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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洪明 全国消费者朋友们: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是全世界消费者的节日,也是中国消费者的节日。在“3.15”走近中国消费者的时候,请允许中国第一个反对党──中国民主党──向全国消费者朋友们致以节日的问候。 中国民主党人是中国人民的一部份。他们为中国人民的各项基本权利和利益在中国的彻底实现而奋斗,为政治民主化、经济市场化、以及社会保障化在中国的完全实现而奋斗。
中国民主党人是中国消费者的一部份。他们同样为中国消费者的9项权利无障碍地实现而奋斗,为中国消费者真正成为经营者的“上帝”而奋斗,为中国消费者摆脱“假、冒、伪、劣”的商品和服务之苦恼而奋斗。 中国民主党为了向中国消费者表达他们为国为民的赤子之心,特向9届人大2次会议提出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保法》)部份内容的如下建议: (一)《消保法》第43条增加“经营者违反本法第41条、第42条规定 造成消费者或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或死亡的,应当赔偿其精神 伤害损失,赔偿金额应是先前赔偿金的一点五倍。”一款,作 为本条第2款。(二)《消保法》第53条前节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疏忽职守或者包 庇经营者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 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修改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疏忽职守或 者包庇经营者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的,由人民法院审理 其案件,经人民法院通知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的监察部门 给予行政处分”。 最后,让中国民主党人衷心祝愿中国消费者: 现在,天逃诩是“3.15”。 今后,有事就来“3.15”。 中国消费者永远是经营者的“上帝”。(1999.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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