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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驳上海当局特务造谣抵毁郭国汀律师的谎言/南郭
·答紫兄质疑/南郭
·吾不同意你的观点,但坚决捍卫阁下的自由表达权。
·郭国汀:我向错兄致歉--同时为错兄说句公道话
·我的观点与立场--驳非法入侵
·郭国汀 汝吹牛!
·南郭不但会骂人而且必将把“乡愿,德之贼”型的小人骂得狗血喷头!
·纯属多余的担忧
·伟大的中华文明博大精深的中华文化---答孟庆强
·我看郭国汀律师
·剥放屁狗们的皮----公安国安网警与郑恩宠
·亦曰将无同,兼斥郭国汀、刘路之类,并向相关版主求教
·对内直不起腰者别指望其对外挺身而出
·南郭/对周树人的评价吾深以为然
·为当代中国人的幸福而努力奋斗
·世上最美丽者莫过于大自然——人的本质、伟大
·令郭国汀律师老泪纵横的真情
·南郭:为当代中国人的幸福而努力奋斗
·心里话三步曲/郭国汀
·致刘路及中律网友们新春祝福/郭国汀
·驳上海当局特务造谣抵毁郭国汀律师的谎言/南郭
·我的声明与立场------南郭与中律网友们的对话
·语言与民族密不可分——奉旨答复小C:/南郭
·致刘路及中律网友们新春祝福/郭国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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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涉外案件没有一起获得执行 郭国汀
·宣战演讲名篇
·中共外逃贪官大多是政治斗争牺牲品问 采访郭国汀
·就宗教论坛封郭国汀笔名事致小溪的公开信
***国际人权法律与实务
***国际人权公约(中英文本)
·国际人权法律资料 世界人权宣言
·国际人权法律资料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国际人权法律资料 法国人权与公民权宣言[人权宣言]
·国际人权法律资料 美国独立宣言
·国际人权法律资料 经济 、社会 、文化权利国际公约
·国际人权法律资料 保护人人不受酷刑和其他残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待遇或处罚宣言
·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
·联合国有关健康保健人员尤其是医护人员在保护和防止囚犯和被拘禁人员不受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待遇或处罚的医疗伦理原则(1982)
·国际人权法律资料 囚犯待遇最低限度标准规则
·国际人权法律资料 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
·消除基于宗教或信仰原因的一切形式的不容忍和歧视宣言
·联合国囚犯最低标准待遇规则
·联合国囚犯待遇基本原则(1990年)
·联合国保护所有被以任何形式拘禁或关押人员的主要原则(1988)
·结社自由和组织权利保护公约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联合国发展权利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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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何暂时告别中国律师网?


   我为何暂时告别中国律师网?再见并不意味着永别
   郭国汀
   真诚感谢各位中律网友们的理解与厚爱!
   上周惊闻郑恩宠夫人蒋美丽女士被拘,在十分愤激的情况下,我写了一个贴子,对有关部门任意非法侵犯我的委托人的基本人权的做法表示抗议.虽然仅是接电话告知,但来源可靠.(当然事后证实,事实有一些非本质的出入:诸如拘者不是警方而是信访办人员,随后不久即放人等)给蒋挂电话已无法接通.为慎重起见我特用了: “据称”字眼.先是在“律师心情”上载,结果不到30分钟即被删除,于是又在:“热点评论”上载,后又被两次删除.当时已是深夜1点.
   如果仅是不当删贴当然不足以让我告别.来自各方面(诸位自可想象)的巨大压力,使我深知自己将面临什么我想休息一段时间.由于亲朋好友再三劝阻无效,太太向我提出了离婚的通牒,因为她可不想与无辜的孩子一道整天担惊受怕.我的电话早已被监控,甚至…
   为圆20年前的环境保护梦,我赴北京参加 “环境法律实务研讨班”学习一周,要不早已回中国律师网.各位网友不要怪版主们,他们的确够难的!
   今回上海,打开中律网,读到那么多情真意切的网友们的挽留贴,令南郭老泪纵横.对于众多网友们的真诚挽留,南郭已无言,惟有继续朝前走,那怕前面已是万丈深渊,我也只能勇往直前.即便前途是火海刀山,我也只能义无反顾;因为这是我唯一的选择.
