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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阅兵与爱国 剑中
大陆沦陷60周年,无权说话无权参政的小民,怎么会为中共大阅兵欢呼雀跃?不能不说,中共的愚民、洗脑教育获得了某种成功:党国、独裁者的利益成了祖国、民众的利益,党军的荣耀成了全民的荣耀。
我真诚地认为,看那些训练有素的行尸走肉炫耀独裁的魅力与辉煌,无异于一种精神酷刑。地球人都知道,所谓“人民的军队”不过是党军而已。
印尼反华、红色高棉屠杀华人,以及最近果敢地区发生动乱,你可别奢望这些“威武之师”会去保护华人的生命和财产。相反,民众不堪忍受暴政而奋起反抗、要求自由民主、反对强制拆迁,若1975年的沙甸、1989年的北京、2004年的汉源、2009年的石首,这些“人民的子弟兵”就会用大炮轰击、机枪扫射、坦克碾压等战争方式来报答哺育他们的父老乡亲。
军队与刑罚、监狱一样,是人类文明最丑陋的怪胎,是由于人性的弱点而不得不采取的一种非常组织,其使命就是如何高效率地杀人,本身有何值得讴歌之处?除了独裁政权,民主国家谁会搞这种劳民伤财的大型阅兵?
反共不等于反华,爱国不等于热爱党国,而是让中国免受、少受中共政权的伤害------数百名站在“国庆”观礼台上的华人精英,了解这些常识吗?出现在那种场合,向极权献媚,不以为耻、反以为荣,在在说明:中国大陆不仅道德标准下滑,而且,严重缺乏常识。
先有人,而后有国。国家存在的基础和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保障人权,所谓主权亦是为人权服务才具有合法性和存在的价值。简而言之:人权高于主权,即人类推翻(改变)皇权专制、纳粹、苏俄、萨达姆等形形色色的独裁暴政,建立自由民主的宪政国家的理由和原因。任何不以自由民主为基本价值观的独裁政权,无论当时看上去多么强大和不可一世,终究是过眼云烟:
1934年,纳粹在纽伦堡召开全国党代会,举行了盛大的游行和阅兵,被天才导演莱尼•里芬斯塔尔记录在《意志的胜利》里:画面极具冲击力,纳粹钢铁般的意志和“气吞万里如虎”的群体力量喷薄而出,摄人心魄,成为纳粹最佳的公关广告。1945年11月20日,还是在纽伦堡,人类历史上第一个国际法庭、“纽伦堡国际军事法庭”,将21名纳粹战犯推上了历史的审判台。
1940年10月11日,大日本帝国在横滨举行了有98艘军舰、527架飞机参加的“皇记2600年特别观舰式”,昭和天皇登上战列舰比叡,在海军大臣和联合舰队司令长官山本五十六中将的陪同下检阅海军。一时间,战舰如云、强将如林,日本国民无不血脉贲张,“大东亚共荣圈”似乎垂手可得。1945年8月15日,昭和天皇便以广播“终战诏书”形式宣布日本无条件投降。
自1918年11月7日举行十月革命1周年阅兵式,存在了70多年的苏共政权举行了190多次阅兵。1991年5月9日纪念苏联卫国战争胜利46周年阅兵式,苏联总统戈尔巴乔夫面对反对派震耳欲聋的抗议口号和巨幅的抗议标语,黯然走下列宁墓,原计划举行的红场阅兵被迫取消。一度强大到可与美军在全球争霸的苏联红军,而今安在哉?
1757年,满清将准噶尔人赶尽杀绝,空留一个地理名词“准噶尔盆地”。谭嗣同就此感叹:“幸而中国之兵不强也,向使海军如英、法,陆军如俄、德,恃以逞其残贼,岂直君主之祸愈不可思议,而彼白人焉,红人焉,黑人焉,棕色人焉,将为准噶尔,欲尚存噍类焉得乎?”(《仁学・三十二》)
同理,幸而共军不强,否则,至少南韩、台湾等亚洲地区的民众今天都将生活在共产极权的阴影之下,经历大清洗、大饥荒的恐怖岁月。满清、苏俄、日本帝国、纳粹、中共、北韩、红色高棉的历史证明:独裁暴政越强大,对人类的危害也就越大。
另一方面,专制束缚了人的自由灵性和创造力,中共除了凭借一段时期内的低工资、低福利、低人权的所谓优势,不可能依靠科技发明真正地强大起来;要维持独裁统治,只能继续愚民教育,用奥运会、大阅兵一类的伎俩来凝聚、蛊惑人心。
早在1931年,爱因斯坦就对军队、阅兵嗤之以鼻:
“一个能从随着军乐旋律排方阵齐步走中获得快乐的人,单凭这一点就足以让我鄙视他。他错长了一个大脑,一根脊梁骨就足够他用了。人类文明的这个瘟疫斑应该以尽可能的速度消除掉。奉命的英雄行为、毫无意义的暴力行为、和所有爱国主义名义下的胡说八道,我真恨这些东西!”
10月4日,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研究员王鸿飞因为在《爱因斯坦对阅兵的评价》的博文里引用了爱因斯坦的这段话,招来旅加地质学教授嵇少丞的猛烈攻击:王鸿飞“伤害了所有中国同胞的爱国的情感”,王这种人“长了一个大脑,只是出于误会”。(《可笑可悲的王鸿飞!》)
类似嵇少丞这样受过高等教育、长期在海外生活和工作的华人精英,为何遇到与“爱国”有关的问题就不知道好歹了呢?
爱国从来就不是问题,问题在于怎样才算是真正地“爱国”,是为独裁政权添砖加瓦、欢呼喝彩,甚而助纣为虐,还是以自己最擅长的方式,为中国大陆早日进入自由民主的社会贡献自己的一分力量?
在六四大屠杀期间被中共坦克碾断双腿的方政,已经站起来了,那些对中共政权膜拜的人们,还要跪多久呢?
《中国人权双周刊》第11期 2009年10月22日 ,转载请注明出处:
http://biweekly.hrichina.org/home/article/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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