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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中国户籍管理制度及“压制生命就是卖国,与割让土地等同” 搜狐转自新华网的新闻“公安部负责人强调:我国不会取消户籍管理制度”(http://news.sohu.com/04/33/news147973304.shtml),文中说:“户籍制度是在世界上许多国家通行的人口管理办法之一,日本、泰国、瑞典、挪威等东西方国家都实行这种管理制度,只是在称谓上有所区别,比如有的叫‘户籍管理’,有的叫‘民事登记’,而实际的作用和内容是一致的。”,这显然是十分无耻的欺骗老百姓的说法,根本违反基本人权--迁徙自由权--的中国户籍管理制度,怎么能与“民事登记”等同?!
中国政府一方面不让老百姓了解外国法律制度的实际情况,实行新闻封锁、言论禁制,别一方面又谎称外国的法律制度也是这样,目的都只有一个:维持随意鱼肉百姓的独裁暴政特权!
搜狐转自南方体育的文章“毁掉中国足球太容易!-一位甲A老总质疑足协新政”(http://sports.sohu.com/10/32/sports_news164123210.shtml)是一篇专访,文中大胆地指出了政府部门--足协的所谓“新政”不过是为了维护中协大官个人私利、权力而不惜毁掉中国足球把戏,并揭露了足协进行欺骗性投票的行为(原文如下:至于这一次为什么会有那么多的俱乐部同意,只要看一看参加这一次会议的是哪一些人就不难理解了:好多俱乐部派出的都是副总级的人,相当长一段时间以来,他们已经习惯了对中国足协的任何决定“点头哈腰”。另外,足协对于进行这样一项重要决定的投票场合的选择也很耐人寻味,他们是在泰达俱乐部请大家吃过晚饭后的预备会上突然拿出这样一份东西让大家去填的,而当时好几位老总甚至还没有到会。由于在让大家填那份东西之前足协的领导反复强调了“社会稳定”之类的问题,所以不少人想都没怎么想就选择了同意,据说当时反对的只有青岛和中远两家俱乐部。不过,在第二天进行分组讨论时,好多俱乐部的官员终于反应过来了,开始提出反对的意见,有的人的措辞甚至相当的尖锐,但现在看来已经是为时晚矣。)。其实在中国,体育领域是相对比较放开的、有些言论自由的领域,因为体育方面的言论你总不能动不动就上纲上线给戴上“颠覆国家罪”的高帽吧,但就是这样开放的领域仍然跑不了共党政权独裁、私欲高于一切的本质,从这反映出来的“冰山一角”也让人们看到其它领域更是怎样的黑暗、腐败!
另有搜狐转自<天津日报>文章“中国足协要留后手 俱乐部不顾行规将被提出圈子”(http://sports.sohu.com/27/26/sports_news164112627.shtml ),指出了中国足协跟其它中国政府机关一样,处理问题的一贯伎俩不外乎禁制言论,掩人耳目。(原文如下:不服中国足协的仲裁处罚,跳出圈子外去“大鸣大放”,甚至上告到法院等行为。像去年吉利和亚泰状告中国足协以及吉利和绿城展开“揭黑行动”要求司法介入,这在以后都要严格禁止。)
搜狐转自北京青年报文章“法官被诬嫖娼状告公安6年:要是普通百姓就白冤了”http://news.sohu.com/67/67/news147976767.shtml),报道一法官被公安诬告嫖娼、状告公安6年的经过,从中我们可以作出一般性的结论:公安不过是些公开挂牌的土匪!比一般土匪可恶得多。下面几点说明此案并非个别案件:1。原文中说“警察是为了完成上级交给的罚款任务。当时有规定,罚款多,提成就多。他们利用那个女的做圈套,引诱我们。他们钻法律的空子,有没有事都罚款。”,既然有如此“上级任务”存在,就可以说明此类案件遍地都是!只是他们做得太多了碰上了个高级法官,我们才有机会了解其“冰山一角”。2。文中说:公安拿钱不给收据,伪造材料、签名。从过往很多案件来看,这些手法有普遍性。3。至于为什么拖这么长时间,文中说:“由于权大于法,有人干预才这样搞的”,在中国,“权大于法”是普遍的公认的事实,由于有人插手告了6年,其实若没有高级领导插手,冤案也不可能大白,要是普通百姓呢?当事人说“一个普通百姓能到上级机关去吗?能找到高级领导吗?不可能吧!”。4。当公安对付老百姓时,他们会拿出法律吓唬你,当他们成被告时又是伪造材料,又是搬大官,将法律当狗屎践踏于脚下。事实上,中国的法律不过是当权者鞭打老百姓的皮鞭,是公安公开挂出来的“土匪”的牌照!
