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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国汀律师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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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国汀海商法论文自选》

《郭国汀海商法论文自选》
   郭国汀著
   目录
   朱曾杰教授序
   尹东年教授序
   作者自序
   第1编:海商法论文
   1 “论提单项下诉权” 《海事审判》1998年1期
   2 “海洋污染案的国际司法管辖权” 《中国律师》1991年4期
   3 “论提单项管辖权条款的法律效力” 《海事审判》1997年4期
   4 “提单适用法律与首要条款若干问题研究”《海商法研究》2000年第1期
   5 “海事索赔的举证责任” 《仲裁与法律通讯》1998年3期
   6 “集装箱保险合同争议举证责任规则”
   7 “承运人单位责任限制研究” 《海事审判年刊》2000年
   8 “论海上火灾免责” 《中国海商法通讯》1999年6期
   9 “记名提单仍然是物权凭证” 《海事司法论坛》2000年第四期
   10 “担保提货的几个法律问题” 《世界海运》1992年5、6期
   11 “预借提单的几个法律问题” 《法讯》1988年28期
   12 “无正本提单放货若干问题研究”
   13 “论预借提单的法律性质” 《世界海运》1993年2期
   14 “期租下出租人与承租人货损责任的承担”《远洋运输与海商法》1998年1期
   15 “论承运人在FOB合同下签发提单的义务” 《海事审判年刊》2001年
   16 “海上危险若干法律问题初探” 《仲裁与法律通讯》1997年2期
   17 “货物固有瑕疵研究” 《国际海商法律实务》1996
   18 “货物海、陆一切险项下被骗、抢之责” 《律师世界》1997年1期
   19 “集装箱保险合同若干法律问题”
   20 “海上船舶保险合同(浮动物)争议案的反思 ”《中国海商法通迅》2001年第5期
   第2编:海商案例分析
   1 “‘安泰’船舶保险合同争议案” 《中国海商法通讯》2000年第6期
   2 “‘建达’轮船舶保险合同(船舶‘出租’含义)争议案 ”
   3 “福安市富江船务有限公司与中国人保骞岐支公司沿海内河船舶保险合同争议案”
   4 “‘新世纪’轮船舶保险合同(固定物、浮动物?)争议案的反思”
   5 “货物被盗在协会货物水渍险(W.A)条件下不属保险范围”
   6 “货物被骗属于货物一切险承保范围”
   7 “货损代位追偿案” 《远洋运输与海商法》1998年1期
   8 “上海联吉合纤有限公司进口两千吨乙二醇水份超标致损追偿案”
   9 “中纲28号轮沉船货损再审案” 《仲裁与法律通讯》1997年6期
   10 “福州高隆丰食品有限公司诉马士基(中国)有限公司海上货运合同货损争议案”
   11 “提单侵权争议案” 《律师世界》1997年4期
   12 “ ‘AL SADIQ’轮进口鱼粉自燃共同海损争议案” 《经济与法》1997年3期
   13 “中国人保福建分公司诉福克斯特有限公司、西英格兰船东保险服务有限公司进口鱼粉自燃货损争议案” 《律师与法制》1997年1期
   14 “安微环宇储运有限公司诉福建宁德地区旅游公司定期租船合同争议案”《律师世界》1996年3期
   15 “萨法日尼兄弟贸易公司诉华润运输仓储有限公司海上货运合同争议案”《律师与法制》1997年11期
   16 “析担保提货纠纷案” 《中国著名律师案例精选》1997
   17 “承运人主张火灾免责应负火灾原因的举证责任”
   18 “托运人对海上货运短少没有针对承运人的诉权”
   19 “延迟交付承运人的法律责任”
   20 “集装箱货物索赔人按件或公斤计算承运人单位责任限额的选择权”
   21 “承运人的海上货物留置权”
   22 “多式联运经营人迟延交货的法律责任”
   23 “评一起涉外海商案的两审判决” 《律师与法制》1993年5期
   24 “评一起重大涉外海商纠纷案的判决”
   25 “一重大海事沉船案” 《运洋运输》1990年2期
   26“代理一起重大涉外海商诉讼案的体会” 《福建律师》1989年4期
   27 “全国首例涉外预借提单争议案的思考” 《律师与法制》1990年1期
   28 “承运人有义务向实际交付货物的托运人放行提单”
   29 “承运人在特定情况下有权向收货人放行记名提单”
   30 “中保集团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诉海南南洋船务有限公司钢材短卸代位追偿案”
   31 “福州联东经济发展有限公司诉福建省轮船总公司油运短卸争议案”
   32 “托运人对海运合同货损、货差没有针对承运人的诉权”
   33 “福建船务企业有限公司诉厦门乐华达国际实业有限公司船舶滞留费纠纷案”
   34 “福建粮油进出口公司诉香港Cargill船舶速遣及滞期费争议案”
   35 “乐清外贸公司与长荣航运公司无单放货争议案”
   36 “提单物权是否已经转变成合同债权?”
   37 “安微包装进出口公司诉马士基集团香港有限公司误放记名提单案”
   38 “句容对外贸易公司诉怡和运输(中国)有限公司FOB合同下承运人越权放行提单侵权纠纷案”
   39 “记名提单若干法律问题-评上海吉龙塑胶制品有限公司诉上海捷士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无单放货争议案”
   40 “淅江绍兴安达针织服装有限公司诉香港Helka Express International Limited 无单放货案”
   41“承运人延迟交货的法律责任”
   42 “物流保险条款”
   43 “货代违约造成贸易合同毁约应向谁索赔损失?”
   44 “货抵目的港后收货人不提货如何处理?”
