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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国汀律师专栏
·郑恩宠案上海高院驳回上诉后网友们的评论
·请记住一位伟大的律师英雄——郑恩宠/郭国汀
***(四)香港联中公司与厦门国际贸易信托投资公司国际贸易争议再审案
·司法腐败的典型案例
·最高法院无理拖宕九年拒不下判再审案代理词
·反了你!竟敢不尊敬我大法官!
·就十五载官司致最高法院法官的公开函
·中国法官如何让吾尊敬/南郭
·最高法院的院长们为何威胁郭国汀律师?
(五)涉外亿元合同诈骗案
·涉港“亿元”合同诈骗案之辩护词/郭国汀
·惊心动魄的辩护
·涉外亿元诈骗案致有关负责人的公开函
·致福建省委、省政府各位领导及福州市委、市府各位负责人的公开信
·关于本司与福州市粮油公司贸易纠纷案及因此而被无辜拘留、逮捕者至福州市、福建省、中国政府、公安、检察各部门负责人公开函:
·亿元合同诈骗案至福州市市长函
·亿元合同诈骗案至福州市委书记函
·关于亿元合同诈骗案至福州市委书记的函
·亿元合同诈骗案至中央政法委书记紧急呼吁函
·福州市公安局插手涉港经济纠纷造成海内外不良影响事
·亿元合同诈骗案郭国汀律师与龚雄副市长会谈备忘录
***(五)郭国汀律师名案劲辩
(1)政治良心案
·力虹(张建红)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的咄咄怪事
·郭国汀力虹被中共无罪重判的真实原因
·评论严正责令胡锦涛立即无条件释放朱宇飙律师!
·简析严正学所谓颠覆国家政权案
·严正学所谓[涉嫌颠覆国家政权案]必须公开审判
·强烈谴责胡锦涛公然践踏法律任意拘禁人律师的恶劣行径
·东洲惨案发生的根源——呼吁由联合国组织调查团进行公正调查/郭国汀
·评吴爱中张惠刘兰(法轮功讲真相)案的两审判决
·郑恩宠律师“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辩护词
·律师关于郑恩宠案的二审辩护词
·郑恩宠非法为境外提供国家秘密罪刑事申诉状
·郭国汀:我为什么为清水君辩护
·作家张林又被刑事拘留!
·声援支持杨天水和张林
·杨天水是令人敬佩的民主战士
·辩护律师郭国汀获准会见杨天水
·坚决支持李国涛先生的义举,反对极权专制独裁政治!
·师涛是当代中国英雄——
·六四与师涛
·师涛为中国记者受难为自由民主坐牢
·郭国汀指雅虎遵守当地法律说无法律根据
·辩护律师郭国汀获准会见师涛
·长沙国安局无理拒绝辩护律师会见师涛
·答mironet质疑何谓真正的中国人权律师?
·向刘晓波,余杰先生学习,致敬!
·当一名律师无辜失去自由时——无题
(2)民告官---行政诉讼案强制拆迁案
·国家赔偿行政诉讼案代理词
·政府欺诈何时休?!评一起政府参与非法强制拆迁案
·关于苏州市丽人服饰有限公司被非法强制拆迁案的法律分析意见
·苏州“历史文化街区”拆迁案代理词
·苏州市衣丽人服饰有限公司诉苏州市相城区建设局非法作出<房屋拆迁许可证>行政诉讼争议案
·关于苏州市丽人服饰有限公司被非法强制拆迁案的法律分析意见
·苏州市衣丽人服饰有限公司诉苏州市相城区建设局非法作出<房屋拆迁许可证>行政诉讼争议案代理词
·烟台「历史文化街区」拆迁案代理词
·社会公共利益与强制拆迁
·身残志坚受苦遭难的马亚莲二次劳教案:行政复议申请书/郭国汀
·马亚莲案代理词
·马亚莲因强迁上访两次劳教争议案行政上诉状
·上海黄浦区法院第三次变相密秘审判马亚莲二次劳教行政诉讼案/郭国汀
·苏州历史文化街区拆迁争议案上诉状
·苏州 “历史文化街区”拆迁争议上诉案代理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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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请关注一起严重违法强制拆迁苏州相城区民营企业案
·非法强制拆迁民营企业争议案一审代理词/郭国汀
·一起非法强制拆迁争议案的法律意见书
·苏州市衣丽人服饰有限公司诉苏州市相城区建设局非法作出《房屋拆迁许可证》行政诉讼争议案代理词
·张锐诉上海市普陀区房屋土地管理局之行政诉讼案有关问题的初步法律意见
(3)行政诉讼案
·征收船舶港务费行政争议案代理词
·行政处罚行政诉讼案上诉状
·谢安诉湖南省醴陵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不当行政处罚案
·行政处罚行政诉讼案代理词
·对一起复杂行政诉讼案的法律思考
·虚假抵押行政侵权案代理词
·虚假抵押行政侵权上诉案代理词
·关于浦东公安分局扣押公司帐册及业务档案的法律意见书
·龙岩市恭发城市信用合作社诉龙岩市土地管理局国家行政赔偿争议案初步法律意见书
·虚假抵押行政侵权上诉状
·养老保险争议案初步法律意见
·赌博行政处罚争议案代理词
·征收船舶港务费行政争议案答辩状
·行政处罚(没收赌资)争议案再审申请书
·上海黄浦区法院第三次变相密秘审判马亚莲二次劳教行政诉讼案
(4)重大涉外经贸争议案
·Ocean Glory 轮碰撞争议案代理词
·一起重大涉外提单侵权争议再审申请书
·评一起重大“委托贷款”纠纷案的两审判决
·一起重大信托存款合同争议再审申请书
·中外合资企业退股争议案代理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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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郭:仗义执言的律师还是没良心的律师

