
(三) 未來中國是“主權在民”,“公民有業、有股、有產”的“公民三有”的中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文正簡體兩版具有同等地位,2009年9月6日起草。
英文版2009年9月26日刊登於《紐約時報》A5版
英文翻譯:穎恩、凱文)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徐文立 政治流亡者 美國布朗大學資深研究員
錢 達 原臺灣立法委員
孔識仁 大陸青年學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歡迎連署,請將您的姓名和現居住地發接受人以下Email位址和電話:
徐文立 電話:001-401-863-9768 Email地址:Xu_Wenli@Brown.edu
錢 達 電話:886-2-2797-0758 Email地址:davidc133@hotmail.com
孔識仁 Email地址:kongshiren2009@gmail.com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就签署“和平协议”,建设“公民三有”的宪政民主中国
致两岸领导人的公开信
(2009年9月25日)
发起人:徐文立(流亡美国)、钱达(台湾)、孔识仁(大陆)
中国共产党总书记胡锦涛先生:
中国国民党候任主席马英九先生:
二十世纪,最令中华民族痛心的是:兄弟阋墙,血流成河;九州受难,百姓遭殃。
然而,二十一世纪,最令海内外中华民族耽心的依旧是:台湾海峡,战剑高悬。
近年,国共和谈再启,给台湾海峡两岸人民带来了希望。
特别,今夏台湾南部水灾和去春大陆四川地震,更突显了两岸人民的骨血亲情。
但是,只有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北京政府和中国国民党执政的台北政府进一步顺应中华民族的整体愿望,签署台湾海峡两岸“和平协议”,正式宣布中国长达八十余年的内战彻底结束,中华民族才有了持久的国内和平的可能,中华民族才更有了共享经济持续繁荣的可能。
因此,我们敦促两位先生勇敢地走出这一步,争当中华民族的历史功臣,正式签署台湾海峡两岸“和平协议”。
倘若,两位先生做到了这一步,当可名载史册,流芳百世,也可共获世界性的崇高褒奖。
为此,我们建议:
1.现在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北京政府和中国国民党执政的台北政府在互相平等、互相尊重的基础上,通过先期谈判建立“军事互信机制”,确保台湾海峡两岸的祥和气氛。
2.中国北京政府和中国台北政府谈判和签署台湾海峡两岸“和平协议”,核心是要达成“一中、两宪、两府”的互不否认的“和平协议”。“一中”是对于几千年来一个中国的继承,也是对于未来中国和平民主统一的承诺。“两宪、两府”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秩序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在大陆实施和中华民国宪法秩序由中华民国政府在台湾实施。
3.谈判和签署台湾海峡两岸“和平协议”的过程,应当听取两岸在野的政治派别和公民意见人士的意见。
签署台湾海峡两岸“和平协议”将给当代的中华民族带来一个和平光辉的愿景。
我们衷心地希望:
(1) 未来海峡两岸重温一九四五年十月国共双方签订的《双十协定》及其宪政的承诺,以民族和解的精神召开包括两岸执政党和政治反对派参加的“圆桌会议”,以纪念2011年辛亥革命成功100周年,进而召开授权的“制宪会议”,继承孙中山等先贤建立的“中华第一共和”的宪政理想,尊重1946年制宪国大确立的“中华第二共和”,并且成为发扬光大的“中华第三共和”。
(2) 未来中华民族的家园是“仁义公道、自由均富、人权平等、宪政民主”的家园。
(3) 未来中国是“主权在民”,“公民有业、有股、有产”的“公民三有”的中国。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文正简体两版具有同等地位,2009年9月6日起草。
英文版2009年9月26日刊登于《纽约时报》A5版
英文翻译:颖恩、凯文)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徐文立 政治流亡者 美国布朗大学资深研究员
钱 达 原台湾立法委员
孔识仁 大陆青年学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欢迎联署,请将您的姓名和现居住地发接受人以下Email地址和电话:
徐文立 电话:001-401-863-9768 Email地址:Xu_Wenli@Brown.edu
钱 达 电话:886-2-2797-0758 Email地址:davidc133@hotmail.com
孔识仁 Email地址:kongshiren2009@gmail.com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關於“公民三有”簡要的說明
“民有、民治、民享”,是憲政民主的核心。其中“民享”又是三民主義的基礎。我們現在所提的“公民三有”正是把“民享”更具體化。它的基本內涵和解說是這樣:
“有業”:指國家應該提供每個公民充分就業和擁有個人事業的公平機會和待遇。當然,任何一個社會也不可能做到百分之百的就業,但是憲政民主的國家有責任將失業率壓低在最低的範圍之內,並給予失業者應有的失業補助和再就業培訓的機會。另外,應特別強調在就業機會前的人人平等。
“有股”:六十年來,中國大陸由於全體公民的努力,在國有企業中積累了巨大的資產。近年,中國大陸這些企業股份化之後,中國大陸的公民卻一無所得。問題更嚴重在於,中共的權貴集團無償地掠奪了這本應屬於全民所有的巨大資產。因此我們認為,中國大陸的公民有權合法獲得他們應得的國有股份。當然,中國大陸的公民這種合法擁有,需要通過立法的方式取得公平的份額。當然,我們也鼓勵私人企業家,也合理地讓員工佔有企業的適當股份,這只會有利於私人企業的發展。私人企業這個部分,自然不應該由國家干預,是應該通過股東和股東大會與員工集體或員工自由工會和平協商來解決。
“有產”:主要指房產和地產。公民應該合法地擁有私人的完全意義上的房產權和地產權。國家不得與民爭利,和任意剝奪公民的合法擁有的財產,特別是房產和地產。當然,我們充分估計到解決地產問題是一個極為困難的問題,必須通過國家的立法手段,使得每個公民在地產權上人人平等,徹底解決中國大陸農民始終處於二等公民的不平等的地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关于“公民三有”简要的说明
“民有、民治、民享”,是宪政民主的核心。其中“民享”又是三民主义的基础。我们现在所提的“公民三有”正是把“民享”更具体化。它的基本内涵和解说是这样:
“有业”:指国家应该提供每个公民充分就业和拥有个人事业的公平机会和待遇。当然,任何一个社会也不可能做到百分之百的就业,但是宪政民主的国家有责任将失业率压低在最低的范围之内,并给予失业者应有的失业补助和再就业培训的机会。另外,应特别强调在就业机会前的人人平等。
“有股”:六十年来,中国大陆由于全体公民的努力,在国有企业中积累了巨大的资产。近年,中国大陆这些企业股份化之后,中国大陆的公民却一无所得。问题更严重在于,中共的权贵集团无偿地掠夺了这本应属于全民所有的巨大资产。因此我们认为,中国大陆的公民有权合法获得他们应得的国有股份。当然,中国大陆的公民这种合法拥有,需要通过立法的方式取得公平的份额。当然,我们也鼓励私人企业家,也合理地让员工占有企业的适当股份,这只会有利于私人企业的发展。私人企业这个部分,自然不应该由国家干预,是应该通过股东和股东大会与员工集体或员工自由工会和平协商来解决。
“有产”:主要指房产和地产。公民应该合法地拥有私人的完全意义上的房产权和地产权。国家不得与民争利,和任意剥夺公民的合法拥有的财产,特别是房产和地产。当然,我们充分估计到解决地产问题是一个极为困难的问题,必须通过国家的立法手段,使得每个公民在地产权上人人平等,彻底解决中国大陆农民始终处于二等公民的不平等的地位。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