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家争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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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永海
·合情合理合法地维护自己应有的权益
·维护老百姓的权益从自身做起并用合情合理合法的方式
·合情合理合法应是我们的唯一方式
6月
·请求所有的朋友们都来关心华惠棋一家使悲剧不要发生
·请大家关心古老北京城的拆迁问题
7月
·保护
·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完成
·北京,走调的危房改造
·南池子之劫
·关心被拆迁的老百姓不应有罪
9月
·两位老人今天内两次到天安门广场
·拆迁的消息使我的母亲病倒了
·北京朋友感谢哲胜兄
·我们要理直气壮地起来维护自己和老百姓的权益
10月
·在住房问题上一个副主任医师的不平
·抗议天水市行政当局野蛮强拆郭新民先生的住宅
·就我家实际住房面积反映到“房本”中一事致北京市人民政府的一封信
·就拆迁中的不文明现象、野蛮现象致北京市人民政府的一封信
·就拆迁中的补偿不合理问题致北京市人民政府的一封信
·在拆迁上北京老百姓倍受欺压请关心这个人权问题
11月
·请海外华人为老北京古城说一说话吧
12月
·就北京拆迁中老百姓受欺压一事致全国人大的一封信
·北京市被拆迁居民对目前的拆迁是恨之入骨
·紧急呼吁:广宁伯街17号院的中院、后院正在被拆毁中
·陆玮:要关心群众的中共中央精神照不到我们被拆迁户的身上
2003年
1月
·我们中国最需要的是信仰
·请帮助何德普和他的家人
·北京的拆迁早晚要出现“商”逼民反的事情
·关增礼:致被拆迁户老百姓的一封公开信
·刘凤钢:声援徐永海
2月
·因保卫北京的胡同四合院春节期间就受到警察监视欺压
·春节被监视
·保护北京古城去看留住四合院展览结果被警察带走
3月
·就北京古城拆迁中老百姓被欺压欺诈一事致十届人大各位代表的一封信
·就北京古城拆迁中的问题致海内外朋友的一封信
4月
·徐永海三次告“御状”纪实
·为了维护老百姓在拆迁中的利益我愿意付出自己的生命
·拆迁十年悲喜剧
·我家被强拆的经过
·2003年复活节前我们的家庭聚会点被拆毁记实
·夫妻二人在强拆后的废墟上
·就我一家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侵害以及被逼无家可归一事致全国人大的一封信
·你要维护老百姓在拆迁中的权益就强拆你家
·强拆使我无家可归科研工作不能进行为此致何鲁丽老师的一封信
·在选择学业专业前最好先测测表象能力
·2003年4月20日去天安门前的祷告
·2003年4月21日被抓后的短信
2003年4月21日至5月4日因上访维权被行政拘留13天
·因上访维权被行政拘留13天
5月
·因反对强拆而入狱13天前后经过
·第一线上的一封信
·抗击非典一线的信
·关增礼:我一个中国公民亲身遭遇
·非典时期给护士妻子的一封信
·在监狱中我遭遇防治非典
·为我们被拆毁的家庭聚会祷告
·请求停止强拆
·如果孙中山还活着我会被关到监狱中13天吗
·1920年毛泽东到中南海请愿如果发生在今天
·SARS的到来与上帝的旨意
·我一家的居住权和私有财产权在哪里
·关注新的人权问题维护百姓基本权益——我们的呼吁书
·今年六四我一家只能是彻底地露宿街头了
6月
·就我遭受逼迫与用文字传福音之事致弟兄姊妹的信
·相信科学就应相信有上帝
·拆迁公司就是要激怒老百姓
·近三天发生在北京市政府门前的事情
·在缺乏爱的社会感谢朋友给我带来爱的信息
7月
·默默的百姓维权运动
8月
·老百姓上访就要面对被抓被关
9月
·因拆迁而自焚的人还要出现多少
·自焚者翁彪是英雄
·请告诉我们中国有多少因拆迁而自焚的
10月
·就拆迁中出现自焚之事的公开信
·10月13日我的主内弟兄刘凤钢被抓
·刘凤钢:基督徒就应为主做工、就应不怕为主受逼迫
11月
·主的好仆人刘凤钢弟兄已被抓走20天
2003年11月9日至2006年1月30日因信仰原因被判有期徒刑2年
·我的无罪申诉材料
第一部分:刑讯逼供是犯罪行为,揭露这种犯罪行为是每个公民的职责
·就鞍山市基督徒被警察马毅刑讯逼供一事致全国人大的一封信
·刘凤钢:我所了解的辽宁鞍山市李宝芝“邪教”一案的事实与经过(含附件)
第二部分:揭露刑讯逼供反被判刑,莫须有一案的当代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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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克牧师说家庭教会应敢于保护自己的信仰权利

