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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遥远而亲切的少年时代,我还沉疴于革命现代京剧《红灯记》、《智取威虎山》和小说《乔隆飚》、《三国演义》等英雄主义传奇时,一个观念在心中悄悄地形成:长大后一定要作一人永远的第一号,千万不做士兵,配角和喽罗。 不用说,现在的我早已修正了自己的观点。在一个正常的秩序中,不应该,不可能有一个永远的第一号,“皇帝轮流做”,一切博弈的规则都理应拒绝永远的胜者和不可翻身的败者。这样的规则的必要可通过下面的假设来论证:在一场有奖博弈中,我们预先锁定一些不可更改的号码,同时锁定这些号码的不可改变的持有者,理由是,只有他和他们优秀,只有他和他们才配获得。这样的游戏能不能玩下去?当然,无人愿意奉陪。然而,同样荒诞不经的游戏却在我们的政治生活中不仅进行过,而且正在进行着。让人不堪忍受的不仅仅是,热衷于这样的游戏的不仅是那些政治诈骗犯,某些为我们所欣赏的属于未来的思想者也表达了几乎是同样的热望。特别是,在这些热望的人流中,隐隐约约有我一向深怀好感的青年学人王怡的影子,我岂能沉默。 在杰弗里·萨克斯、胡永泰、杨小凯三人合著的《经济改革和宪政转轨》一文中,有一个十分有趣而且富于智慧的问题:如果19世纪法国的宪政转轨是渐进式的话,是否转轨将更加成功,人民的福利更加改进?对这个历史问题的反思和回答,有助于解答诸如温和的改良是不是最优和唯一选择之类的现实问题。不知别人对此问题作何看法,我反思后的答案是:中庸并非什么时候都好,温和的进步也并非什么时候都好,没有法国对传统的决裂,今天王怡等所崇尚的不否认传统的“传统”很可能根本就不会成其为“传统。对哈耶克,哈贝马斯的学说我无疑是佩服的。但是,如今对“自由主义”,“协商政治”推崇备至的学者们可能忘怀了,“自由主义”、“协商政治”成立必备的某些前提条件:尊重单个人甚于尊重集体的深厚的民俗文化土壤;“自由”和“协商”作为不可碰触不可更改的社会规则,只有这样一些条件具备时,温和的改良才有可能成为理性的唯一选择。现在,在抢着作“保守的社会力量”上,在请温文尔雅成为主流上,在民主的文化必将取代专制的文化优越感上,在“批评革命对于传统的摧毁”上,在“成为立足在现代市场和民主价值之上的保守主义的中坚”上,在“左翼思想和自由主义之间找到一种中庸的立场”上,我们有些学者是过于乐观自信了。他们此时忘记了,他们目前所面对的不仅仅是宪政规则的改变,而且是在从一个至少是表面强大无比的人多势众的既得利益集团手上抡夺他们嘴边的馅饼。没有谁会甘心于拱手让出嘴边美食,特别是这个对象是个暴力集团时,单纯的依靠理性而没有相应的力量作支撑,再良好的愿望和理论都只能是梦呓。目前所有的启蒙工作之所以必须,不仅在于促进普遍的观念嬗变,更在于与观念更替伴生的旧力量支柱的解体和新力量的会聚。自古以来一个不可否认的规律在制约着所有怀有善良愿望的人们,对任何旧体制的破坏,不可能全是温文尔雅的,和风细雨的,社会阵痛不可避免。新旧宪政规则的改变伴随有新旧力量的碰撞,在此时,激烈的表达,可能更利于强化人们对旧体制的厌恶和对新体制的促进,谁说就一定比温和的表达更少价值?当此社会面临转型之时,我们当然应该尽量减轻震荡,但一味的温和,可能导致旧体制的苟延残喘,反而会使矛盾越积越多,导致震荡更剧烈。 在对歧见作了上面这番辩诘后,让我们还是回到本文开头的打开的主题上。在此,我要阐述的是,我对“年代”与“我”的关系上的不同看法。
