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家争鸣
为了方便阅读,博讯暂停广告播放,博迅需要您的支持。
[发表评论] [查看此文评论]    郭国汀律师专栏
[主页]->[百家争鸣]->[郭国汀律师专栏]->[内因与外因关系的沉思 ]
郭国汀律师专栏
·欧洲社会宪章1961
·建设新欧洲的巴黎宪章1990
***美国人权法律文件
·美国1620年“五月花号”公约(The Mayflower Compact)
·美国1786年弗吉尼亚宗教自由法令
·美国1776年弗吉尼亚权利法案
·美国1862年解放黑奴宣言
·美国1777年邦联条款
·美国1776年维吉尼亚权利法案
***英国人权法律文件
·英国1998年人权法案
·英国1676年人身保护令
·英国1689年权利法案
·英国1628年权利请愿书
·英国1215年自由大宪章
***法治研究
***宪政研究
·什么是宪政?
·宪政的实质
·分權制衡理論的历史淵源
·中国自由文化运动与宪政研究
·The Arguments For and Against the Notwithstanding Clause
·Freedom is not free but it is costly
·宪法改革的设想 南郭提要
·联邦共和民主宪政体制是美国经久强盛不衰的原因
·党化党控教育是中共祸国殃民的一大罪恶
·立宪时代的法政哲学思考提要
·有限政府与法治宪政
·联邦主义要旨
·It’s Not Patriotic to Violate the Constitution
·An Imperial Presidency Based on Constitutional Quicksand
·US Constitution revolution for real democracy
·One of the major writer whose legal thought Influence the Americas Founding Fathers
·Beyond the Constitution
·Philosophy Constitutionalism
·USA Constitution is in grave danger
·Constitutional Interpretation
·The Bill of Rights
***中共极权专制暴政批判
·中国历史上不存在极权
·彻底推翻极权专制流氓暴政!永志不忘六四屠城滔天罪孽!
·江泽民和胡锦涛均极可能是货真价实的特大汉奸卖国贼!
·国民党比共产党好得多,蒋介石比毛泽东高贵得多
·老毛和中共是中华民族的千古罪犯
·朱镕基犯有贪污盗窃罪吗?
·朱镕基有关劳动保险金的罪责是非之我见
·中共党员是罪犯 无耻无行文人是重罪犯!
·郭国汀 毛泽东批判
·郭国汀马克思主义批判
·申曦(曾节明):剥胡锦涛的画皮
·申曦(曾节明):胡锦涛其人其事
·申曦(曾节明):胡锦涛虚伪狡诈邪恶凶残阴险的真面目
·申曦(曾节明):胡锦涛的伪善与病态人格
·申曦(曾节明):盖棺认定胡氏中共暴政
·申曦(曾节明):江泽民的心病
·申曦(曾节明):邓小平罪孽深重
·不是中国政府而是中共暴政丧尽天良!不但温家宝而且胡锦涛皆乃政治精神重症患者!
·中国共产党早已病入膏肓无可救药!
·杜绝三鹿毒奶粉事件的三项原则
·郭国汀律师系统批判中共极权专制暴政论文目录
·中共专制暴政与生态环境
·中共专制暴政正在毁灭中国生态环境
·论中共政权新闻控制-----2008年《巴黎中国新闻媒体控制国际研讨会》专稿
·郭国汀论中共专制暴政与酷刑(上)
·论中共专制暴政与酷刑(中)
·论中共专制暴政与酷刑(全文)
·郭国汀论中共专制暴政与酷刑(下)
·郭国汀中共政权已经彻底流氓化
·中共是极端残暴下流无耻的流氓暴政 郭国汀
·中共政权是一个极权专制流氓暴政----与刘晓波先生对话
·怀念当代中国最高贵的人——杨天水/张林
·驳中共政权合法论 郭国汀
·中共政权始终是一个非法政权 郭国汀
·中共政权是吸血鬼暴政
·中共政权是一个极权专制流氓暴政
·关于中共政权合法性及专制暴政与人种信仰关系的论战 郭国汀
·判断一个政权合法性的公认标准
·推翻中共专制暴政是替天行道 郭国汀
·文字狱与极权专制体制
·南郭/推翻颠覆中共流氓暴政有功无罪!
·面对中共流氓暴政全体中国人应当做什么?
·极权专制政体与思想家
·虚伪是极权专制的必然付产品
·面对十八层地狱,我的真情告白
·我的退党(社)、团、队声明
·文革是人类历史上最荒唐最愚蠢最无知最残暴之举/郭国汀
·从中共控制媒体看中共政权的脆弱
·关于加国公民起诉江泽民罗干李清王茂林案的宣誓证词(英文)
·中共极力扶持缅甸军事专制政府及苏丹专制暴政
·请胡锦涛立即停止疯狂攻击郭国汀律师的电脑
·中共专制暴政恶贯满盈
***中共专制暴政是国人一切深重苦难的总根源
·人权律师郭国汀称中共制造法拉盛事件旨在嫁祸抹黑法轮功以转移公众视线
·郭国汀 纽约时报报导死难学生亲属周月悼念地震中无辜牺牲的亲人
·美国顶级地震专家称四川地震有可能未能被预测到
[列出本栏目所有内容]
欢迎在此做广告
内因与外因关系的沉思