   
   李克牧师说家庭教会应敢于保护自己的信仰权利
   
   徐永海
   

   2001年12月4日
   
   2001年9月8日,在王美如老秭妹家里,我们见到了李克牧师。李克牧师今年78岁,他已不在“三自会”的缸瓦市教堂“工作”,目前是在家庭聚会为主做工。他的身体看上去还很健康,真是感谢主。
   
   1989年我受洗成为基督徒,施洗牧师就是李克牧师和杨毓东牧师。那几年,缸瓦市教堂只有这两位牧师主要负责工作,而这两位牧师,以后均离开了“三自会”,到了家庭聚会。
   1998年8月15日,在北京基督第六届代表会议之前,作为北京基督教“三自会”的副总干事,李克牧师给会议写了一封信,题目是《认真贯彻宗教政策,加强教会自身建设》。信中谈了三件事,第一,谈了宗教政策问题,其中谈了家庭教会受逼迫的现象。第二,谈了教会内部情况,其中谈了北京“三自会”将一些房产出租给社会单位,却不用来做教堂,使得广大信徒没有聚会的地方。
   
   由于李克牧师敢于主持正义,“三自会”很不高兴,让李克牧师退休回家,免去他的北京基督教“三自会”副总干事一职,其实李克牧师正乐得离开“三自会”。目前,李克牧师带领一个信徒培训班,培训那些家庭教会的骨干,李克牧师还定期到一些家庭教会去传福音。
   这次见到李克牧师,李克牧师对我们谈了一些教会中存在的问题。其中花了很长时间谈了家庭教会如何面对逼迫。李克牧师说,我们一方面要祷告,求主给出路;另一方面要在祷告的基础上,刚强壮胆,我们基督徒要勇于、善于同那些逼迫我们的人做斗争。我们要学会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信仰权利。
   
   李克牧师说,他还专门写了一篇文章《关于党和国家有关宗教理论和宗教政策问题》,为了便于理解,是以问答形式写的。如其中有:
   
   问:宗教信仰自由恢复之后,有哪些法律保障公民信仰自由的权利?
   
   答:中国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权利受到宪法和法律保护,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宗教信仰自由权利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宪法第3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问:目前有哪些专门具体宗教法规?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的《中国的宗教信仰自由状况》中规定:
   
   宗教教职人员履行正常教务活动,在宗教活动场所及按宗教习惯在教徒自己家里进行一切正常的宗教活动,如拜佛、诵经、礼拜、祈祷、讲经、讲道、弥撒、受洗、受戒、封斋、过宗教节日,终傅、追思等,都由宗教组织和教徒自理,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干涉。
   问:信徒在自己家中祷告、读经可以吗?
   
   答:宗教法律规定:对基督徒按照宗教习惯,在自己家里举行以亲友为主参加的祷告、读经等宗教活动(中国基督徒习惯称为“家庭聚会”)不要求登记(不受任何限制)
   
   问:在信徒按正常的进行宗教活动时,如遭到非法干涉时,有何保障?
   
   答:中国对侵犯公民宗教信仰自由权利的行为有明确的惩处规定:如《刑法》第251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非法剥夺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和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人民检察院在《直接受理的侵犯公民民主权利、人身权利和渎职案件立案标准的决定》中规定:对国家工作人员非法侵夺他人正当的宗教信仰自由,如干涉他人正常宗教活动或者强迫信徒退教……情节恶劣,后果严重,影响很坏的行为,以及非法封闭或捣毁合法宗教场所及其他宗教设施的行为等,应予立案。
   
   李克牧师说,我们的家庭教会应该把上面的三个法规(《宪法》第36条、《刑法》第251条、《中国的宗教信仰自由状况》中的那段话)写在一张大的纸上,贴到墙上。经商要有政府发的执照,这就是我们的执照。警察来的时候,我们可以指给他看。我们要对警察说,你们干涉我们的聚会是违法的。
   
   李克牧师和我们均长期接触过农村的家庭聚会,那里的弟兄姊妹曾多次对我们说过,他们真不知道还有上面的三个法规,如果知道,他们就可以理直气壮对警察说话了。李克牧师和我们有一个共同想法,就是希望,用比较大的纸,用比较大的字,把三个法规印刷下来。我们可以将这些印好“法规”的发给家庭聚会,尤其是那些农村的家庭聚会,使我们的家庭聚会能理直气壮地保护我们自己的信仰权利。在这里我们请求弟兄秭妹为这件事祷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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