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家争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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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国汀律师专栏
·上海监狱当局婉拒郑恩宠的辩护律师会见
·关于会见在押的郑恩宠的第二次申请函
·揭开“时代精英“画皮
·答时代精英,
·再答时代精英教导
·向张思之律师,郑恩宠律师学习,致敬!
·南郭:仗义执言的律师还是没良心的律师
·驳“文律”兄郑案高论/南郭
·中国最需要像郑恩宠这样的律师
·凡跟郭国汀贴者一律入选黑名单
·批驳李洪东之首恶律师说!
·历史岂容任意伪造!
·惊闻郑恩宠律师夫人蒋美丽被拘捕!
·郑恩宠案二审会维持原判,辩护律师难辞其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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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L君之三项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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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或反对郑恩宠的网友评论之二
·中国律师声援支持郑恩宠
·吴国策律师:“求名求利的律师代表——某律师的心里”系他人盗名发表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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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警\网友\特务与郑恩宠案
·郑恩宠律师的最后一篇代理词
·关于记者杨金志、陈斌严重侵犯郑恩宠律师名誉权的律师函
·郭国汀律师如果你还是个真正的男人的话,请你勇于承担败诉的责任。
·郑恩宠案上海当局特务什么下流无耻的手段皆用
·谋害郑恩宠的凶手是谁?
·郑恩宠案上海高院驳回上诉后网友们的评论
·请记住一位伟大的律师英雄——郑恩宠/郭国汀
***(四)香港联中公司与厦门国际贸易信托投资公司国际贸易争议再审案
·司法腐败的典型案例
·最高法院无理拖宕九年拒不下判再审案代理词
·反了你!竟敢不尊敬我大法官!
·就十五载官司致最高法院法官的公开函
·中国法官如何让吾尊敬/南郭
·最高法院的院长们为何威胁郭国汀律师?
(五)涉外亿元合同诈骗案
·涉港“亿元”合同诈骗案之辩护词/郭国汀
·惊心动魄的辩护
·涉外亿元诈骗案致有关负责人的公开函
·致福建省委、省政府各位领导及福州市委、市府各位负责人的公开信
·关于本司与福州市粮油公司贸易纠纷案及因此而被无辜拘留、逮捕者至福州市、福建省、中国政府、公安、检察各部门负责人公开函:
·亿元合同诈骗案至福州市市长函
·亿元合同诈骗案至福州市委书记函
·关于亿元合同诈骗案至福州市委书记的函
·亿元合同诈骗案至中央政法委书记紧急呼吁函
·福州市公安局插手涉港经济纠纷造成海内外不良影响事
·亿元合同诈骗案郭国汀律师与龚雄副市长会谈备忘录
***(五)郭国汀律师名案劲辩
(1)政治良心案
·力虹(张建红)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的咄咄怪事
·郭国汀力虹被中共无罪重判的真实原因
·评论严正责令胡锦涛立即无条件释放朱宇飙律师!
·简析严正学所谓颠覆国家政权案
·严正学所谓[涉嫌颠覆国家政权案]必须公开审判
·强烈谴责胡锦涛公然践踏法律任意拘禁人律师的恶劣行径
·东洲惨案发生的根源——呼吁由联合国组织调查团进行公正调查/郭国汀
·评吴爱中张惠刘兰(法轮功讲真相)案的两审判决
·郑恩宠律师“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辩护词
·律师关于郑恩宠案的二审辩护词
·郑恩宠非法为境外提供国家秘密罪刑事申诉状
·郭国汀:我为什么为清水君辩护
·作家张林又被刑事拘留!
·声援支持杨天水和张林
·杨天水是令人敬佩的民主战士
·辩护律师郭国汀获准会见杨天水
·坚决支持李国涛先生的义举,反对极权专制独裁政治!
·师涛是当代中国英雄——
·六四与师涛
·师涛为中国记者受难为自由民主坐牢
·郭国汀指雅虎遵守当地法律说无法律根据
·辩护律师郭国汀获准会见师涛
·长沙国安局无理拒绝辩护律师会见师涛
·答mironet质疑何谓真正的中国人权律师?
·向刘晓波,余杰先生学习,致敬!
·当一名律师无辜失去自由时——无题
(2)民告官---行政诉讼案强制拆迁案
·国家赔偿行政诉讼案代理词
·政府欺诈何时休?!评一起政府参与非法强制拆迁案
·关于苏州市丽人服饰有限公司被非法强制拆迁案的法律分析意见
·苏州“历史文化街区”拆迁案代理词
·苏州市衣丽人服饰有限公司诉苏州市相城区建设局非法作出<房屋拆迁许可证>行政诉讼争议案
·关于苏州市丽人服饰有限公司被非法强制拆迁案的法律分析意见
·苏州市衣丽人服饰有限公司诉苏州市相城区建设局非法作出<房屋拆迁许可证>行政诉讼争议案代理词
·烟台「历史文化街区」拆迁案代理词
·社会公共利益与强制拆迁
·身残志坚受苦遭难的马亚莲二次劳教案:行政复议申请书/郭国汀
·马亚莲案代理词
·马亚莲因强迁上访两次劳教争议案行政上诉状
·上海黄浦区法院第三次变相密秘审判马亚莲二次劳教行政诉讼案/郭国汀
·苏州历史文化街区拆迁争议案上诉状
·苏州 “历史文化街区”拆迁争议上诉案代理词
·苏州“历史文化街区”拆迁案代理词
·敬请关注一起严重违法强制拆迁苏州相城区民营企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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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不同意你的观点,但坚决捍卫阁下的自由表达权。