   45 “承运人对货物的留置权”
   第3编:海事海商案代理词
   1 “中纲轮海难沉船货损纠纷案代理词” 《律师与法制》1998年9期
   2 “全国首例涉外预借提单争议案代理词” 《大、名案代理词精选》1992
   3 “(顶推船组)造船合同纠纷案上诉审代理词”《律师与法制》1994年7
   4 “畅达轮造船合同争议案代理词”
   5 “造船厂因过失致火灾损害争议案代理词”
   6 “鱼粉自燃争议案代理词” 《大、名案代理词精选》之五
   7 “海上货运合同钢材锈损争议案代理词”
   8 “安福轮特大油污案代理词”
   9 “港务局卸货拖运过失致货损争议(集装箱单位责任限制)案代理词
   10 “Ocean Glory”船舶碰撞案代理词”
   11 “清风洲轮定期租船货损争议案代理词”
   12 “清风洲轮定期租船合同争议案代理词”
   13 “记名提单项下放行正本提单承运人责任争议案代理词”
   14 “承运人提单侵权(签发两套正本提单)争议案代理词”
   15 “海上货运合同货损争议(主体)案代理词”
   16 “保险代位人无诉权争议案代理词”
   17 “保险代位追偿海运货损争议案代理词”
   18 “中国人保福建公司、日本海上火灾保险公司及美国大西洋互保公司代位追偿海上碰撞货损争议案代理词”
   19 “主管机关应承担清算后船公司债务争议案代理词”
   20 “安泰轮船舶保险(船员卸货过失)损害争议案代理词”
   21 “新世纪轮船舶触碰损害船舶保险争议案代理词”
   22 “建达轮船舶保险合同争议案的代理词” 《中国律师》2000年第8期
   23 “承运人越权放行提单争议案代理词”
   24 “航空货运代理争议案代理词”
   25 “被告作为代理人不承担承运人责任争议案代理词”
   26 “包舱运费争议案(JFE)代理词”
   27 “担保提货争议案代理词”
   28 “谷城轮沉船货损案代理词” 《最新法律论辩丛书》1998警官出版社
   29 “马士基集团香港有限公司诉中国包装进出口安微公司放行记名提单争议案再审听证代理词”附:再审申请书
   30 “广州远洋运输公司诉北京升源公司(办事处未经合法登记)海上货运合同运费争议案代理词”
   31 “日光商事株式会社诉恒大产业株式会社海上货运合同(温度变货至货损)争议案代理词”
   32 “上海亚太国际货运公司诉K船务公司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在目的港被盗)货损争议案代理词”
   33 “德国胜利船务有限公司诉青岛外代公司船舶代理合同争议案代理词”
   第4编:国际海商法论文译文(略)
   1 “航运争议与国际司法管辖权” 《国际海商法律实务》1996
   2 “解决海事纠纷的仲裁与调解程序问题” 《国际海商法律实务》1996
   3 “《海牙规则》、《维斯比规则》、《汉堡规则》关于每件或每公斤货物灭失或损坏的单位赔偿限额比较分析” 《海商法协会通讯》1995年9期
   4 “扣押燃料的几个法律问题” 《海事审判》1995年4期
   5 “人为因素不适航索赔” 《仲裁与法律通讯》1997年2期
   6 “运费和租金的扣除” 《国际海商法律实务》1996
   7 “定期租船合同的违约及其对策” 《仲裁与法律通讯》1997年1期
   8 “积载平仓对交货的影响FOBS、FOBT、FOBST买卖的所有权及风险” 《仲裁与法律通讯》1996年2期
   9 “喜玛拉雅条款研究”
   10“论无单放货” 《仲裁与法律通讯》1995年4期
   第五编 海商法译著(略)
   1 《现代提单的法律与实务》1992 大连海运学际出版社
   2 《国际海商法律实务》 1996 大连海事大学出版社
   3 《当代中国涉外经贸纠纷案精析》1995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3 《CIF 和 FOB合同》 2001 复旦大学出版社
   4 《SCRUTTON 租船合同与提单》2001 法律出版社
   5 《OMAY 海上保险的法律与保险单》2002 法律出版社
   6 《英国保险协会保险条款诠释》 2002 法律出版社
   作者自序
   我于1984年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律系国际法专业。大一我开始准备考国际公法研究生,大二改为国际私法,大三再次改为国际环境法,大四报考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国际环境法硕士研究生。1984年2月18日研究生考试当天,我决定放弃考试,因为当时我十分自信地认为自已的研究水平已经超过硕士研究生,可以直接报考博士生了。却因哲学沉思,公开宣称马克思主义过时了,公开指出毛泽东著作中某些不能自园其说的谬误,被当时的挚友出卖(或是误解?),结果不但未读成研究生反而惨遭一场灭顶之灾,被法律系当局误当作“精神分裂症患者”强行关进精神病院21天!也算是对当年不知天高地厚狂妄至极的我的一次惩罚。
   1985年至1988年我有幸主办了中国首例涉外预借提单争议诉讼案,为此案我特意翻译出版了《现代提单》一书,并于1987年1991年两次通过上海海运学院国际海商法硕士研究生考试。但均因所谓政审被剥夺入学资格,我只得自学完成国际海商法硕士的全部课程。
   1995年香港Richards Butler律师行工作期间,我选定海事律师业务作为自已的主业,并通读了20余部国际海商法英文原著。
   1996年至2002年我利用业余时间主译校并出版了“当代国际贸易航运法经典名著译丛”首批四部即《CIF 和 FOB合同》、《SCRUTTON 租船合同与提单》、《OMAY 海上保险的法律与保险单》及《英国保险协会条款诠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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