把“我”强行打上某个年代烙印所给我带来的不快,某种意义上是因为它对“我”形成了羞辱。这种思维不自觉地勾起我对六、七十年代习惯于将人与时代背景生搬硬套地扯在一起的教科书的联想。“我”与年代有什么关系?我们无权对出生于千年之前的“他”予以卑视,正如同对出生于千年之后的“他”不应更加崇拜是同样的道理。“我”的出现是纯粹偶然的,在人类千万年历史长河中,“我”于某个时刻在场或于某个时刻不在场,选择权并不在“我”的手中。千百年后的“我”也许比出生于当代的“我”多享受些物质,却丝毫不意味着那个“我”就只有共产主义的快乐,满足和幸福,而没有人的悲伤与痛苦。作为一个思想者,一个作家,他生存的意义不在归属于某一个时代,而在于他的独创地位。作家的“我”、思想者的“我”,其价值在于这个“我”是单个的,不可重复的。 还是回到王怡的语境中。王怡可以骄傲地以七十年代的代言人自命,可以言说七十年代的优秀和特点,却不应以此贬低五、六十年代,八十年代生存方式的合理性。对王怡的才华我是一万零一分赞赏的,但在此我要指出这种才华和优秀与生俱来的一个重大缺点:排他性。对不优秀,不怎么优秀的潜意识上的排斥,中庸一点的称谓就是不以为然。在王怡的回答中,有种看似不在场其实却贯穿始终的文化上的自矜。七十年代对五、六十年代有所纠偏,有所改良,是值得称道的,建立在改良上的自信让人欣赏。问题是王怡却以此构成贬斥五,六十年代的根据。激烈的愤世嫉俗的表达方式,如果表达得好,同样可以到达颠峰。这就像横拍是对直拍的改良,横拍选手却不能完全扼杀和阻止直拍选手夺取世界冠军,两者的道理是同样的。还有两个有助于我的观点的论据是,人类历史上的经典作家群是千姿百态的;诺贝尔文学奖并不是只奖给某一种风格的作家。一个写作者最重要的是忠实于自己,最好地表达自己,而不是跟风。如果我的体验是激愤的,如果我最适宜的表达方式是疾风暴雨式的,为什么我要泯灭自我而就范于你的中庸?天下为什么只有中庸一枝独秀?唯我独尊?再进一步的问题是:当所有的人都以中庸为务时,是否会“万马齐喑究可哀”?如果文章只能是一种方式,一种风格,网络世界,纸媒世界岂非寂寞和无趣?我们(如果我没有误解,这个我们应该包括王怡在内)努力建构的是一个各个观念平等地对话,平等地博弈的机制。如果承认这点,那么就应该认可满身缺点的五、六十年代人,幼稚地沉迷于聊天室的八十年代人与光彩夺目的、“阅读和思考的视野也是49年之后最为完整的一代”的七十年代人平等地站在同一个讲坛前。优秀者有优秀的通行证,不优秀者有不优秀的代言人。 写作本文的目的并非要挑起与优秀的王怡的论战,我只是想告诉王怡和王怡的同时代人,我不愿意再进入一个名叫中庸的新的乌托邦。从成年后的1980年代到2000年代,我所做的一切如果归结到一点就是:挣脱枷锁。我奋力从谎言,伪善构筑的乌托邦中挣脱出来。我现在在网络上所努力展示的,就是这个挣扎的过程。无庸讳言我与王怡的区别。王怡处于人生,学问的上升期,一般来说,处于上升期的人都有唯美倾向,思考有一个核心:如何才能最好?我处于成熟期,所谓成熟也可以换一个说法,叫增长缓慢期,增长乏力期,濒临衰败期。我现在思考的已不是做个“最好”,我已经识破“最好”的虚枉。所以,我思考的核心是如何才更忠实于自我?如何才能让这个“我”做得更好。我选择比较激烈的言说方式,选择比较促迫的语言速度,是因为我认为这样更有棱角,更有朝气,更能创造奇迹。我现在只问过程,只问在这个过程中的我是否忠于自我,是否按自己特有的方式在做,而不问这样做会有什么好的或坏的结果,也不管是成为第一号,还是士兵,配角或喽罗。相比较于结果,我更重视过程,过程中生命的体验才最有意思。我不是不重结局,那样说就虚伪了,谁不希望自己努力得到相应的回报?甚至最好是加倍的回报?但我知道,回报了又怎样?就此到云端了?或就此撒手不干了?所以,我的结论是,不论结果如何,回报如何,关键的关键是按自己的方式说话,包括在网络上的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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