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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薛涌 很荣幸,笔者一篇短文,引来薛涌兄洋洋(上)(下)连载大作回应。下面我想尽其所能简明地澄清一下事实和我自己的看法。
首先说明,我并无缘拜读薛涌所提他在新加坡《联合早报》上「自由女神形像黯然」和「再论言论自由」那两篇大作,我只是在多维网上读到了中国大陆学者王小东先生的文章,他击节赞赏薛涌上述「精彩」议论,并在自己文中大段引用。笔者当时正准备为一家专栏撰搞,觉得所引故事是个可议之典型,且是一相对独立的案例,也无理由怀疑王先生(会否准确引用)的诚信,遂就该案写成短文寄至专栏交差;但因为所据者仅是王文所引的薛涌叙述和议论,毕竟未看到薛全文,为谨慎计,我只以「一位朋友」代之。拙文纯对王文中所引案例及议论而发,所以谈不上对薛涌两篇大作引用不够周全的问题。
后来,笔者又考虑到多维网上王小东文章(连带引文)已为多维读者所浏览,为负责任也为平衡计,我也寄了拙文拷贝给多维网,这就是拙文在多维网上「赫然」出现的由来(多维的声明也说清楚了)。因此拙文出现也与多维网是否有「误导读者」的「编排方式」无关。
至于薛涌对该案例的答辩,我以为是在一个简单清晰的问题上绕圈子,以至把他自己都绕得有点糊涂了。
一、 关于「抗议」是否属于言论自由范围,清清楚楚,连薛涌自己也不否认。而薛原文也就只是「引来抗议」几字,并未有薛涌答辩中的那些「抗议」的具体内容。所以,严格说来,薛涌洋洋洒洒讨论的言论自由的「两个层面」云云,属于无的放矢。
退一万步,即使就内容论,倘若一些听众抗议的言论没有伏尔泰那种捍卫对手言论自由之气度,甚至要人家「闭嘴」,虽缺德,但仍然是言论,不是拳头。而马赫尔也有权说出要对方「闭嘴」之言,双方都不是政府,都无强制性钳人之口的权力,斗嘴而已,都仍然在宪法保护的权利范围之内。「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伏尔泰式的雅量毕竟不是人人都拥有的。这种在宪政体制背景下公民之间的口水战,与中国大陆由全权政权强制一方闭嘴,然后在背后撑腰操纵臣民从裁判席上骂下去的「群众运动」景观,显然是风马牛不相及的。
二、 关于两家公司抽回对马赫尔节目支持一事,薛涌大大赞扬了一通美国大学里捐款支持学术的规范,并教导说「美国的社会应向美国的大学学习」云云。其实,此事更简单,其关键点在于两公司开初在为支持该节目而签订的协议中,是否载明了类似「无论贵方节目内容如何,我方均无条件资助,不得撤回」的条款;亦或是并无此类条款,因而公司的支持与否,是公司的财产处置权,应由公司自行判断决定。如果是后者,则无关所谓「控制言论」的问题,而是如笔者曾说的「道不同,不相为谋」的问题。况且,天下形形色色倾向的公司何其多,你不支持,有人支持,我何必吊死在一棵树上?不象国家垄断,实质只一家「公司」,你无所逃遁于天地之间。这里我有一赌,倘若马赫尔要去法院起诉两公司控制言论,阻碍言论自由,我断言他必定败诉。谓予不信,请开下赌注,笔者必定奉陪。
三、关于马赫尔本人是否受到政府压力要他道歉一事,薛的答辩并没有提供新的材料,因此笔者原先的判断仍然有效,兹不赘。至于薛涌答文中所提及的其他事件的材料,如实有其事,我个人判断,在有些事情上当局做法是有不妥之处的。事实上,《纽约时报》等媒体也对之进行了猛烈的批评,这些批评(以及薛涌等各种个体或团体的批评)的存在本身,事实上是颇说明(美国究竟是否有言论自由这一)问题的。
