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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宪时代的法政哲学思考提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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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s Not Patriotic to Violate the Constitu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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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文明与物质文明/郭国汀

   精神文明与物质文明
   
    千万不能任意夸大精神文明对物质文明的反作用。因为精神文明的发达与否,完全取决于物质文明,物质贫乏而精神文明发达者,古今闻所未闻也。反之,有高度物质文明,其精神自然也是随之而成为高度精神文明。故吾不能苟同所谓“中国特色之社会主义之特征之一即是有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之说。
   
    “没有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就不可能建设社会主义”。此言差矣!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包括两方面内容:即社会主义的文化、教育、科技;和社会主义思想、政治、法律、道德。而这两方面的内容却是随著社会主义建设而自然地产生和发展的。所以不存在“没有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就不可能建设社会主义”之状况。从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分析,物质是第一性的,意识是第二性的,意识只不过是物质的反映而已。尽管意识对物质也有反作用,但归根到底取决于物质。此原则同样适用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与社会主义物质文明之关系。因此,当物质文明尚未达到一定水准时,却要求精神文明超过此水平,显然是唯心主义的观点。

   
    如果社会主义的特征是:剥削制度之消灭,生产资料公有,按劳分配,计划经济,人民政权和精神文明。此五项特征乃社会主义建成后自然所固有的,因为那时已有了社会主义之坚实的物质基础。然而,目前我国之生产力和劳动生产率水准远远低于发达国家。也就是说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高度发达的社会生产力远未实现,因而还没有资格自称为社会主义,要有所谓的高度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只能是一种不切实际的幻想。因此,在我们的工作中不宜过分强调所谓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这既不现实,也不可能。尽管精神对物质有反作用,但这种反作用是受制于物质基础的。真理再向前一步就成了谬误。
   
    1983年9月1日于吉林大学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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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思想政治工作是经济工作和其他一切工作的生命线”?
   
    顾文思义:1政治工作是高于一切的工作;2一切工作都要以政治工作为转移。吾对此实在不敢苟同。吾以为此论与辩证唯物主义原理相悖。思想政治工作属于精神,意识之范畴,而经济和其他工作则属于物质即存在范畴。根据存在决定意识之原理可知,尽管意识对存在具有的作用,但此种反作用是有特殊条件和限度的,归根到底思想政治工作是取决于经济和其他工作的。因而经济工作才是决定一切的,政治思想工作不但不应支配经济工作;反之,一切思想政治工作都应当以经济工作为转移,并为之服务。
   
    1983年8月5日于吉林大学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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