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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恩宠案网友评论 郑恩宠案网友评论
JINFA 郭国汀,你不要太得意,你说无罪就能无罪?我去汇报一下,郑恩宠的今天,就是你的明天。谁叫你破坏我完成伟大、光荣、正确的任务。
TLWW 坚决支持郭律师!查清这个无耻的什么律师!!!
宋江 我认为楼主是一个理智的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保持头脑清醒不是吗?事件真相真的象郭国汀律师讲的那样吗?我想法院的判决说明一切。
WGJ 一律师成为阶下囚,两律师冒着酷暑探视,为其辩护!恰巧构注成了中国律师老中青三代挺立雄伟而壮观的图画,是巧夺天工还是全国律协精心安排的?是张思之的白发,还是郑恩宠的不幸,还是郭国汀的认真?居然吸引了国内外这么多人的关注?是闪烁着正义民主和法制的光环,还是隐藏着不可告人的私情?还是……我可是骑驴看唱本,走着瞧了!不过作为同行,我到是从心里不想他们输,老中青三代律师合作努力如果都输了,这意味着什么?!所以我是乐观的,还有十六大的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作坚强后盾,他们怎么可能输呢?只不过前途是光明的,道路是曲折的,最多有点阶段性的挫折,不可能有什么大的了不起,即使有挫折也只不过是提醒律师,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吧了!
蜀杰 书生援手无它物,唯有手中笔作刀。支持张老和老郭!
青山翠谷 据说,郭律师的前任吴律师在会见郑恩宠的过程中,曾看见郑恩宠供认其获取并向境外提供国家机密文件等情节。现在郑恩宠再否认窃密控罪,是否为时已晚,看来此次郑恩宠要想全身而退,危险!我想另一个救郑律师的方法就是,不要从无罪的角度辩护,因为郑已经承认过,再想全部推翻,彻底挽回,应该没那么容易,如果从轻判的角度为郑恩宠辩护,就会收到更好的效果。
KK 判郑律师无罪的话有些人会不安的,但事实终归是事实,不是文革时期了想整人就能达到目的。
郭律师:此文能否转交给郑律师?我看了您的这篇文章后被郑恩宠律师的精神感动,只狠自己还不能为郑恩宠律师做些什么。感谢 郭国汀律师张思之大律师,维护郑恩宠律师的基本权利,其实你们也在维护律师界的基本权利,郑恩宠律师是律师界的良心。
一个具有创造新时代的精神的人
----致郑恩宠律师
早先得知郑恩宠律师的消息,只是零星片段的,这次见郭国汀律师贴出您的简历后,心绪便无法宁静下来。您的简历已成为我的指明航灯,您的精神力量更给我带来震撼。
正如孔子的精神开创了儒教的时代,正如耶酥基督的精神开创了新约的时代,郑恩宠律师,您的精神将开创中国法律公正的时代!这种精神是伟人才有的,能创造一个新时代的精神!这种精神是:一个人不计个人得失,不计个人安危,无私地实现着,传播着他的公益的理想!这理想是他坚信不移的,是他的信仰,即使再大险阻,即使无法完成,也用一生的时间去做,去实现!
现年53岁的郑恩宠律师就是具有这种巨大的精神,而且是用时间证明的!不是因为现代网络的贡献,或许我们要遗憾,不知道在我们同时代存在着象郑恩宠律师那样有如此巨大精神力量的人。
郑恩宠律师“在黑龙江奉献了自已的青春与生命,回到上海时已年近而立,在一家街道工厂日薪七角,白天蹬三轮车,夜晚灯下苦读,想把失去的青春和时间夺回来.自30岁至36岁苦学六年整,终于考取律师资格,”(巧合:孔子,耶酥基督,都是在30岁开始走真正自己的路),而后郑恩宠律师义无返顾地一个人默默的开始传播自己的“福音”—福音就是信,郑恩宠律师的福音就是信法律的公正!
