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家争鸣
为了方便阅读,博讯暂停广告播放,博迅需要您的支持。
[发表评论] [查看此文评论]    郭国汀律师专栏
[主页]->[百家争鸣]->[郭国汀律师专栏]->[清水君:我的最后陈述]
郭国汀律师专栏
·伟大的中华文明博大精深的中华文化---答孟庆强
·我看郭国汀律师
·剥放屁狗们的皮----公安国安网警与郑恩宠
·亦曰将无同,兼斥郭国汀、刘路之类,并向相关版主求教
·对内直不起腰者别指望其对外挺身而出
·南郭/对周树人的评价吾深以为然
·为当代中国人的幸福而努力奋斗
·世上最美丽者莫过于大自然——人的本质、伟大
·令郭国汀律师老泪纵横的真情
·南郭:为当代中国人的幸福而努力奋斗
·心里话三步曲/郭国汀
·致刘路及中律网友们新春祝福/郭国汀
·驳上海当局特务造谣抵毁郭国汀律师的谎言/南郭
·我的声明与立场------南郭与中律网友们的对话
·语言与民族密不可分——奉旨答复小C:/南郭
·致刘路及中律网友们新春祝福/郭国汀
·学习方法与读书计划答小C网警同志/南郭
·英雄伟人与超人/郭国汀
·中共党奴的“学术”
·我倒宁可相信李洪东仅仅是因为无知/南郭
·愿王洪民先生的在天之灵安息!/郭国汀
·堂堂正正做个真正的中国人!/南郭
·中国律师朋友们幸福不会从天降!/北郭
·令我感动的赞美!/南郭
·谢谢网友们关注天易律师事务所的命运
·公开论战化敌为友——新年致词/新南郭
·中国涉外案件没有一起获得执行 郭国汀
·宣战演讲名篇
·中共外逃贪官大多是政治斗争牺牲品问 采访郭国汀
·就宗教论坛封郭国汀笔名事致小溪的公开信
***国际人权法律与实务
***国际人权公约(中英文本)
·国际人权法律资料 世界人权宣言
·国际人权法律资料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国际人权法律资料 法国人权与公民权宣言[人权宣言]
·国际人权法律资料 美国独立宣言
·国际人权法律资料 经济 、社会 、文化权利国际公约
·国际人权法律资料 保护人人不受酷刑和其他残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待遇或处罚宣言
·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
·联合国有关健康保健人员尤其是医护人员在保护和防止囚犯和被拘禁人员不受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待遇或处罚的医疗伦理原则(1982)
·国际人权法律资料 囚犯待遇最低限度标准规则
·国际人权法律资料 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
·消除基于宗教或信仰原因的一切形式的不容忍和歧视宣言
·联合国囚犯最低标准待遇规则
·联合国囚犯待遇基本原则(1990年)
·联合国保护所有被以任何形式拘禁或关押人员的主要原则(1988)
·结社自由和组织权利保护公约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联合国发展权利宣言
·促进和保护普遍公认的人权和基本自由的权利和义务宣言
·中国已签国际人权公约联合国人员和有关人权安全公约
·联合国律师职责的基本原则
·联合国司法独立的基本原则(1985年)
·联合国检察官的职责准则
·世界人权公约英文版Universal Declaration of Human Rights
·犯罪及权力滥用受害者恢复正义基本原则
·国际刑事法院规约(1998)
·国际刑事法庭(芦旺达)程序与证据规则(1995)
·国际刑事法庭(芦旺达)规约
·起诉严重侵犯国际人道法责任人的国际(前南斯拉夫)法庭规约(1991)
·消除一切形式歧视妇女的国际公约1981
·国际人权法律资料 取缔教育歧视公约
·关于就业及职业歧视的公约
·消除一切形式歧视妇女的国际公约选择性议定书2000
·联合国防止和惩罚种族灭绝罪的公约(1951)
·联合国有关难民身份的国际公约1954
·儿童权利国际公约1990
·起诉和惩罚欧洲轴心国主要战争罪犯的国际军事法庭协议(纽伦堡宪章)
***区域性国际人权法律文件
·1996年欧洲反破坏性异端决议及其邪教定义
·非洲人权和人民权利公约(1981)
·美洲人的权利与义务宣言(1948)
·美洲人权公约(1969)
·美洲防止和禁罚酷刑的公约
·防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待遇或处罚的欧洲公约1989
·欧洲保护人权和基本自由公约(1950)
·欧洲社会宪章1961
·建设新欧洲的巴黎宪章1990
***美国人权法律文件
·美国1620年“五月花号”公约(The Mayflower Compact)
·美国1786年弗吉尼亚宗教自由法令
·美国1776年弗吉尼亚权利法案
·美国1862年解放黑奴宣言
·美国1777年邦联条款
·美国1776年维吉尼亚权利法案
***英国人权法律文件
·英国1998年人权法案
·英国1676年人身保护令
·英国1689年权利法案
·英国1628年权利请愿书
·英国1215年自由大宪章
***法治研究
***宪政研究
·什么是宪政?
