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诠释监狱里的刑中刑、罚中罚 ──陈增祥维权记
大问题、小问题
公民的权利应该受到保障。这已经是个不必争论的话题。公民的权利如何受到保障,却是现实生活中的1个大问题。这个大问题中自然包含了许多小问题,伸手一抓就是一把,难计其数。
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是社会进步的标志。但是,法制是否等于法治,却是现实生活中谁都看得见的1个沉重话题──这些问题中的某些“小问题”,其实可以导致两个境界:一是可以弄死人,二是可以让人生不如死。弄死人的问题经历得太多了,已经不会令人闻而失态了,比如矿难。生不如死的问题能直观感受到的人并不多。这些问题的卑劣和残酷,但凡有一点良知的人见了都会发指。可是,如果有人将这些令人发指的问题加以修饰、再包装,作为品牌推向社会,以捞取政治资本,谁信?我信!因为我就在这样令人发指的地方为囚7年,并且就这些令人发指的问题进行过一系列的维权活动。不用细说,各位朋友已经知道这是监狱。
抗争必然导致罚中罚──严管
在下是因为政治异见入狱的。
政治犯在四面墙里,尚且要遭受令人发指的摧残和蹂躏,更遑论其他刑事犯了。但政治犯区别于刑事犯的地方就在于他们骨子里的抗争精神,但也恰好是这种抗争──依法维权的抗争──导致我在监狱里吃尽了苦头,真正体验到了生不如死是什么滋味。我在监狱里的维权未有结果,回到社会上后我做的第1件事是继续着这个还没有结果的维权活动。
监狱是刑法的执行机关。《监狱法》也已经出台多年了。监狱里至今仍然在上演着许许多多有悖于法律的悲剧。本本是本本,(指法律),框框是框框(指潜规则):你弄你的,我玩我的,貌合神离,两不相干。由于稳定是重中之重,维权就被当作不稳定因素:在监狱里就是罪犯意识淡薄,就需要强化,而强化的方法就是让你尝尝刑外之刑,让你知道罚中有罚。
头不点地活受罪的监管“艺术”
“杀人不过头点地”──小子,假如你这么认为,你也未免太无知了吧,我就是要让你头不点地活受罪!为囚之时,从行为艺术的角度讲,我该妥协的都妥协,尊严不能妥协。就是这点筋筋骨骨的挺劲,最终让我涉足了就是在监狱里也是极少数人才能涉足的狱中之狱──严管队。
今天的我有时突发奇想:如果能模拟1个严管队,让那些关注中国人权状况的朋友们、也让那些高高在上的官老爷们在这里边住上10天,多好!
就10天足矣!时间再长一点,就没有人愿意到这模拟的严管队体验生活了。而我在严管队里却整整呆了2个月。
监狱是个让人无奈的地方
监狱是个让人无奈的地方。在监狱里维权也就更加让人感到无奈──我曾经无奈到了以绝食而抗争,仍然是无奈。今天的我,从法律意义上讲已经回归社会享受“自由”了。在这“自由”的三维空间里,我为在监狱里被践踏的公民权利坚持维权下去,难道就能“有奈”吗?无奈中的有奈之举,我选择了网络这样1个平台。我借助网络向那些关注过我的朋友们呼吁:我将把这一维权活动继续进行下去。
不是为了报复,是为了正义。我也没有能力报复那些酷警恶吏。但如果法律有尊严,那就应该给我1个说法。草民为囚,维权也就是茕茕之言;草民也是公民,即便为囚──那些法律意义上应该享有的权利,我也应该依法得到保障。应该是应该,却未必能得到──我知道。我就将踏上的这条维权之路荆棘丛生,机关暗伏……但我不能不走,不为其他,只为自己,为我这小小公民的做人的尊严!
民主论坛2005.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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