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家争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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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魂曲文集
·文汇报凶相已经毕露:23条就是要针对那些敢于发表反对立法意见的人们
·不锈钢老鼠的遭遇是对大陆“法制建设”的绝密讽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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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刘荻等三人“取保候审”最后处理结果的几种可能性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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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反对中共申奥
·关于马悲鸣必须立即停止攻击杨建利先生的绝对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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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反美宣传何以大幅降温?! (11/28/2001)
·911事件打击了中共的战略:上海合作组织名存实亡(9/22/2001)
·“能攻心則反側自消、不審勢則寬嚴皆誤”(谈中美撞机事件)
·论萨达姆铜像的倒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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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急了才会跳墙---吴征杨澜通过律师威胁多维等的真正原因
·对贺梅抚养权官司我们完全不应当用种族的观点来看待
·关于同胞曹显庆被枪杀事件,我的一点个人看法
《政论类》
·中国的棋局我们如何才能下好?
·为什么本人在任何情况下都反对大陆武力解决台湾问题?
·大汉族民族主义和我为什么不支持疆独
·为什么“民主”的海盗分金居然会留下一个不光彩的结局?(3/21/2002)
·从民主概念的两面性看否定民主
· 关于民主的必要性,回应何志勇先生的一个极端假设(3/26/2002)
·为什么说对今日中共而言,法轮功甚至比民运还“不足虑”?
·法轮功不仅是反理性,而且明目张胆地裹挟中国民运一同反理性
·驳胡平先生“法轮功成员在世俗政治中将会有不同的政治倾向”之怪论
·逐段点评伪劣民运奇文《究竟是谁伪劣民运》
·关于“九评”和“退党”告法轮功及全体法轮功人士书
·我們曾那樣地愛過這個祖國
·爱祖国人民,也相信自己的祖国人民(答汗青先生)
·简论中共为什么能够战胜国民党政权
·中国需要独立于民运和共党之外的“第三势力”
·美好的期望真的实现得了吗?----答洪哲胜
·“中国的演变只有2条路”之分析是真正大智慧的体现
·杨支柱不要错怪了王怡---关于中国民间民主运动战略的再思考
·救人才是硬道理---关于中国民间关注刘荻活动的战略性思考
·安魂曲答云生:有关刘荻一案的第三回合商榷
·关注刘荻签名活动第一阶段结束宣传行动策划案(征求意见稿)
·接受假名、网名签名有一个政治和法理上的强大理由
·民运更新换代刻不容缓,目前“老人当政”局面极不正常
·我们凭什么可以集体嘲弄民运而心安理得?
·“先启蒙后民主”的理论是根本行不通的(答公民大联盟)
·民运进行民意投机是不可能的
·理直气壮地批评王丹
·为什么说“民运刊物可以理直气壮地封杀反民运言论”?
·請問丁凱文究竟有什麼充分的理由指控“民運支持台獨”?
·论胡“协调人”的倒掉
·荒诞政治小说:胡曾劝人
·不顾基本事实为茉莉“一股暖流”百般辩解,是一种正确的态度么
·冼岩先生:究竟是您的良心还是理性让您写出这样荒唐的文章?
·请马悲鸣证明江泽民治下“各方面发展最快”
·是共产主义的邪恶,还是“救民于水火”之“道德感”的错误?(同舞萼网友商榷)
·被庸俗化地利用,不等于他们就不是英雄
·殺害平民與“正義”扯不上關系
·满足如下条件,本人才可能支持台湾独立(12/16/2001)
·从美国大选看俄罗斯选举制度的好处,顺弹选举团以及戈尔阵营等
·虚拟政治分析:布尔什维克、孟什维克,分歧、矛盾和底线
·阴谋和政变才是他们的本能---再评马克思主义信徒们的真正信条
·中国人不应当以“汉奸”这样的称呼为荣(12/19/2001)
· “独立知识分子”真的有必要以“独立”做标榜吗?(3/22/2002)
·惊人发现:鲁迅评芦笛!
·笑看“版主论坛”
·英雄非文人(虚构,纯属幽默)
《六四类》
·我的八九并不完整(为纪念六四运动13周年作)
·试解六四最大谜团:邓小平一定要血腥镇压的真正原因到底是什么?
·再谈六四屠杀最大动因“收买人大常委不成功”及相关资料补遗
·三谈六四屠杀: 杨家兄弟与六四开枪杀人的关系(兼答范似栋先生)
·四谈六四屠杀:坦克,杨家将和武力违宪(兼答范似栋,芦迪先生)
·六四失败结局现在看来主要原因还在于:学生市民改革派缺乏意志力、无人敢担待
·六四后硬顶下去,中共会不会自己起变化?
·关于六四的最后机会(答“向大家学习”网友)
·我们应当首先反思六四绝食的错误
·关于六四广场不撤的责任问题,我的意见是无人应当对此负责
·关于六四的经验教训,逐条简答封从德先生的提问
·我是怎么知道“北高联”的及其它(答封从德)
·关于空校运动和广场开支,回应封从德两个问题
·关于广场领导层和一般高校学生间的缺乏沟通,与封从德探讨
·对死伤人数的“巧妙”说法,反映了大陆中共政府对事实真相的故意回避
·新版伊索寓言---狼与小羊
·立马横刀单挑马悲鸣
·请为六四中共军队开枪辩护的D先生直接回答我这八个问题(2/13/2002)
《史谈类》
·文革中欠下人民血债最多的从来不是造反派(以此支持重写文革史的努力)
·以毛泽东为首的中共假抗日真叛国的历史铁证
·同情华国锋
·张学良一生虚伪,并不仗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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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马横刀单挑马悲鸣

