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家争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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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代表的恐惧--黑眼睛文集
·被代表的恐惧/四、被代表的文化
·被代表的恐惧/五、被代表的生产力
·被代表的恐惧/六、被代表的国度,被代表的时代
·被代表的恐惧/七、走出被代表的黑暗
·被代表的恐惧/八、中国民主革命:被代表与反被代表的斗争
·被代表的恐惧/九、后记
·生命逻辑/前言
·生命逻辑/1.生命现象,生命力,生命逻辑
·生命逻辑/2.人的生命
·生命逻辑/3.群体
·生命逻辑/4.国家
·生命逻辑/5.中国国家生命状况
·生命逻辑/6.中国生命园生态状况
·生命逻辑/7.马克思主义批判
·生命逻辑/8.民主新中国的概念与实现
·呕吐病&猪权狗权人权
·与同事的辩论
·毛主席纪念堂原来是中国的靖国神社
·民主自由的曙光,独裁暴政的恶梦--预告新哲学<生命逻辑>的诞生
·吴征杨澜是我们这个时代的特征--以<生命逻辑>的眼光看世界
·<世界人权宣言>纪念日谈人、人权与中国未来
·从“赵薇日本军旗装事件”中看国人
·从万延海公开信呼吁河南省长珍重想到的
·在此起彼伏的爆炸声中谈“人实际上是人”与“不把人当人”的矛盾
·从四川全兴退出足球联赛看中国政权全盘生意化
·从“日本巡逻艇击沉来历不明渔船”中认识日本民族
·推残中国文化、艺术生命的行为与中国“崇洋媚外”特性
·在层层掩饰的下面我们还是能听到一些民众的声音
·与凌锋先生议:北京将放松宗教管制?
· 时事短评四则
· 我在光天化日之下被强奸!!
·真正的民运人士是些什么样的人
·从“东莞市村民罢选及拦路示威事件”中看民运
·香港政体不过是个被中共独裁暴政极权强奸后诞下的杂种(1)
·现在的香港政体不过是个被中共独裁暴政极权强奸后诞下的杂种(2)
·现在的香港政体不过是个被中共独裁暴政极权强奸后诞下的杂种(3)
·生产资料公有是假,债务公有是真
· 改变观念,从自身开始
·与《中国二等公民》的作者商槎民主的理念
·最迫切需要人权的是中国大陆民众
·高歌一曲献给“天安门母亲”
·“天安门母亲”的呼唤:还我生命的尊严
·怎么中国的贪污腐败案件如此多如牛毛
·看看我们的“人民”政府与公安是些什么货色!
·为什么说王策的《中共执政三十年不变改良案》必然会失败
·我们该如何对待法轮功,是“怒其不争”么?
·答洪辉:我来回答中国变局中的几大疑惑
·给权贵做婊子,花巨资做个金牌
·谁在损害中国市场的生命?
· 假如我是魏京生来答记者问
·评中国户籍管理制度及“压制生命就是卖国,与割让土地等同”
·民众期待16大是表错情,参与选择权力核心是机会
·法轮功告诉我们:人类追求生命尊严的力量是无穷的!
· 辽阳大庆工人启示:工农是民主革命的主力军
·生命的荒漠必然是道德的荒漠
· 面对六四:我们怎样才能对得起亡灵?
·给李洪宽的公开信
·SARS告白:有两种病毒在夺去人们的生命
·以“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来划分国家性质的时代已经过去--论苏联解体后的世界
·“被代表”是社会爱兹病
·我们就谈主权!
·我们反对的是我们一直在追求的东西!
·被代表的灾难
·“胡哥挺住”声中倍感悲哀
·江胡温,我们这些被代表者受够了!
·代表者永远是被代表者的敌人
·被代表的《走向共和》中满是精液味道
·香港遭社会艾滋侵害正告急!
·我们就是要有目标、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颠覆行动!
·“六四”十四周年随笔--六四亲历者有种责任
·孙志刚案凶犯“七分功三分过”?
·胡温仪“新政”软硬兼施
·香港还有希望,这希望就在今天!
·“求是”文章批判
·论革命与反革命--“老幺:千万不要打倒共产党”批判
·胡温战“非典”治标不治本,此“本”须由民来治
·《大陆与香港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是有毒的“大礼”
·我来剥“三个代表”的皮
·谁偏激
·中国民众已做好了迎接民主的准备
·中国正在走前苏联的民主化道路
·杜导斌被代表了!
·杜导斌越狱了又被捕了
·谁能代表西安大学生的脚?(1)
·谁能代表西安大学生的脚?(2)
·答胡温胜对西安大学生的质疑
·你是否有末世的心态准备?
·“只有资本主义,才能救中国”的说法有问题
·“中国人聪明”背后的悲与喜
·“要是中国人都是猪多好”--江泽民以行动反击“中国人聪明”的说法
·清水君,你在哪里?
·民主的洪流滚滚向前!你准备好了吗?
·木子美--毒土上斗艳的狗尾巴花
·民间人权运动的真高潮对抗中共学习“三个代表”的假高潮
·不锈钢老鼠精神耀神州,黑猫白猫末日到
·中共反“台独”与宪法
·共产主义是种死亡游戏
·萨达姆启示--末代独裁者都是穴居动物
·台湾公投决不会导致战争
·坚决反对参拜“共产靖国神社”--“毛主席纪念堂”
·除夕擦鞋女工如是说
[列出本栏目所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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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我们的“人民”政府与公安是些什么货色!