·宪政的实质
·分權制衡理論的历史淵源
[列出本栏目所有内容]
欢迎在此做广告
清水君:我的最后陈述

清水君:我的最后陈述
   【大纪元2月7日讯】自古“忠孝不能两全”。我在海外留学的这三、四年,已经为国为民尽了我生为一个中国人的“忠”,付出的心血,才华,金钱,时间……甚至还包括一份可称得上宝贵的爱情!
   那么,当我清清白白地回国,想作为一个普普通通的年轻人,对父母尽“孝”,对家人尽责,不也是我生为人子的一份义务吗?
   然而,“江南虽好,却是我温柔梦断之乡;神州甚阔,岂有我报国之地?”
   我因爱国获罪,报国无门,归国被捕,有家难回……
   尽管我不否认我有过失,有过激,有错误,但自古上书论政者,无不慷慨激昂有过激之嫌!何也? “不慷慨无以壮行色,不激切无以动上容”!毛泽东亦说:不过正,不足以矫枉也!我并非国家、民族的罪人、历史的罪人,我只是有建议、异议的爱国者!我固有错,但错不至罪!
   孔子说:人非圣贤,熟能无过?但知错能改,善莫大焉!
   毛泽东说:人哪有不犯错误的,改正错误就是好同志!
   圣经上说:年轻人犯错,上帝也原谅!
   那么,我的确不知道发表文章、筹组党派、议政不参政,即是犯罪.我总以为“党和政府”会体谅我们“爱国爱民爱人”的苦心,二百余万字的文章,纵有糟粕,也总有可取之处!
   温家宝总理说: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当年李斯给秦王上书,造就一个大秦帝国;孙中山给李鸿章上书,却被逼走向革命……
   善用众智者,无敌于天下;拒人于千里者,终将遗祸无穷……
   那么,在胡锦涛先生等中央领导大力倡导“政治文明”并加入〈〈公民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积极努力的今天,我们的政府是否能展示宽广的胸襟,与民主人士和解、协商、共谋中华发展大计呢?这才是最大的“民心工程” 啊!
   从一个留学生成为“爱民党”创办人,又成为回国坐牢的民主人士……这并非出自我的意愿,而政府有关部门一直拒绝倾听、对话,关闭民意的大门,是否有推波助澜之嫌?这样的政策,不该检讨反思吗?
   如果能够和平交流对话,国与国之间可以和平共存,人与人之间可以友爱互助,政府与国民之间可以善意互动,那么就不会有清水君,不会有“爱民党”,自然不会有囚衣在身的众多“政治犯”、“思想犯”!在国外,这样的“政治犯”也被称为“良心犯”,因“良心”而得罪政府,获罪下狱!
   也许我会让一些人很失望,这也包括我的海外朋友们,因为我并非为了当“民主英雄”而回国,现在我又不想坐牢,我不想用宝贵的青春去祭奠“民主”这面大旗,用自己的苦难去渲染执政党的黑暗,不想坚持过激的言论来制造更多的矛盾与对抗,但也决不会为了个人的自由而违心否定我们“求民主、要变革”的美好愿望!
