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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罪错进行到底?!—应战龙泉公安并质疑浙江省林业公安领导

   
   
   经与国内多位一流律师、专家深入分析,在法律层面,林樟旺案我方有赢无输。但高智晟大律师告诫我(大意):千万不要掉以轻心,千万不要低估了特权利益集团互相包庇的决心,千万不要低估了他们上下勾结的力度和产生的能量。在当代中国,道义的力量不值一提,至于舆论、法律,都在他们掌控之下。他们的习惯做法是,用一个大错误去掩盖小错误,然后为了掩盖大错误又去制造一个更大的罪错,以此类推,直到大功告成和万劫不复。
   
   果然是智者所见。林樟旺案,简单的案子,明显的事实,龙泉森林公安仍一次次无休止地取证、录口供、深入调查、开会研究…。刑治林樟旺们快两个月了,仍未完成调查取证工作,可见他们巳认识到原来的事实和证据不足以入人以罪,可见他们迫害到底的坚强决心。

   
   据“消息灵通人士”透露,龙泉森林公安周光明及其圈子中人巳开展“自卫反击战”,同时也得到了省市有关部门一定程度的支持。龙泉森林分局、丽水林业公安处乃至浙江省林业公安厅迫于媒体、网络等压力,已经骑虎难下,为了维护他们的既得利益和“良好”形象,他们不得不将罪错进行到底,并酝酿凶猛反击。
   
   所谓自卫,就是搜集材料,固定证据,把本案做成铁案,以推卸它们违法玩法、欺压百姓、勒索敲诈之责。在“办铁案”精神指导下,他们必定极尽罗织、锻炼、伪造之能事;所谓反击,当然是针对老枭的,不把我弄倒,他们就活不好。至于具体手段,恐吓?下套?绑架?下毒?美女计?意外事故?或者“煽动”安全部门以“煽动、颠覆、泄秘”之类罪名将老枭送进监狱?都可行,又都有难度。
   
   如果他们实施“除枭”计划,可以预料,国安方面大有可能装聋作哑甚至顺手推舟,让龙泉、丽水乃至浙江有关方面胡闹一把,纵不能一举除掉老枭这个大患,也让我吃点苦头遭点罪。届时如果海内外抗议强烈,亲友们抗争不断,就让周光明们自作自受,多罪并罚。不然,上下各方皆大欢喜,国安正好坐享其成,岂不妙哉,呵呵。
   
   曾有明智的领导建议与此案有利害冲突利益纠葛的龙泉公安分局回避,让独立第三方展开调查,却未被接受。当事方龙泉公安分局当然一百个不愿退出-----那样他们就“死”定了,也等于承认一开始就错了。他们巴不得给林樟旺们无限上纲,以减轻罪责。他们输不起,一输全完,局长的乌纱帽,办案人员的饭碗全报销,甚至有关人员可能还要面临牢狱之灾。还有可能牵一发而动全身,牵连龙泉、丽水的有关公仆。
   
   对龙泉森林分局局长、办案人员而言,现在巳不是完成罚款和创收任务、增加灰色黑色收入的问题,而是一场保卫乌纱帽、保卫饭碗的大战,堪称生死之战;对丽水林业公安处乃至浙江林业公安厅有关领导而言,也将是一场保卫潜规则、保卫关糸网络、保卫部门合法伤害权和合法敲诈权的战争!对此我深刻理解也有充分准备,冷眼以观,严阵以待---老枭大半辈子纵横江湖,难得一败,靠的就是胆壮心细,面临任何事,不躲不饶,虽千万人吾往矣,向最好努力,作最坏打算。
   
   我的律师早已指出,龙泉森林公安分局属于本案利害关系人,依法应当回避,其对本案件继续行使侦查权,属于非法行为。已亲自“下去”了解案情向浙江林业公安领导明知龙泉森林公安具有明显违法情形而不制止,明知龙泉森林公安出于自卫本能,其调查取证结果将毫无可信度和公信力,却依旧让他们继续查办此案,摆明了是在默许龙泉森林公安将罪错和疯狂进行到底!
   
   
   2005、6、9
   首发《新世纪》
   (6/9/2005 2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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