   内因与外因关系的沉思
   2004年3月28日 14:46:42
   郭国汀
   
   【摘 要】 本短文是本人于1984年2月19日被当作精神分裂症患者,强制关入精神病院的前夜写下的。文中讨论的主题与思想自由,言论自由及自由民主人权政体有关,或许此种观点不一定正确,也许其毫无根据,然而可以肯定有其合理性和独创性。允许人们有独立自由的思想对任何国家都至关重要。但愿思想、言论、出版、新闻的真正自由早日在中国实现。

   
   决定事物运动、变化和发展的根本原因是外因而非内因。内因仅是必备的要素而已,外因与内因同时并存,缺一不可。因为内因乃指事物的内部矛盾;而外因则指作用于该事物的诸矛盾的总和。而事物内部要素是非常有限的,依靠其自身,其发展只能是在这些有限的因素之间进行排列组合而发生发展变化。例如,碳原素最外层电子数为四,那么可能依其自身矛盾运运而发生的变化,无论它怎样改变其排列,组合,只有12种可能的新物质产生。而碳元素的外因则是106种化学原素及各种温度、湿度、压强等条件的总和。若这些外因作用于碳元素,其可能产生的发展变化将是无穷大。因而决定事物运动、变化和发展的主要原因是外因。缺乏外因,事物不可能发生变化或即使变化也十分有限,而具备外因则事物必然要变,此乃自然规律。
   
   那么鸡蛋与石头比喻内外因关系是否正确呢?实际上此种比喻从哲学上讲已偷换了概念。因为矛盾是普遍的又是具体的,即任何矛盾只能是在一具体事物上的矛盾。鸡 蛋的内因乃其内部自身诸要素的总和,而其外因乃作用于其上的大千世界。对石头而言,其内因即内部矛盾是其内部诸要素的总和,外因也是大千世界。两者外因相 同,但内因却异同,完全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比较只能是在一对范畴内进行或在相对的事物内进行,将两个不同等级的事物进行比较是无法得出任何结果的。所以将鸡蛋与石头用于比喻内因外因哲学范畴明显地变换了概念。当然其结论是站不住脚的。
   
   退一万步言,假如确实要拿石头与鸡蛋相比亦未偿不可,这里是在哲学上进行讨论。那么我们将石头与鸡蛋进行抽象至其达到同一等级之概念时进行比较即可。鸡蛋抽 象至哲学高度就成了物质,即由C、H、O、N氨基酸、核糖核酸等基本原素构成;而石头抽象后也是物质,也是由C、H、O、N等基本原素构成。这时我们不妨 大胆地假设,石头可以变鸡蛋,鸡蛋可以变石头。因为只要有外因有环境有条件,经千万年进化演变,或经人工制造外部条件,从无机物至有机物至微生物至植物至 动物,最终当然可以变成鸡蛋;反之亦然。事实上人造钻石,就是外因导致事物发展变化的最佳例证。给予必要的环境,我们便能创造任何事物。
   
   1984年2月15日于吉林大学图书馆

©Boxun News Network All Rights Reserved.
所有栏目和文章由作者或专栏管理员整理制作,均不代表博讯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