   难道,政府非要把我培养成一个在狱的“政治家”才好吗?从政治的角度说,我问心无愧,我从未把政治当成自己的职业、事业,它也不是我的爱好、兴趣,我更未从心中为自己谋取一分一毫的利益,网上洋洋几百万字,我不取一文。
   但是,对家人朋友,我问心有愧,因为我留学读书欠下亲友八万多元的债务要还,因为我有许多关于文学、新闻、商业的梦想与理论要实践,因为我有年近七十的父母要照顾。
   看看听众席上我的父亲吧,他在我的印象中一直是高大魁梧、虎虎有生气,偶尔还很粗暴的中共基层干部,没想到分别才一年,他已经因为我的案子老得不成样子。他快痴了,傻了,呆了,我感觉到他的生命之火快要熄灭了,怕是再也等不到我回家的那一天了……
   我希望:不仅我可以获得自由,也希望所有因政治原因获罪的人们都能获得自由、新生!
   毕竟,在这个物欲横流,金钱至上的社会,花钱都很难买到真正的爱国者,愿为爱国而牺牲的人了!珍惜都来不及,岂能轻易加害?
   对爱国政治犯的宽赦,是政府的开明,对爱国者的惩罚,不是政府的光荣!囚禁的或许只是一个人,而伤害却落在了许许多多人的心上!我们已用最宝贵的青春与才华,尽了最大的努力与诚意,去争取爱国爱民爱人的最好结果!但我们不得不做最坏的准备:用自己个人的悲剧与痛苦,换取中华民族未来的喜剧与幸福!
   “众人之唯唯,不如一人之谔谔!”封建专制时代的唐太宗,可以容得下一个曾为政敌、铁骨铮铮敢于犯颜直谏的魏征;国民党独裁政权可以容得下一个媚日为人鲁迅;偏安一隅的台湾朝廷可以仍容得下一个写出〈〈我来剥蒋介石的皮〉〉,自诩五百年来中文写作前三名都是自己的狂傲文人李敖,“帝国主义”的美国可以容得下一个对总统性丑闻大肆炒作的斯塔尔检查官……
   何以堂堂博大的中国,已实行“三个代表、三个为民、三个文明” 精神的中国共产党,竟容不下一个爱国心切,归国情真、屡番上书、言多有失的清水君?我之功罪,操之在君;君之功罪,操之在民!
   我不愿以我之获罪下狱陷政府于不义,而愿以我之无罪获释,开 “三个代表”之门,乘“三个为民”之风,行“三个文明”之事,结“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之实,以促进政治文明的春天早日到来!
   记得在回国途中,我持中国护照入境却被拒,迫不得已带着三个大行李,一个人偷渡,跋涉在崎岖泥泞的山林中,不小心滑倒,脸上被蹭去一大块血肉,至今脸上还留有这一块伤疤,爱国者的伤疤……那时,我的脑海里闪出一句话:“你这双脚一旦踏上中国的土地,可能再也不能出来了!”我没有犹豫,我觉得亲友在呼唤我,祖国需要我!即使我今天失去自由,也不会反悔回国的决定!因为回国是爱国者的本分!只是,祖国真的需要我吗?真的爱我吗?站在审判台前,我开始茫然……
   我谨在此郑重宣布:“颠覆国家政权”罪名之成立之日,就是我正式放弃中国人民共和国国籍之时!清水君将委托一切亲友和知情者,向联合国难民署和美国大使馆及国际社会驻华机构提出“政治避难”的紧急请求!(郭国汀注:曾有人以此为由认为清水君精神不正常!然而放弃国籍是每个世界公民受国际法保护的权力。《世界人权公约》第15条第2款明确规定:“任何人的国籍不得任意剥夺,亦不得否认其改变国籍的权利”。中国是联合国五大常任理事国之一,也是该公约当然的缔约国。因此中国公民若放弃中国国籍实属行使国际法上的权利。)
   这是一个在狱的中国爱国者所不得已的选择:那就是-我无法再爱这个中共国了!这也是一个归国爱国者沉痛的抗议!虽然这个请求在法律上也许没有什么意义,但是在道德上,它也许会让更多的中国人从昏睡中猛醒反思:我们的国家究竟出了什么问题?让一些最坚定的爱国者走向获罪之狱、离国之途?最终,成为外国的爱国者?!
   看看刑法第8、11、 35条吧,外国人犯罪,最多只能被驱逐出境而已!
   难道,我们只能穿着外国政府提供的“防弹衣”,才能放心大胆的来爱国吗?
