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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一枭(余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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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错误言论的表达权----答客难三则

   维护错误言论的表达权----答客难三则

   一、或曰:维护言论自由是指维护正确的言论和合情合理的意见,似是而非的、错误反动的、不文明不道德的言论,侮辱攻击胡说八道的言论,甚至谎言谣言煽动颠覆、难道也要放纵甚至维护?

   东海答:这是对言论自由这一概念缺乏理解、对现代文明常识缺乏了解的糊话。也是专制主义封杀迫害异己的典型理论武器之一。古今中外,不论是政治、宗教还是文化上的专制主义,往往以维护正确的言论、反击歪理邪说之类名义,剥夺民众及异己的言论自由。

   只是时至今日,这一“武器”已年久失效、破旧不堪,略有水平和见识的专制主义都不屑再使用了。作为儒者再亮出这种古老的“武器”来,是无知,更是儒家的耻辱。儒家本应是文明智慧的象征,负有教化官民的责任,如果本身还有待于进行现代文明常识的启蒙,就太可悲了!

   言论自由乃现代政治文明中一个不可或缺的概念,且不论西方国家,现政府名义上也是认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第三十五条亦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言论自由所要维护的,主要恰恰是被认为错误反动的思想的言说自由(不是维护错误反动的思想)。因为,何为错误反动,标准因时因地因人而异。由于种种原因和局限,最正确进步的言论都有可能被人甚至被绝大多数人视为错误反动,例子俯拾即是。

   对于被认为错误反动的思想言论,可以根据“以言论对治言论”原则反驳批评之,但不能剥夺其言论权。对于某些具有破坏性的言论,政府有权予以一定的限制乃至处罚,但前提是会产生“即时性重大危险”触犯了法律。政府的限制和处罚必须严格依法(良法)执行。(至于纯粹的辱骂诬蔑和明显的谎言谣语,为免环境污染,论坛予以适当屏蔽自有必要。对于性质特别严重、影晌极其恶劣者,受害方还可以诉诸法律。)

   二、或曰:华夏复兴论坛不过是几个有闲之士闲得无聊弄来玩玩的,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封就封吧,封你又不犯法,东海何必与他们较真,何必以自己的高标准去衡量和要求他们?

   东海答:略答三点。

   一,“不犯法”这个标准对华夏和儒家来说实在太低了。这是小市民的标准、商业的标准,不应该是儒家的标准。如果仅仅以“不犯法”要求自己,还奢谈什么仁义道德、内圣外王,奢谈什么格致正诚修齐治平? 二、我用来衡量华夏复兴论坛的是中华文化的标准,也是普适性价值,不高,更不是自己的标准。三、国内外侮我辱我骂我封我的多了,我一般都不予理睬。如果仅仅是“是几个有闲之士闲得无聊弄来玩玩的”,就不要打、不要玷污华夏和儒家的招牌,那么,我会冷笑置之而已。2009-11-1

   三、或曰:东海“名为华夏实蛮夷”题目有问题,以偏概全,一网打尽,全盘否定,太偏颇了,有“泄愤”之嫌。

   东海答:“华夏复兴论坛:名为华夏实蛮夷”的结论是依据儒家精神和现代文明的“双重”标准、依据其行为(“鉴于东海一枭不知悔改,再次发布为汉奸汪精卫张目之言论”而《永久驱逐东海一枭》)作出的,如理,如实。

   华夏复兴论坛对是否封杀“东海派”是有争执的,并非铁板一块的“野”。但是,争论的“两派”最后以管理员信而好古《永久驱逐东海一枭》的华夏复兴论坛公告形式结束,充分说明野蛮占了上风,说明在总体上,华夏复兴论坛就是一个蛮夷小集团。

   我们判断一个群体或“组织”的性质,要看其指导思想、总体趋势和行为结果,比如黑社会,其性质不会因其中有善良和文明人而改变----除非善良和文明成了主导力量,从根本上转黑为白了。华夏复兴论坛当然非黑社会,但道理是一样的。

   “华夏复兴论坛”的行为违背华夏精神,败坏儒家门风,东海予以严正批评,正是对儒家文化和华夏文明的负责,怎么是“泄愤”呢?这未免把东海看得小了。2009-10-31东海老人首发《民主论坛》东海草堂新浪分堂http://blog.sina.com.cn/donhai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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