(以下引用部分,出自郭国汀贴出的“张思之大律师冒着酷暑前往看守所会见郑恩宠律师”的帖子)
这福音是属于正义。
郑恩宠律师告市司法局,“为全体中国律师的利益告司法局收费不合法的”;告当时的分管律师的市司法局付局长和律师管理处处长,“如果领导不经考试即可取得律师资格,此风一开全国有多少司法局领导?局长副局长处长副处长科长副科长,全国少说也有数万人,这意味着中国将平空产生数万名假冒伪劣律师!我告他们决不是为我个人的利益!”“1995年揭发仰融有关,我曾撰文在多家报纸上发表,该案例还被当年上海市高院作为优秀案例刊载”.......
这福音更属于社会公益。
郑恩宠律师长期代理上海弱势群体的官司十年!500场拆迁官司!“我认为中国律师的主战场并非在高尖端领域而是在维护广大人民的基本权利领域”;“法治的基础在人权,人权的基础在私有财产.中国老百姓唯一的财产可能就是仅乘的那么一点房产.可是说拆就拆一夜之间变成一无所有,又如何让人民心服口服?”“全国人都知道上海有条南京路步行街,可很少人知道上海还有条子虚乌有的朱家湾步行街.21亿元投资拆迁掉成千上万民居,到头来却是黄梁一梦!骗子逍遥法外,涉案官员照样升官发财.此外就是我知道上海太多动迁黑幕,十年大动迁,至少有200名以上的上海动迁居民以死抗争.伴随着官员的辉煌政绩的是多少平民百姓呼天不应唤地不灵的血泪史!上海土地的增殖是上海人民几代甚至数十代人民流血流汗得来的,决不应当成为开发商发财,政府官员政绩的资本,更不应成为官商分赃的金库!”
这福音是郑恩宠律师一如既往,只身默默的一干就是十多年,用他自己的生命传播着,这生命不是一时的决断,而是无数个日日夜夜的心血积累,更是经历了无数个决断后的考验,这才是真的生命,不悔的生命,更是最贵重的生命!
“我当然十分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律师生涯.执业十年头八年每年都是上半年办案下半年挨整,严查频整了我十年什么问题也没有.最后两年干脆无理不给我注册,做为一名专职律师不能执业意味着什么?”“因为我被公安局已监控了至少两年多,电话完全被监听,平日生活在白色恐怖之中.我只不过做了一名中国律师应当做的事,我不理解公安局凭什么监控我,监听我?我的人权又何在?”“令我有不吐不快之感.如果说中国律师业需要有人牺牲才能进步,我愿意作此种牺牲,但愿能唤醒人民的良知.(说道这郑律师眼圈都红了!)”“5月9日我就写了周是上海的赖昌星的书面材料,原定5月22日开庭时当庭披露,后开庭日期临时推迟到5月28日,因此在法庭上第一次正式揭发周正毅,虽然此后海外报纸多有报导有关周案,但直到6月5日,香港卫视专门派记者用录相机在我家录了两个小时共百余页有关周案的证据材料.次日我就被捕了.”
郑恩宠律师您是法律界的骄傲,中国法制建设的荣耀,更是中国真正的精英!
当法律公正的福音能被实现,象8月22日南京野蛮拆迁 一拆迁户主自焚的悲剧就可能会避免(http://news.sina.com.cn/s/2003-08-25/0856629450s.shtml),因为相信法律公正的人不会去选择极端的手段的。相信法律公正的人也不会轻易触犯法律的进行野蛮拆迁的。
当法律公正的福音能被实现,才能有社会公益,才能有正义。社会公益是每个人的公共权益,当法律被任意践踏,社会公益被破坏,无人会受益,如同文化大革命的悲剧,其直接根源就是法律的崩溃,结果是每个人的悲剧。法律是对所有理性人们都有利的公益,而律师作为这公益的代理人,代表着法律的神圣性,是不可牺牲和玷污的!而郑恩宠律师正是这律师中杰出代表。
向郑恩宠律师致敬,您传播着法律公正的福音,开创着中国的新时代。愿郑恩宠律师能成为我的良师益友,更希望您成为所有接受你福音的人的良师益友;希望不久能见到您!
黄梁为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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