   政府若贱其民,贵洋人,欲国人爱国,不亦难乎?!
   最后,谢谢尊敬的诸位法官阁下给了我充分的时间作自我辩护,我想再占用各位几分钟表达我的谢意:
   在这里,我要对尊敬的法官表示敬意,谢谢你们给我机会,说出了一个爱国囚徒的心理话,假如因不懂法庭规矩,对法官有所冒犯的话,绝非出自本意,请原谅包涵。(清水君向三位法官鞠躬)
   其次,我也对公诉人表示歉意!因为“公诉人就是被告人的敌人”,欲说服法官,必须先征服对方,所以我们斗智斗勇,彼此火力都很猛,假如有所冒犯,也请原谅包涵,这是屁股指挥脑袋,角度不同罢了,我们都没有办法。(清水君向检察官鞠躬)
   第三,请允许我向我的辩护律师郭国汀教授致以深深的谢意!另一个辩护人因为众所周知的原因被迫退出了辩护席,郭国汀教授顶着重重压力和干扰,付出了许许多多,为素不相识的我主动作义务的“无罪辩护”,这种精神,是不亚于雷锋和任长霞的,请受我一拜!(清水君向郭国汀律师鞠躬)
   人生能有几个十年?请各位法官设身处地的为我想想,用自己的良心、智慧与勇气,宣告爱国者无罪,还爱国者自由,让“政治文明”的春天早日到来!
   最后,我不得不向我的亲人表示歉意。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父母大人的养育之恩,金秋暂时无法回报,甚至今生难于报答于万一,因为自古忠孝无法两全,我没有做任何对不起国家和人民的事,只得拜托兄姐多代我孝敬二老了(此时黄金秋跪倒在地五体投地向两位在旁听席上,明显来日无多的七旬长者,连磕三个响头!令辩护律师不禁凄然泪下,整个法庭鸦雀无声,而在场的几乎每个听众均不无动容,似乎惟有检察官那张有点无动于衷的脸上仍是那么庄严!清水君双手抱拳面带坦然微笑向辩护律师告别)!
   黄金秋(清水君)
   2004.7.20于常州中院法庭
   后记:
   2004年9 月20常州中院以(2004)常刑一初字第015号刑事判决认定:颠覆国家政权罪名成立。判处有期有刑12年,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四年!2004年12月9 日江苏省高级法院经书面审理(实质上等于秘密审判)以(2004)苏刑终字第309号刑事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黄金秋(清水君)现被关押于南京市浦口江苏省浦口监狱一监区。
   本文根据辩护律师当庭记载的不全的笔录及事后在江苏高院刑庭阅案卷时的补充摘录整理而成,未经清水君本人核对,但基本准确地反映了清水君当庭的风采。吾执业21年,主办过刑事辩护案几十起,各类民事行政经济海事海商争议案上千起。毫无疑问,清水君是我的所有的当事人中最有礼貌,富有思想与文采,思辩能力一流的一位。
   明天就是大年三十,作为辩护律师,我深为中国司法不公的严峻现实,为中国政治文明的现状,为中国司法文明的实际感到悲愤,同时深深地感到中国律师的无能与无奈,作为清水君的辩护律师,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一位如此杰出优秀的中国爱国青年志士仅仅因为思想言论被无罪重判12年!被剥夺人身自由,被污辱欺凌迫害;而有关部门反复不断地关心你关爱你找你谈话;不断地警告你--悬崖勒马;不断地告诫你 --不要上网谈论案情,不要接受记者采访,不要发表政治言论;不要办理政治案件,不要办理法轮功案件,否则……要关心家庭,关爱亲人,关注孩子,要有良心,要诚信(因我曾在办理郑恩宠案时答应暂时不接受记者采访)。然而,我却是一名中国人权律师!
   ……联想到良心记者师涛,思想者张林,平民律师郑恩宠……均身陷囹圄,不得不远离亲朋好友,在黑暗阴冷的牢狱中过年,渡过这个特别寒冷的严冬。还好,寒冬过后,必是春天!谨借此文向全中国所有政治良心犯,人权犯问候新年!
   郭国汀2005年2月 7日于上海

[下一页]

©Boxun News Network All Rights Reserved.
所有栏目和文章由作者或专栏管理员整理制作,均不代表博讯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