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家争鸣
为了方便阅读,博讯暂停广告播放,博迅需要您的支持。
[发表评论] [查看此文评论]    郭国汀律师专栏
[主页]->[百家争鸣]->[郭国汀律师专栏]->[对物质的思考/郭国汀]
郭国汀律师专栏
·李建强律师与郭国汀律师的公开论战
·李建强与郭国汀律师的论战之二
·英雄多多益善!郭国汀
·英雄辈出的时代刘路千万别走错路 郭国汀
·答康平伙计关于郭律师与李建强之争
·揭穿刘荻的画皮----南郭与[三刘]之争不属刘家私事而是中国民主运动的公事
·刘荻的灵魂竟是如此[美丽] !
·废除或修改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思想监狱中国律师集体第一议案的诞生
·团结起来共同对敌 答刘路先生的公开信
·论推翻中共极权专制暴政的合法性
·敦促刘路公开辩污的公开函
·敦促刘路公开辩污的最后通牒
·我为法轮功抗辩——答刘路质询函
***人权律师思想辩护策略论战
·再论政治案低调消音妥协辩护论的严重危害性
·再论政治案件低调消音妥协辩护论的危害性引起争论
·政治案辩护律师的最佳策略
·辩护律师为法轮功讲真相案件辩护的基本原则 郭国汀
·郭国汀与刘晓波先生关于人民起义权利的对话
·真正的刑辩大律师! 郭国汀
·深入骨髓的奴性!
·《九评共产党》是没有价值的政治大字报?
·如何识别网警共特?----答毕时园伙计的质疑
·中共网络别动队业已渗透大量西方中文网站
·什么是南郭之一不怕死二不爱钱?
·答草兄及建强兄质疑
·答张鹤慈先生质疑
·刘荻为何害怕这篇文章? 中国知识分子死了!
·郭国汀答小乔函
·判断政府合法性的普世公认标准 郭国汀
·告别自由中国论坛网友公开函
·郭国汀邀请刘晓波公开论战的函
***重大人权案件辩护
·关注声援支持人权律师刘士辉,强烈抗议流氓暴政的政治迫害人权律师!
·呼吁全球华人关注支持民族英雄郭泉博士
·真正的知识分子英雄郭泉博士
·决不以出卖灵魂出卖人格尊严为代价打官司
·严正警告流氓无赖中共匪帮
·南郭警告胡锦涛别再玩火!
·强烈谴责中共暴政枉法滥捕自由作家谭作人先生
·胡锦涛最害怕最恨谁?
·为申曦(曾节明)作证的证明函
·我愿意出任刘晓波先生的辩护律师
·刘晓波案之我见
·强烈谴责中共专制暴政公然践踏法律枉法刑拘刘晓波先生!
·为什么应当支持刘晓波?
·论颠覆及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颠覆国家政权罪的法理解析
·中共阉法院认定的颠覆国家政权案件"犯罪事实"简析
·关注声援支持中国知识分子英雄郭泉博士
·我为郭泉博士抗辩
·敬请各界朋友关注声援支持民主斗士郭泉教授
·郭国汀律师称中共颠覆(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系违宪恶法
·烈女邓玉娇传记六则
·“法学专家”是因“理性”还是因“奴性”而胡说八道?!
·强烈谴责胡锦涛及中共专制暴政枉法杀害英雄义士杨佳!
·杨佳精神不朽 抗暴当走退党之路
·岂能将英雄义士杨佳与希特勒、哈尔曼、唐永明相提并论?!
·杨佳案7名涉案警察证人和杨佳的母亲必须出庭作证
·郭国汀预言死刑将造就更多杨佳
·杨佳略传六则一揽
·悼颂杨佳
·杨佳依自然法无罪而且是个值得国人敬重的英雄!
·郭国汀再谈杨佳案的辩护
·郭国汀律师的臭文
·正义、尊严、公道与犯罪----杨佳有罪吗?
·敬请关注声援失踪的律师英雄张鉴康
·强烈谴责中共胡氏当局非法剥夺人权律师张鉴康的执业权
·坚决支持李国涛先生的义举,反对极权专制独裁政治!
·严正责令胡锦涛及中共当局——立即无条件释放民运志士李国涛!
·强烈谴责中共恶意迫害自由战士杨天水、许万平/郭国汀
·强烈谴责中共流氓暴政政治迫害冯正虎先生
·历史耻辱柱上的中国法官
·中国律师受迫害的根源何在?-—声援支持高智晟律师
·良知律师朱久虎被刑拘突显中国司法制度的流氓化/郭国汀
·闻小乔遭警方驱逐毒打有感
·强烈谴责中共专制暴政纵容黑社会暴力侵袭郭飞雄先生的暴行!
·敬请各界朋友们关注声援支持正在为全民族承受无边苦难的英雄郭飞雄
·郭国汀敦促胡锦涛立即无条件释放人权英雄郭飞雄、高智晟的公开函
·强烈谴责上海市当局非法拘禁李剑虹 郭国汀
·专制流氓暴政本质的再暴露——强烈谴责中共流氓黑社会企图暗杀高智晟律师
·严正责令胡锦涛立即无条件释放朱宇飙律师!
·评论严正责令胡锦涛立即无条件释放朱宇飙律师!
·强烈谴责中共专制暴政迫害人权律师杨在新!
·强烈谴责胡氏专制暴政滥施淫威迫害当代中国最高贵的人吕耿松
·中共专制暴政再次公然指鹿为马!——我为陈树庆先生抗辩
·强烈谴责中共流氓专制暴政悍然施暴人权律师李和平!
·谁是精神病?!敬请关注自由思想者贺伟华先生
·郭国汀敬请全球华人关注自由思想者贺伟华
·强烈谴责胡氏专制暴政对中国知识分子的政治迫害!---我为荆楚抗辩
·严正警告胡锦涛:立即无条件释放高智晟律师!
·郭国汀谈胡佳案
·恶法不除,国无宁日/郭国汀
·严正学先生何罪之有!
·中国涉外案件没有一起获得执行 郭国汀
***坎坷人权律师路
[列出本栏目所有内容]
欢迎在此做广告
对物质的思考/郭国汀

   对物质的思考
   
    列宁对物质的定义为:“物质是标志客观实在的哲学范畴,这种客观实在是人通过感觉感知的,它不依赖于我们的感觉而存在,为我们的感觉所复写、摄影、反映”。
   
    吾以为列宁的定义有不够精确之处,即还有不能为人所感觉、感知、复写、摄影、反映的物质。例如:各种场,电、磁、重力场,引力场,这些都是看不见,摸不著,感觉不出的东西,此外吾以为能也是一种物质。特异功能,思维致动如果是真的,说明思维亦有物质的特征。可见物质的科学定义可以表述为:物质是客观实在,它不依赖于人的感觉而存在。

   
    物质可以分为两大类:即实体物质和虚体物质。精神或意识属于虚体物质之范畴;它是实体物质的反映,是人脑对客观世界的反映。而人脑是物质,同时反映的内容也是物质,因而严格说来,物质是世界唯一的本源。
   
    1983年9月26日于吉林大学图书馆

©Boxun News Network All Rights Reserved.
所有栏目和文章由作者或专栏管理员整理制作,均不代表博讯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