   有一点我不同意小苦的说法:吾之所作所为并非与上海市政府对着干,反之我是在帮助政府,使之免于坠入万丈深渊.对CP我历来公开批评之,对CP中正直大公无私者,南郭始终怀有崇高的敬意:诸如朱镕基,徐框迪等真正的共产党人当然值得我们敬重;我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暴力,主张CP仍可作为政党之一参政;但我坚决反对任何党派任何形式的极权专政;对贪官污吏我当然尊敬不起来,反之只能批判之揭露之.我对克已奉公的公安战士历来充满敬意,但对网警则谈不上任何敬意,设置数万网警,为以言治罪服务,封锁国际互联网站并未得到包括我在内的全国纳税人的同意,我们不需要任何人来决定什么是可读的,何者是可阅的,因为我们没有那么弱智!我在中律网上仅说过三人可能是网警(包括怀有特殊任务的党用文人),如果说错了他们大可自己申辩,不必我们为之辩护.对CP我不但不信仰,反之早在20年前便公开对其基础理论进行了批判,迄今仍然坚持认为我的观点是正确的.因为我是基于生态学,物理学和化学基本原理推论出的结论.如今基因分子生物学的最新科研成果进一步证明了我的论点.
   小苦说因有四位网友提出异议他们理直气壮地行使起删除权,我上载的贴当然不可能百分之百正确精确,各位可以批评驳斥批判之,但任意删除似乎太不尊重作者,而且言论自由的本质在于:任何人都有权说法不禁止的任何话.对与错完全是另一个问题.
   我决不会退出战斗,也不改名换姓上网.我始终对自己的言论负责.我当然深知中国现实政治不讲规则的可怕,我也明知自己将面临何种威胁利诱,我曾试图设身处地为某些人着想,然而,现实告诉我们,唯有抗争我们才有明天,才有真正的自由,才有法治民主人权,才有未来!
   我从不否认我的言论言辞激烈,但何过之有?再次上载被删除的贴,各位尽可批判之!
   引文:
   郑恩宠律师夫人蒋美丽被拘捕!
   今天中午正在休息,突接电话告知:据称:郑恩宠夫人蒋美丽女士,因前往北京最高法院拟就郑恩宠手写新闻稿件请求鉴定及面见张思之律师以便商讨上诉事宜.于今天中午被上海警方(据事后警方告知:是上海市信访办的人干的!那似乎更可怕!)从北京押回上海并被五名警察强制抬入拘留所!但未出示任何拘捕手续,也未告知在场的郑恩宠之弟,她到底触犯了哪国法律.我作为郑恩宠律师的辩护人,对警方此举深感遗憾,更感痛心!郑案真相业已大白,该案之性质纯属烂用国家强制力打击报复正直诚实勇敢的人民律师的恶性案件.如今又在毫无根据,明显违法的情况下,对为夫申冤的蒋美丽女士实施拘捕!如果郑太太关心关爱夫君有罪,如果郑太太相信法律有罪,假如郑太太也在天安门跃入金水河,假使郑太太也驾车在天安门广场发传单,要是郑太太也在天安门广场自焚...或许按某些荒谬绝伦的家法,郑太太也构成了扰乱社会治安罪?! 郑太太前往最高法院申诉何罪之有?(事先本人不知情,否则会阻止她做此种无用之举)郑太太会见其夫之辩护律师张思之何罪之有?这种事如果发生于文革,反右时期,我不会奇怪;但发生于今天,发生于祖国首都,发生于上海!
   郑恩宠辩护律师郭国汀2003年11月20日13点30分
   胆小者不必读不必跟不必想不必说!如果我们可爱的祖国,任由一群无法无天的小人横行霸道,假如连律师们都装聋作哑,假使连法律人都不站出来主持公道.等待中国公民的必将是暗无天日!迎接中国人民的必将是奴隶制!我们不能再保持沉默,尽管有关部门已找我数十次谈话,尽管我曾答应暂时不再上网评论郑案!尽管我曾考虑暂时停止接受中外记者就郑恩宠案件的采访!然而这一切均有个前提条件:那就是fair play!
   "有什么样的人民,就会有什么样的政府."如果中国人全都奉行明哲保身哲学,尊从长官意志,服从专制极权政治的淫威,同时对新闻信息封锁逆来顺受,对于欺负人民的事不敢说个"不"字!没有全世界爱好和平民主自由平等博爱人权的外部力量的支持,那么中国永远不可能进步,永远也不会有未来!不愿做奴隶的人们,该醒了!
   什么叫做愚不可及?
   自以为聪明的个别人,怎么尽用些没有脑袋的蛮夫愚忠之辈?对拆迁户实施24小时人盯人监控,进行全日电话监控,一名实施监控的朱姓警员竟对被拆迁户马亚莲女士(24小时监控对象)下身猛踢造成她下身肿胀痛半月不逾,而且求告无门.对郑恩宠律师长期电话监听监控.我原来都不敢相信,然而现在竟一一证实.我们最现代化的大上海呵,这难道就是现代化的代价?
   水能载船,水亦能复船.不爱民的政府,怎能指望民爱之?枉法判决人民律师还不满足,竟还枉法拘捕被冤判律师的妻子!共和国还有没有法律?洛克早在数百年前便指出:国家间争议的解决唯有两途:法律和战争.当法律无法解决时,便只有战争.同理民间争议的解决也只有两途:法律和自焚?.....不是说稳定压倒一切吗?!究竟谁在制造不安定因素?!
