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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医院自然可以张狂
沧海一叶
卫生部组织的调查组已经从哈医二调回了北京,查了一个月,到底查出了什么问题呢?卫生部没有公开,我们也不好猜测,能知道的是现在卫生部的调查组已经要求哈医二尽快恢复病历了。
一个月,就连一张病历都查不清楚,还要疑犯哈医二自已来查,这病历本就是哈医二改的,几个月前改病历就是为了脱罪的,让它自已来查,来恢复,岂不是再给他一个机会来改病历,为自己脱罪。这就跟让一个杀人疑犯自已来找证据证明自己有无罪一般,结果如何,可想而知。卫生部领导者果然是比我们高明,卫生部的调查组思维能力就是比我们高明。
这哈医二事件本来就是一个很简单的刑事案子,本来就不是一个医疗纠纷,只因为医院是国家的,是卫生部管的,所以卫生部就介入调查,而原本专门办刑事案的司法机关也就被卫生部硬生生的排除在外了,医生与医院都被卫生部用医疗纠纷保护下来了。
患者家属买来的药被偷,这是医疗纠纷吗?如果是,哈医二的医生们钱袋被偷,也就只是偷儿与医生的个人纠纷了;患者不能用的严重过敏的药用了,结果是患者死了,这是医疗纠纷吗?如果是,向哈医二的医生们捅两刀也就是个人纠纷了,当然你可能会说药跟捅两刀怎么会一样,那我们天天给你打上十支的杜冷丁,连着打上一个月如何,这也是药。。相信没有人会认为这偷药与捅两刀是个人纠纷,就是认定哈医二这次的天价住院费的医生们也都不会认为这是个人纠纷。可是卫生部、哈医二与哈医二的医生们,就这样子认定了,不单单是他们这样子认定了,连我们的司法机关也这样子认定了,“如果涉及刑事责任,我们就立即介入”。我想笑,可是我笑不出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被如此贱踏,司法工作人员还在振振有词的为犯罪嫌犯辩护,还没有涉及刑事责任呢?真是想给他每天打上十针的青霉素连打两个月看看,是不是不涉及刑事责任。
医生与医院吃回扣,于是药只往贵里开,方子往大里开,一切可以用的机器都用上,反正患者有几个能看出来,真是能看出来也就不上医院了。就是实在离了谱,搞出了人命案子来,没事,还有卫生部让我们自已来找证据证明自己有无罪呢?还有司法机关帮着我们呢?谁叫我们都是一家人。
于是乎,医生与医院就张狂无比了,无钱无势的小民们命就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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