   
    搜狐2002.2.8新闻“痴情女为爱千里私奔 遭夫家殴打离奇殒命(组图)”(http://news.sohu.com/31/11/news147861131.shtml,来源:华商报,记者薛振宇/文长泰/图)报道详细记述了这样一个事件:1999年3月山东女隋伟萍跟陕西山阳青年周杰私奔回陕西山阳王闫乡冻子沟村,2001年2月22日欲回老家山东,走到口头坪村(紧挨着王闫乡政府)边时被周家人郑自兰、周龙、周青芳(周杰外出打工不在)追上毒打并弄回家中死亡,周家编了服毒自杀的谎言,隋父隋书旭闻信赶到陕西报案,随法医到周家,并亲眼目睹女儿尸体被法医开腔检查,在周家,隋书旭在挨饿不得已的情况与周家“私了”签了份“协议书”,山阳县公安局天桥派出所作为“签证机关”在这份“协议书”上盖上了公章;之后,在等了11个月等不到法医报告的情况下,2002年1月,隋书旭带着妻子再次赴陕,得知山阳公安竟已以服毒自杀结了案,法医鉴定报告不给看,但此次隋书旭从周杰口中了解了女儿被迫害的实情,于是向报社申冤;2002年记者到陕西山阳,采访了多个目击者、周家、王闫乡人民政府和乡党委的几位领导、山阳公安局天桥派出所、山阳县公安局刑警大队。
   
    此处,笔者不想评论周家人,让我们来看看“人民”政府与公安的真面目!
   

    公安机关不过是个黑心生意组织!做冤假案的生意!公安也是人,也有七情六欲,若按实情办必定白辛苦拿不到钱,办成冤案才有赚!!
   
    请看:结案结论与周家谎言一样,但案卷却记录了(记者叙述):1。第一位被请来的大夫说,她看见隋伟萍时就知道隋伟萍“已经死了”,而不是象周家说的那样“在送往医院的路上死的”。2。郑自兰、周龙、周青芳确实是动用了暴力才把隋伟萍弄回冻子沟村的。 --这些不过是向周家要钱的资本!!
   
    请看:(记者叙述)陕西省公安厅的《刑事科学技术鉴定书》于2001年3月15日做出结论,是“从所送检材中检出毒鼠强”。--公安自上而下串通一气不过是种常识!
   
    请看:(记者叙述)杨队长说:隋伟萍的案子因为后来被确认是服毒自杀,不是刑事案了,刑警队就退出了这个案子,由派出所处理。派出所没有告知死者家属这是工作上的失误。--偏偏又是“失误”,就一句廉价的“失误”了事?!
   
    请看:天桥派出所在双方的所谓“协议书”上盖公章,--刑事案件就竟如此私了?
   
    请看:“当时刑警队的法医已经大致认定隋伟萍是服毒自杀,派出所之所以在协议书上盖章,是防止死者家属闹事,尽早让尸体火化,平息事态,稳定局势。”--好一个“大致”?!这样的冤案,当然要及早毁尸灭证!好一个“稳定”?!江泽民说“‘隐定’压倒一切”。
   
    记者写道:“即便隋伟萍真是服毒自杀,导致她自杀的原因却也显而易见。这件案子真的只是民事纠纷吗?真的可以‘私了’吗?”
   
    政府不过是个黑心生意组织,或者是黑心生意组织的合伙人、保护人和管理者!决不是民众的政府!
   
    记者写道“王闫乡人民政府和乡党委的几位领导,谈起此事,都说听说过这件事,听说是服毒,但不了解详细情况,因为这事是由公安机关处理的。至于周杰和隋伟萍是不是办了结婚证,怎么办的,更是无人能说清楚。”。 发生案件的口头坪村就在政府旁边,实情不可能不传到他们耳朵,知道冤情而又不为民主持公道,这是什么政府?!
   
    如果政府真的不知道实情,但政府知道人死了,如此大事,政府不关心,这是什么政府?!
   
    追求生命尊严的民众,追求真相的媒体,是人权、民主的希望
   
    需要一提的是,在这个案件中,周杰告以实情,目击者、民众激愤陈情,隋书旭的不断求证并求助记者,以及新闻媒体和记者不辞劳苦探究事实真相,并勇敢地向黑心生意组织提出质疑,这些都是中国实现民主的基础和希望。
   
    笔者感觉到,这种案件在中国非常普遍,很有代表性,与本人生活在其中的社会的情形是相一致的。这个案件,如果少了隋书旭、周杰、记者、媒体中任何一个,它不过是千千万万个冤案中毫不起眼的一个,并将随千千万万个冤案一样,任由时间的雨水冲洗掉冤者的血迹和泪水,载着部分冤情的白纸黑字的案卷变为白纸、造纸厂再造纸的纸浆或燃烧之后的尘灰!
   
    (首发于《大参考》2002.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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