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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山东淄博李建平先生呐喊

车宏年 执笔

   自由撰稿人山东李建平先生6月30日被中国政府以“诽谤政府罪”正式逮捕。李建平5月25号被派出所叫去,要求他交出护照,叫去理由是他利用网络媒体发布所谓:煽动性言论颠覆政府的言论。第二天早上5名山东省淄博市网络检查委员会的工作人员到李建平家,把李建平带走。28号早晨淄博市张店区公安局持拘留证搜查李建平家,带走了他的手稿、银行存折还有国外寄来稿费支票,随后又到他的公司里搜查他的手稿。

   李建平1966年3月7日出生于山东淄博淄川区龙泉镇龙二村1988年考入上海建材学院,1989年“6.4”学运其间,担任上海大学生联合会主席,高自联常委。还曾经是上海大学诗人联合会主席。在校其间曾用名李若,“6.4”后改名李建平。毕业后辞去去美国、留上海的机会回淄博。2003年买了电脑,后来查看海外的一些网站,并试探着写评论文章,以后就一发不可收拾。

   6月30号,检察院批捕了李建平先生,理由是涉嫌诽谤政府。我们山东朋友听到这一消息,深感无比气愤。当局采用“涉嫌诽谤政府”,抓捕李建平先生,从法理上讲说不通,政府这一做法也是骇人听闻的,是对言论自由、表达思想、批判政弊的继续打压。我们针对政府这一荒唐做法表示强烈地抗议。我们从李建平先生40多篇文章中,可以看到他大胆批评时政,论述自己的观点,这些都有利于政府改进执政水平,对此政府理应给以支持,而不应该使用手中的权力加以报复。公民写文章表达观点批评政弊,这类文章虽然有些严厉、激烈、尖刻,对此政府应严格区分“言论自由”和“诽谤罪”,应该保障人民有检查、批评政府的言论自由,而不能视为罪行。任何为了保护政府名誉、使政府免于难堪、掩盖政府错误行为、都是违背宪法精神的,政府没有权力剥夺公民言论自由、表达思想和批评政弊的权利。

   种种迹象表明,李建平案是一起新的“文字狱”政府制造“文字狱”不仅侵害了李建平言论自由表达的权利,更对他的亲人和家庭遭成伤害;政府制造“文字狱”,企图来掩盖它的执政腐败;政府制造“文字狱”,剥夺公民批评和抨击政府的权利;政府制造“文字狱”,继续对公民进行政治迫害;政府制造“文字狱”,是继续对社会进行恐怖统治。

   我们希望政府不要再继续制造“文字狱”冤案,停止迫害公民的一切行为,以普世人权观念为准则,在现有宪法和国际人权公约的基础上公正处理李建平案。我们将继续关注李建平案的进展。因为,它关系到我国社会文明是否大倒退,关系到我国司法是否大倒退,关系到我国人权是否大倒退,请山东省淄博市当地政府权衡利害关系,不要成为国内和国际上唾骂的对象。

   山东:车宏年(执笔)孙文广、牟传珩、李昌玉(山东大学老师)、张名山、王金波、陈清山、陈延忠、史晓东、姜福祯

   (2005年7月16日)

议报2005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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