   惊闻此信息,我心中如倒海翻江.在数十次不胜其烦的谈话打扰之后,我曾答应暂时不再上网评论郑案,暂时不再接受中外记者就郑案的采访.然而有关人士烂用了我的承诺.
   如此无法无天的非法勾当,相信每位尚有正义感,有良知的中国人都会为之痛心疾首,都会为之怒为之呐喊!当然奴隶除外,胆小者除外,已经不具有人之本性者除外.宋江老弟是中律网上坚持最久的一位网警,尽管高产,言不由衷之处还是可从字里行间略见一二,可见老弟良心未泯,尚属孺子可教.这也是南郭还会理采阁下的原因.得罪之处还望海涵.尽管你声斯力绝为专制极权鼓与呼,我理解你同情你但不欣赏你!
   中国律师网是最开放的网站之一,我的辩护词在北大法律信息网上载两次均被网管强行删除!北大之自由精神似乎已死亡?谁应对北大的坠落负责?谁之罪?我为北大哭泣!
   真诚感谢中律网诸位勇敢的网管班主们!向诸位网管及班主们致敬!你们为中国律师保留了最后一块言论自由的阵地,你们的功绩必将永载中国律师发展史册.(然而自2004年2月12日中国律师网奉(司法部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之命封杀郭律师以来,迄今无法在中律网上发表任何文论!(而自2005年2月23日后,中国律师网再次奉命彻底删除了本律师在中国律师网上发表的数百篇短评,百余篇辩护词和代理词!)
   郑恩宠律师指出:“法治的基础在人权,人权的基础在私有财产.”没有人权的法治是可怕的法治,在郑案已经得到了充分的印证.最高人民法院业已成为最高共党法院.中国唯有实现真正的司法独立,任何政党不得染指法院的一切事务,才可能会有司法公正.
   英国詹姆斯王朝时代(1616年),一位名叫考克的皇家法院院长拒绝按詹姆斯国王的指令审判一起案件,国王传令全体皇家法院法官到宫."(你们是)叛逆不忠犯上作乱!"国王狂暴地斥责道.法官们个个吓得抖缩跪倒在地.国王问道:如果将来再次指示要法院停审某个案子,他们会怎么做?全体法官均战战兢兢地回答,将按国王的指令行事.唯有考克院长答道:我将做那些适合于一个法官该做的事.结果他丢了院长的乌纱帽.然而历史首肯了他的非凡勇气!全世界的人民都记住了一位真正的法官的名字:考克.(见<审判的艺术>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P1.郭国汀译)
   中国知识分子死了!难道中国律师也死了吗?难道中国人都死了吗???
   据称有"许多网友"投诉反对本贴,因为其中有"专制极权""奴隶"等字眼(后据版主称共有四名“许多网友”!)
   强奸人的肉体是重罪!那么强奸人的精神该当何罪?强奸成万上亿人的精神而且长达数十载又该当何罪?也许长期被强奸,因为肉体上可获快憾,故有些受害妇女,竟最后嫁给了强奸她的罪犯!或许长期精神强暴对某些弱智者也能产生精神快憾,故也最终爱上了精神强奸犯?!
   对暴徒我们当然有权用最恰当的词汇形容之, "许多网友"只要你们敢于真名实姓论战,南郭奉陪你们!
   风水流:郭先生的帖子我看的不多,不过我认为郭先生是有血有肉的汉子,也是一个真正的人一个年轻的实习律师.
   海子律师:欢迎归来!也许这个网站不是中国目前最民主的网站,但是这个网站是中国律师共同的家园,我遇到许多好友,我都介绍他们来这里浏览这里的帖子。因为这里的很多帖子可以感化和教育人。
   清一色:只有律师团结一致,中国的律师才有出头的可能! 欢迎回来!
   古道马:南郭先生,您是中国律师的骄傲,我们相信全体中国律师都会支持您。我表示向您致敬!
   QUISH;首先,真高兴又能看见郭老师的贴了同时很赞同郑恩宠律师指出:法治的基础在人权,人权的基础在私有财产.没有人权的法治是可怕的法治的这句话其实我也一直很想知道,既然中国要坚持走依法治国的道路,而作为人权之一的言论自由为什么要受到限制?是中国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也是迈入法治国家的开始)所必须经历的阶段或者是必须采取的措施吗?还是中国根本就是专制,或者说社会主义就是专制,难道真的象那讨厌的美国佬说的中国没人权?我个人认为(也许是我的无知之说):对于言论的自由的限制要区分,重要的是其动机;动机不良的我们要加以制止;好的言论虽然有过激的言词我们不但不能限制反而要给予支持,忠言逆耳这个词大家都应该知道吧!呵呵,也许我的言论过于苍白。人民的呼声是最真实的呼声!公道自在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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