其实,薛涌并非不知道他前举案例并不构成对言论自由的侵犯。他所抱怨者在于他认定笔者以为「只要不违背现有的法律,就无问题可言」。但关键恰恰在于,我们讨论的核心,正是他的故事是否构成了对言论自由的侵犯,也就是是否「违背了现有的法律」。至于法律制度之改善等等,是题外话,是另外文章讨论的大题目了。
多年不见,薛涌兄对笔者似乎已隔膜多多,竟说我「似乎认为美国的制度完美无比」,幸好笔者刚发表过几篇批判「完美主义」的文章可作案底。至于说看不到「对美国社会有何批评」,那的确是薛涌见闻有限了。笔者恰恰在最近一文中,就对布什政府的政策有褒有贬;过去亦曾撰文批评过美国社会的问题,不知薛涌是否有兴趣查阅审核?若有,我定当奉寄若干。
当然,我曾指出,在当前的危机与战争时期,美国社会的自由与安全的平衡点必然要向安全的方向有所移动,而目前关于言论自由的讨论,正是这种移动过程表现。笔者对现在美国国内自由的判断是,移动并未伤害到美国立国的根基,尚未损害到基本自由。
薛涌对于只在中国时才有「不同政见」而来美国后就不见对美国有何批评的人颇为不屑,认为批评美国之敌人既无需勇气,(在大多数情况下,特别在中文圈里)也无须智慧。笔者愚钝,只知「有好说好,有坏说坏」是最基本的原则。而刻意的标新立异,并不具有道德上高人一等的优越性。 在某些时候,在言论自由环境下,故意说一些自己亦未见得相信的反潮流的惊人之语,甚至有矫情之嫌。说到「智慧」,据笔者有限的阅览,一般而言,论及西方的渊源与现实,确是英文(不涉其他西文语种)作品较有智慧和深刻;但涉及中国的历史与现状,恐怕还是中文作品的智慧多一点(只是大抵!)。至于说话的「勇气」云云,众所周知,只是在哪种「语境」下才需要的。就说薛涌欣赏的「英文圈」里吧,说出「大家都不想听的话」的人,最显著的例证之一是 MIT 那位特立独行的乔姆斯基(Noam Chomsky)教授了,除了语言学成就外,他也用学术语言把西方文明从根底骂遍,特别诅咒美国体制及社会,然而却在美国乃至全球学界赫赫有名。而说出「主流意见」的学者,鲜少有如此出风头的。其实,每个人(特别是华人)都清楚,说什么话危险,危险来自何方,言者将付出哪些代价,行者更要
付出何种代价,大家心知肚明。因此,我自己虽然(无勇气无才干)没有参加政治组织,但对长期以来为改善或改变故国社会现状而从事政治活动的朋友是很钦佩的。虽然其中问题不少,但人所共知,唯有不做事才没有任何问题。他们是实践者,付出了代价──有家不得归,有国不能回──而且还将付出更多的代价。笔者「虽不能至,心向往之」,唯祝福他们,并在有限范围内自己也向国内说说话弄弄墨而已。很多未从事政治活动的华人朋友学人,其实也极关心国是,写了不少评论中国与美国的妙文。为了自己及家庭的基本权利不受干扰,他们有时用笔名,有时使真名,视文章批评对象而定。笔者也极为欣赏他们的智慧并尊重他们捍卫自己(免于恐惧的)权利之方式。上述二者,殊途同归而已。笔者自己唯有一点卑微的愿望:双方各行其路不必相互挖苦,则中国幸甚。不知尊意如何?
最后,笔者想声明,在与薛涌兄讨论言论自由问题上,我以为我已把自己的想法说清楚了,因此这是我的最后一篇。虽然在一般心理上,辩论问题时,人们总乐于说最后一句话,写最后一篇文,成为最后闭嘴者。因为说在最后,比较象结论。但笔者不敢效法。那种没完没了的恶性循环往往耗时耗力,且无新内容。大家都有很多事要做,因此,今后我不想回应任何有关此问题的文章了。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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