   早就听说马悲鸣有个什么“中共万恶、独善六四”的著名谬论,却一直没有正眼去瞧它,因为在安魂曲看来,这样的谬论其实是根本不值一驳的。不料最近马悲鸣却因多维赏脸而得意洋洋地自诩为“舌战群儒”、欺负大家论坛无人起来;看来不给其人点颜色他是不知道天高地厚的了,特用了三分钟时间,挑出马悲鸣“中共独善六四”论的一处致命立论错误下手、彻底击垮其谬论的整个逻辑基础,以正视听。

   1、马悲鸣既然一再强调中共“独善六四”,说明他必认为“六四平暴”是“中共”,也就是中国共产党的功劳;

   2、既然马悲鸣认定“六四平暴”是中国共产党的功劳,那么他就有责任具体指出:中国共产党在六四期间,究竟是通过什么样的角色、地位来具体参与“六四平暴”、并因此立下“独善”之功的;

   3、需要提醒大家的是: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有“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这样一句“基本原则”,但同样在这部宪法中,还明文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最高权力机关;在其他的法律法规中更具体规定了可以代表“国家最高权力机关”行使权力的具体机构和行使权力的方式方法。希望马悲鸣在解释自己立论时不要忘记这一点;

   请大家不要着急,我先不亮出我驳斥马悲鸣谬论的全部底牌,但只要马悲鸣敢顺着我前两个问题(第三个不是问题,是提示)正面解释下去,我就有绝对的把握很快让他最后陷入逻辑上站不住脚的境地,从而一劳永逸地把“独善六四”论扫入历史的垃圾堆。当然前提是马悲鸣得陪我玩的这个胆量:)

   ----另外马悲鸣除了犯下这个主要的逻辑错误之外,还有一处明显的漏洞-----这就是他从来没有解释过:他究竟依据六四当时的哪部中国成文法,来认定学生占据广场属于非镇压不可的“非法割据”行为。这一点,也请他给个明确的说法。

   需要提醒马悲鸣的是:光用“国际惯例”来解释你的“非法割据”理论可是不大符合你自称最推崇的“法律精神”的------因为假如“国际惯例”可以用来证明“学生非法”的话,那么作为“国际惯例”的其他东西,比如民主、人权、新闻自由原则等等,岂不是更可以早就用来反证“中共非法”,因此“六四有理”了么?其实在西方不少国家,类似“非法占据他人及其公共场所”的行为是确实有着明确的法律条文去约束的,否则人家也无法对类似行为采取法律行动。 马悲鸣你不要一会儿高举“法治精神”的大旗来指责学生非法、一会儿又高叫什么“国际惯例”却丝毫拿不出任何在法律上经得起推敲的理由,想好坏均沾、里外通吃可是想得太美了。

   ----立马横刀准备单挑马悲鸣这个腐儒的安魂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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