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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和平宣言 本宣言只为抛砖引玉,希望展开讨论,形成共识,以图我中华一个世纪的和平发展。
一、一中两府。
一中的含义就是大陆和台湾人民均认同自己是炎黄子孙,是中华儿女。认同中国的统一是中华儿女的共同心愿。
两府就是彼此承认大陆和台湾现在各有自己政府的现实。
二、和平竞赛。
和平的核心思想就是中国人不打中国人,中国人要帮中国人。中国人和平相处,和平发展,和平竞赛。
发生在上个世纪的内战,既有国际大势之使然,也有我们中国人自己的错误所致。内战之中无正义,都是失败者。内战应视为中国人民的灾难,是中国人之羞耻,从此应予堵绝,应予谴责。对于那次内战,今后应做到不再赞美歌颂,不再煽动仇恨,不再翻算旧账,不再追究责任。海峡两岸政府签订一个和平条约,从此实行和平竞赛。竞赛的内容不应是穷兵黩武,显耀暴力。主要是看两岸人民的生活水准,自由民主程度,创造力的高下,国际形象之好坏。
三、民主统一。
统一的基础是两岸人民在血缘上和文化上都认同自己是中华儿女,是中国人。由于目前在意识型态上和政治制度上彼此有差异,所以不宜急急忙忙统一,更不宜用战争的手段寻求统一。任何人,任何势力若用独立之名分裂中华;或者,任何人,任何势力若用统一之名发动战争,均应视为中华民族的罪人,全球华人应予共讨之,全世界人民也必共诛之。
在和平竞赛的条件下,一旦时机成熟,可用全民公决的方式决定统一的模式和制度的选择。总之,统一必须是民主的,和平的。
望我中华儿女均能为争取我国一个世纪和平发展的前景,而共同努力!
1/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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