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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郭:仗义执言的律师还是没良心的律师 南郭:仗义执言的律师还是没良心的律师??? 2003-06-26 21:03
郭国汀:读下述以所谓郑恩宠律师的当事人名义发表的贴,不得不说两句.
落井加石并非正人君子所应为.郑恩宠律师为何身陷囹圄,从上引之代理词已可见一斑.至于以郑恩宠律师为你代书一份诉状收费1200元指责他没有律师的良心,依据也太不够了吧?代理500多起行政诉讼案收费可达60万元,这是否太少了点?律师的劳动属于高级脑力劳动,得经过长期严格训练,投入大量财力精力,历经千辛万苦,最终才有可能能成为一名称职的律师;而且还面临着执业风险;更何况并非人人都可当律师的.
郑恩宠律师的所作所为决非与政府对着干!尽管他确实真真枪地与贪官污吏勇敢地战斗!帮助协助政府有关部门依法行政才是真正帮助政府!非法违法行政带来的灾难,一破坏法治;二损害政府形象;三侵犯公民合法正当权益;四损人利已;五培育贪官污吏;六引发社会不安定因素,引起民众百姓对法律不信任;七使社会公正公道正义荡然无存.按照Mairman先生的逻辑似乎是非法行政有理,来顺受应当,维护正义公理有罪?!真不知此君的逻辑是哪家的逻辑?
无端指责郑恩宠律师脑子不清楚者,除了别有用心恶意诽谤还有什么?郑恩宠律师其实是个典型的理想主义者,正义感责任心,疾恶如仇的天性,使他虽然已过知天命之年,仍然有一颗年青火热的赤子之心。他是平民百姓心目中真正的大律师,仗义执言的好律师,也是真正为政府的根本长远利益着想的优秀律师.
律师为提供的法律服务收取律师费天经地义无可非议.事实上拆迁案在上海几乎没有律师敢于问津,2159户居民状告静安区房管部门非法行政诉讼案竟然没有律师出庭代理,这难道正常吗?指责郑律师者如果是律师,此种律师属小人型;如果非律师者,不是别有用心就是居心不良.或是奉命行事.
河南李苏滨律师因状告河南省洛阳司法局乱收费,一审虽然胜诉却被原执业的律师行赶出事务所!郑恩宠律师因代理拆迁案得罪众多权力机关,同样被原执业律师事务所客气地请离!如果没有心中的理想,信念;没有为民请命的正义感;没有为中国法治的献身精神;没有为社会进步而奋不顾身的战斗勇气,他敢吗?
我们每个中国律师,法官,检察官,法律人都应当问问自已:我为中国法治的进程作了些什么?我为中国社会的进步做了些什么?不要抱怨我们的国家法制不健全,不要抱怨我们的法院存在种种不尽人意的地方;不要抱怨我们的国家还相当落后;不要关抱怨我们没有思想、言论、信仰、结社自由;让我们做点什么,贡献自已的一分力,一点智慧,一点光,一点热.为建设一个自由民主人权法治科学的社会而共同努力奋斗!郑恩宠律师走在我们的前面了!
叫我怎能不恐怖?- 2003-08-13 13:38对被拆迁进行24小时监控,为的是防止他们上访,有损大上海政治清明,行政有方的光辉形象;对郑恩宠律师进行了长达两年多的电话监控,终于找到了自以为可以黑箱作业置之死地而后快的法宝,旨在杀敢言律师给律师们瞧!对为郑恩宠律师打抱不平的沈婷女士的迫害,为的是彻底摧毁一切反抗力量!然而心地善良的上海人民并非草包,他们已通过各种渠道表达了他们对郑恩宠律师的敬与爱!
小苦呀小苦,叫我如何说你哪?还是不说吧免得您又删吾贴.如果允许我直言,小苦兄应当多读课外各类图书且进行从抽象到具体,再从具体到抽象的独立思索,而非仅读法律教材,这样您的思辩力定会大有斩获.从单纯的法律是无法学好法律的,吾友马克思如是说(大意如此),南郭深以为然.
老兄之论,简直让吾不敢相信是您这么位大版主的高论.不过,您若对已之观点深信不移,那就走汝自已的路,任南郭说去吧.
历史终将证明,你们是远在前面高举红旗的勇士,而我们是跟在后面手握钢枪摸索前进的战士,我们都没有错!但你们看不到我们的作用就大错特错了。当一项运动变得狂热的时候,它的危险性同时存在,需要一大批人在后面理性地压稳步子!上火线的是HERO,在后防的就是BEAR吗?
附:律师的良心?(mairman君转贴或者自撰?)
郑恩宠也能算有良心的人吗?他为我们写一张诉状就要收1250元,且不论他写这个花不了多少时间。有没有真正动过脑筋?刘青先生说 “郑大律师”为500人以上代理诉讼,那他就少说也收了60几万元人民币呢!难怪他买的房子这么大,而且一口气买了好几套,现在正当起“财主”搞出租呢!谁信郑恩宠的老婆拿不出钱请律师。
刘先生,要我说,郑恩宠有这个结果就坏在你们这些所谓的民主人士手上,就是你们这些没其他吃饭本事,只能为美国政府做狗,靠骂中国来讨钱的人整天盯着郑恩宠,要他提供国内老百姓跟政府闹的所谓新闻新闻,他也不会有这一天。而且你们还夸大其词,你所说的黄某某、王某某等人的家根本就没有被抄过,至今还好好的。郑恩宠又算什么挺身而出为拆迁户仗义执言,真这样的话就不要收钱,收了钱就不要说漂亮话,别既做了婊子又想立贞节牌坊。郑恩宠就是被你们这些假新闻给害了。
这个郑恩宠呢,脑子也太不清楚,为了他被吊销律师执照的事耿耿于怀,借这个机会发泄心中不满,他写的诉状哪里是辩护,简直就是在泄私愤,我们只是想解决自己的问题,有房子住,谁想跟政府斗?
每个国家的情况都不一样,要是中国照搬西方的一套政治制度,我想明天街头就会有人因支持的对象不同而打起来。中国从东到西、从外到里,各种情况这么复杂,制定的政策要考虑到方方面面,难免有点不符合实际情况的地方,难道一有委屈就哭着闹着要干点什么吗?难道家里兄弟有点小矛盾,还要隔壁邻居帮着打架吗,这不是帮忙,是在添乱。
所以呢,郑恩宠既不是为民请愿的好律师,更不是要竭力维护我们动迁户的利益,他是在为自己赚钱、泄愤,你们这些“民主人士”也就别煽风点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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