   南郭:仗义执言的律师还是没良心的律师??? 2003-06-26 21:03
   
   郭国汀:读下述以所谓郑恩宠律师的当事人名义发表的贴,不得不说两句.
   
   落井加石并非正人君子所应为.郑恩宠律师为何身陷囹圄,从上引之代理词已可见一斑.至于以郑恩宠律师为你代书一份诉状收费1200元指责他没有律师的良心,依据也太不够了吧?代理500多起行政诉讼案收费可达60万元,这是否太少了点?律师的劳动属于高级脑力劳动,得经过长期严格训练,投入大量财力精力,历经千辛万苦,最终才有可能能成为一名称职的律师;而且还面临着执业风险;更何况并非人人都可当律师的.

   
   郑恩宠律师的所作所为决非与政府对着干!尽管他确实真真枪地与贪官污吏勇敢地战斗!帮助协助政府有关部门依法行政才是真正帮助政府!非法违法行政带来的灾难,一破坏法治;二损害政府形象;三侵犯公民合法正当权益;四损人利已;五培育贪官污吏;六引发社会不安定因素,引起民众百姓对法律不信任;七使社会公正公道正义荡然无存.按照Mairman先生的逻辑似乎是非法行政有理,来顺受应当,维护正义公理有罪?!真不知此君的逻辑是哪家的逻辑?
   
   无端指责郑恩宠律师脑子不清楚者,除了别有用心恶意诽谤还有什么?郑恩宠律师其实是个典型的理想主义者,正义感责任心,疾恶如仇的天性,使他虽然已过知天命之年,仍然有一颗年青火热的赤子之心。他是平民百姓心目中真正的大律师,仗义执言的好律师,也是真正为政府的根本长远利益着想的优秀律师.
   
   律师为提供的法律服务收取律师费天经地义无可非议.事实上拆迁案在上海几乎没有律师敢于问津,2159户居民状告静安区房管部门非法行政诉讼案竟然没有律师出庭代理,这难道正常吗?指责郑律师者如果是律师,此种律师属小人型;如果非律师者,不是别有用心就是居心不良.或是奉命行事.
   
   河南李苏滨律师因状告河南省洛阳司法局乱收费,一审虽然胜诉却被原执业的律师行赶出事务所!郑恩宠律师因代理拆迁案得罪众多权力机关,同样被原执业律师事务所客气地请离!如果没有心中的理想,信念;没有为民请命的正义感;没有为中国法治的献身精神;没有为社会进步而奋不顾身的战斗勇气,他敢吗?
   
