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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人权宣言>纪念日谈人、人权与中国未来
<世界人权宣言>在1948年的今天诞生,53年过去了,她离我们的中国人竟还这么遥远。
<生命逻辑>认为,人是个生命体,生命的根本特征就是,生命活动是自主的,比如草会自己长,花会自己开,牛会吃草,人会说话,会思考,与木偶完全被人操纵的活动完全不同,人是生命这不是假设而是实质。
也就是说,人天生就会吃饭、会说话、会听、会看、会走路、会思考,这是自主行为,也就是说,<世界人权宣言>中说的主要内容,不过是人生下来就有的自然属性,是与生俱来的,谁可以在我们长大时恶毒地剥夺去呢?!
在<生命逻辑>中,<世界人权宣言>的内容可以粗略地用一句话来表述:“人拥有他(她)自己”,亦即拥有自己的生命,拥有自己的头脑、腿,眼睛、耳朵,嘴巴!因而他(她)可以自由的思想,任何人都无权干涉他(她)想什么,可以自由地看,任何人都无权蒙住他(她)的眼睛,可以自由地听,任何人都无权塞住他(她)的耳朵,可以自由地说,任何人都无权堵住他(她)的嘴。(请不要理解成极端自由主义,其实这几句话已表述了任何人不可以随意侵犯别人这层意思)。
只要你能看清人是生命这个实质,那么“马克思主义”就会轻易地被击个粉碎,完全不需要什么高深理论。以“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基础--“生产资料公有制”为例,<生命逻辑>认为,谈论人拥有身外之物(比如“生产资料”)的前提是:人拥有他(她)自己,这是显而易见的,就象别人用枪指着你的脑袋对你说“拿着那堆钱”并不表示你拥有那堆钱一样简单。中国的农民,以前让你挤在一起领“工分”吃大锅粥你就不能自种自养,即使饿死也是白死,就算到了现在,你能就那块地的产出的分配发表意见吗?你能对各种苛捐杂税说“不”吗?在当权者眼里你连人都不是,你敢说你拥有了那块地吗?(请看<生命逻辑>“马克思主义批判”)。
由此可见,<世界人权宣言>中表述的内容是人的首要属性。在<世界人权宣言>中第二条表述得很清楚,并不需要中国政府签署承认<世界人权宣言>,中国人生下来就已享有人权,中国人没必要再乞请谁来签署它,不要觉得自己没有人权还要去乞求,实际上是我们本来拥有被生生地抢去了!比手里的钱被抢去了还要可恨!我们现在就要抢回来!
<生命逻辑>认为,有一条规律主宰着生命活动,这条规律时时刻刻在发生作用,并不以某个某些人的意志为转移。它告诉我们,在未来的新中国,我们必定可以完全享有人权,必定可以实现民主。 (首发于《大参考》2001.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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