搜狐转自<北京晨报>的文章“北京人‘能力’全国最高 国人分值远低于发达国家”(http://news.sohu.com/61/66/news147976661.shtml),报道说:“由中科院撰写的《中国可持续发展战略报告》昨天公布,该报告提供的研究结果表明,在国人“人力资源能力”评估中,北京人的“能力”分值最高,”、“报告中,专家们用“人力资源能力”来表述百姓所说的“能力”。他们将“人力资源能力”分为三个层面:人的体能(生理和心理的健全程度)、人的技能(掌握基本技术和生产流程的熟练程度)和人的智能(创造性开发及创新的程度)。”、“专家认为这三方面能力对社会财富的贡献分别为1∶10∶100。也就是说,只具有体力的文盲,贡献只及一个有技术的工人的十分之一,只相当于一个科学家的百分之一。按这样的公式计算,中国人的“人力资源能力”得分只有7分左右,而发达国家平均得分在25至40之间。”
我要问的是:是谁造成了中国人的“能力”分值如此之低?
是中共!
<生命逻辑>认为,人的生命欲望是多种多样的,包括生存本能、好奇心、家庭、荣誉感、社会认同感、公民权、成为一个重要的人、自由等,它是人从婴儿长成大人,从依赖到独立,从无知到有知,从无为到有为的生命过程的原动力,生命的成长的加速度是受类似“A=F/M” (A是加速度,F是生命力,M是生命质量)的公式控制的,也就是说,生命力越小,生命成长的越慢、效率越低,人的“能力”价值越小,所以,只有在自由宽松的环境下人才能有机会达到其生命的最高价值。
在自由民主的国度里,人能够自由地成长,人的“能力”分值自然就高。
在中国,从49年到文革结束这段时间里,中共对中国人的生命进行了根本的推残,所有的生命都被剥夺了自主权--这是作为生命的根本特性,农民不能自主种地,工人不能自主工作,企业不能自主生产,文学艺术不能自主创作,于是,生命变成了死物。一时间,别说让生命自由发挥,连性命都不保,死的死,不死的也挣扎在死亡线上。
在1980年之后,中国人的生命虽然由死变活,但生命欲望中的相当部份仍被无情压制,没有学术自由好奇心不能充分发挥,没有人权自由、一言堂的环境无法使人获得合适的荣誉感、无法从无知到有知、无法从无为到有为,学术、文学、艺术、思想、文化等各方面都被剥夺自由创造及创新。如此一来,本来旺盛的生命力只剩下生存挣扎的微弱力量,如何能有“能力”的高分值?!
为什么那么多人冒死也要偷渡出境?为什么学生、人才、大官都想出国?无非是“人往高处走”,生命价值差距的自然反映。
我在<大参考>20011224期上“推残中国文化、艺术生命的行为与中国‘崇洋媚外’特性”一文中论述了压制生命就是卖国的观点,道理很简单:因为你的压制,造成了国内的生命价值的低下,相对抬高了别国的生命价值,这不是叛徒、叛国、卖国是什么?!
我认为,这种卖国行为与割让土地等同!要知道,割让土地是让国人少一块生存的土地,被迫逃到国外不是相对于有部分国人不能生活在自己的国土吗?!
(首发于《大参考》2002.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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