   吾不同意你的观点,但坚决捍卫阁下的自由表达权。错兄的贴还是应当保留.
   ( 2003-6-30 16:20:02)原载中国律师网
   
   尊敬的错兄,(对不起只能如此直呼汝名因为你不告诉真名)
   

    首先,我无权也没时间管你的任何贴子,其次,尽管由于你自称是北大的法学硕士和在读法学博士,看在北大的分上我仍然尊称汝为兄(假如您真的比我长一岁);再次,我也不同意删任何人的贴子,当然包括阁下您的在内;第四,如果你想批评或指责教训我,只有那些有实质内容者,当我有空时我会认真与君探讨.希望您的哲学学士,法学硕士及美国的法学学位,或北大的法学博士学位不是假的.说实在话迄今为止我还真看不出来错君读了这么多书.
   
    谩骂和威胁不是战斗,鉴于您用虚名,鉴于您据称受过英美高等教育,至少要有点骑士风度,公平论战方可,否则恕不奉陪.
   
    文凭只是一种证明,真才实学才是真的有价值的东西.当今的高等教育水平,吾不敢恭维,这是我婉拒读博的真实原因.正因为汝从未闻博士还可以自学获取,那就让兄弟我给你开开眼了.有生之年我至少可以拿38个荣誉博士学位.今生大有希望!错君尽可等着瞧好戏.
   
    好了不多扯,吾希望你以真诚的心态在中律网上论战,而非玩世不恭,目空一切,自命不凡(少数北大学子有此毛病),那么你会受到网友们的再度欢迎.
   
   祝你如愿以偿.
   
   你的对中国历史一无所知,不懂法律,文言文,水准臭名昭著的,郭国汀律师恭答.
   
   关于废除以言治罪法条致胡温公开函的倡议/郭国汀
   
   中国科学民主法治自由的春天已经来临,黎明前的黑暗,预示着寒冬的结束,春天的到来.中国律师们应当有所作为,首先应当维护广大律师们的执业权,免受刑事追究的执业豁免权.参政议政权.而这些权利的实现前提在于废除以言治罪的恶法.
   
    刘兄之建言高瞻远瞩,从根本上解决思想言论出版新闻结社教育自由的障碍.吾坚定支持您!
   
   刘兄,兄之雄才大略令弟敬佩有加,能否在进一步研究提供更详尽的分析之基础上,将此作为一项议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员审议废除或修改?以言治罪不除,祸国殃民之恶法遗患无穷.中国优秀学人特别是爱国法律人随时有可能成为极权专制暴政的牺牲品!三个法学博士都可以以公民身份提起议案,整个中国律师界当更可行.纸上谈兵无济于事;釜底抽薪善莫大焉.若可行,汝可作为发起人倡议,吾愿意带头签名,为中国学人做一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好事,君意下如何?
   
   
   郭国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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