   我们每个中国律师,法官,检察官,法律人都应当问问自已:我为中国法治的进程作了些什么?我为中国社会的进步做了些什么?不要抱怨我们的国家法制不健全,不要抱怨我们的法院存在种种不尽人意的地方;不要抱怨我们的国家还相当落后;不要关抱怨我们没有思想、言论、信仰、结社自由;让我们做点什么,贡献自已的一分力,一点智慧,一点光,一点热.为建设一个自由民主人权法治科学的社会而共同努力奋斗!郑恩宠律师走在我们的前面了!
   
   叫我怎能不恐怖?- 2003-08-13 13:38对被拆迁进行24小时监控,为的是防止他们上访,有损大上海政治清明,行政有方的光辉形象;对郑恩宠律师进行了长达两年多的电话监控,终于找到了自以为可以黑箱作业置之死地而后快的法宝,旨在杀敢言律师给律师们瞧!对为郑恩宠律师打抱不平的沈婷女士的迫害,为的是彻底摧毁一切反抗力量!然而心地善良的上海人民并非草包,他们已通过各种渠道表达了他们对郑恩宠律师的敬与爱!
   小苦呀小苦,叫我如何说你哪?还是不说吧免得您又删吾贴.如果允许我直言,小苦兄应当多读课外各类图书且进行从抽象到具体,再从具体到抽象的独立思索,而非仅读法律教材,这样您的思辩力定会大有斩获.从单纯的法律是无法学好法律的,吾友马克思如是说(大意如此),南郭深以为然.
   
   老兄之论,简直让吾不敢相信是您这么位大版主的高论.不过,您若对已之观点深信不移,那就走汝自已的路,任南郭说去吧.
   
   历史终将证明,你们是远在前面高举红旗的勇士,而我们是跟在后面手握钢枪摸索前进的战士,我们都没有错!但你们看不到我们的作用就大错特错了。当一项运动变得狂热的时候,它的危险性同时存在,需要一大批人在后面理性地压稳步子!上火线的是HERO,在后防的就是BEAR吗?
   
   附:律师的良心?(mairman君转贴或者自撰?)
   
   郑恩宠也能算有良心的人吗?他为我们写一张诉状就要收1250元,且不论他写这个花不了多少时间。有没有真正动过脑筋?刘青先生说 “郑大律师”为500人以上代理诉讼,那他就少说也收了60几万元人民币呢!难怪他买的房子这么大,而且一口气买了好几套,现在正当起“财主”搞出租呢!谁信郑恩宠的老婆拿不出钱请律师。
   
   刘先生,要我说,郑恩宠有这个结果就坏在你们这些所谓的民主人士手上,就是你们这些没其他吃饭本事,只能为美国政府做狗,靠骂中国来讨钱的人整天盯着郑恩宠,要他提供国内老百姓跟政府闹的所谓新闻新闻,他也不会有这一天。而且你们还夸大其词,你所说的黄某某、王某某等人的家根本就没有被抄过,至今还好好的。郑恩宠又算什么挺身而出为拆迁户仗义执言,真这样的话就不要收钱,收了钱就不要说漂亮话,别既做了婊子又想立贞节牌坊。郑恩宠就是被你们这些假新闻给害了。
   
   这个郑恩宠呢,脑子也太不清楚,为了他被吊销律师执照的事耿耿于怀,借这个机会发泄心中不满,他写的诉状哪里是辩护,简直就是在泄私愤,我们只是想解决自己的问题,有房子住,谁想跟政府斗?
   每个国家的情况都不一样,要是中国照搬西方的一套政治制度,我想明天街头就会有人因支持的对象不同而打起来。中国从东到西、从外到里,各种情况这么复杂,制定的政策要考虑到方方面面,难免有点不符合实际情况的地方,难道一有委屈就哭着闹着要干点什么吗?难道家里兄弟有点小矛盾,还要隔壁邻居帮着打架吗,这不是帮忙,是在添乱。
   
   所以呢,郑恩宠既不是为民请愿的好律师,更不是要竭力维护我们动迁户的利益,他是在为自己赚钱、泄愤,你们这些“民主人士”也就别煽风点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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