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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中国涉外经济纠纷案精析》主编的话/郭国汀 《当代中国涉外经济纠纷案精析》主编的话
十年前,我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律系,随后即开始从事涉外律师业务。迄今已处理了几十起有关国际贸易、国际海商、国际商事仲裁、国际投资方面的争议,其中数十起是具有全国性影响的大案。在办案过程中,我深深地体会到涉外经济贸易纠纷案的复杂性,与国内经贸纠纷相比,其适用法律、操作程序、处理原则大不相同。为办好这些案件,我曾查阅大量书籍、刊物,以期从前人的经验中找到能指导办案的资料和论据。结果看到的多为英美判例,以致我在法庭上也不得不时常援引英美判例来阐述某一法律原则,支持自已的主张。近年来陆续有一些案例汇编问世,但其不是单纯的判决,裁决书,便是大众化读物,或过于零散。我感到把律师、法官、仲裁员们亲自办理的案件,以及散见于各类书刊、杂志、报刊的案例,整理汇编成册,同时加以分析研究,以供广大律师、法官、仲裁员、教研人员、外贸、运输、保险、银行实务工作者能方便地使用与参考,将会是一件十分有意义的事。我的这一想法,得到了我的挚友高子才法官,侯立律师的响应,并得到了全国近40名律师、法官的热心支持,经近一年废寝忘食的努力,这本《当代中国涉外经济纠纷案精析》终于得以与广大读者见面。
纯案例研究固难以诞生思想理论大家,然而,不可否认案例教研法培养了不计其数的大律师、大法官。若本书能为培养中国的大律师、大法官有所助益,编著者心愿足矣。
本书具有如下几个突出的特点:1、本书是迄今涉外经贸案例最多、最全面,也是具权威性的同类专著之一。尽管不少文章不少论点与法院判决结果大相径庭,由于编著者奉行真理高于一切的原则,坚信事实是真理之母,证据是法律事实之阳光、水份和空气,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之原则,使得本书具有很高的参考、借鉴价值。2、本书作者均来自法律实践的第一线,大多为近年来在法律界崛起的知名人士,都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许多案例乃作者亲自办理,因而更具实务性。3、本书选用的118案例几乎都是近年来全国各中级法院、海事法院、涉外仲裁机构判决、裁决的真实案例,其真实必使得读者可以通过研读这些精心撰写的案例,迅速扩大知识面,开拓视野、活跃思路、获得宝贵的第二手实践经验。4、经编著者的精心审核,全书文字简洁流畅、通俗易懂、分析独到、点到为止;长者洋洋万言,可谓不惜笔墨,纵横驰骋,酣畅淋漓。相信读者认真研读本书,必定会有心得,收获。了解他人办案思路,掌握办理涉外经贸纠纷案的程序、原则、技巧,经办百万大案将不在话下,涉足千万大案亦指日可待,进军亿万大案将不再是梦想。
本书由郭国汀律师负责国际贸易、国际海商和国际商事仲裁案的审核;高子才法官负责国际投资及其他涉外经贸纠纷案和部分国际贸易纠纷案的审核;侯立律师负责部分国际贸易、国际投资和国际商事仲裁案的审核;全书由郭国汀律师统一编排审核定稿。全国数十名作者踊跃投稿,部分因过迟未能入第一集,待选编入第二集。
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副主席,著名海商法专家朱曾杰教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涉外业务委员会副主任,著名一级律师张斌生教授分别为本书作序。
值此书正式出版之际,特向所有关心、支持本书出版的师友表示诚挚的谢意。由于编著者水平所限,书中疏漏在所难免,敬请海内外专家、学者、广大读者不吝指教,以便再版时修正。同时欢迎广大作者继续踊跃赐稿,使得本书的续集、第三集能在不远的将来问世,共同为繁荣我国涉外经贸法律与实务的研究多作贡献。
郭国汀
Thomas G.Guo
1994年9月19日于榕城
注:《当代中国涉外经济纠纷案精析》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5年出版。
张斌生教授序
法律书架上琳琅满目。在教科丛书、法规汇编、知识大全、专论、译著之林中,出现一本《当代中国涉外经济纠纷案精析》,确实令人耳目一新。本书的三位主编——郭君、高君、侯君,都有正规的科班功底。在学府深造后更经多年的法律实务。正象在泳池里学习游泳,而后投入大海的怀抱,领略了波澜万千的壮阔水域,他们终于发现法律知识的真正源泉不在书本。在条文与说教之外,他们努力探索着一种新的知识形态。这正是编著本书的可喜可贵之处。
法律的真谛在于实施。体现法律精神的活的载体就是案例。它以解决现实问题为契合点,把书斋的理论研究和立法司法的条款诠释都融为一体,寓于其中。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案例是活的教材。它具有形象化的可感性,是有血有肉的法律生命体。
一个成文的法律规范,一旦走入现实生活,就会变得千姿百态,绚丽多彩。在涉外经贸领域内,新颖的法律问题层出不穷,而且总是首先凭借案例反映出来。因此善于捕捉初显倪端的案例,将大大有助于我们从社会现实的动态中去把握法学的发展。
一个成功的案例,就象一颗晶莹的雨花石,有它独特的斑痕、纹理和异采。我不敢说本书中的每个案例都十全十美,因为这几乎是不可能的。任何的举例都可能“跛足”,因为案例都有自已独具的个性或“瑕疵”,这往往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司法实务中的某些缺失。况且,案例的剖析和评解,不可避免地带有作者个人的观点与倾向。但我觉得,只要超脱当事人的“情结”,不汲汲于两造之胜负,不耿耿于利害之得失,客观公正地叙述案情事实和处理结果,就会给读者留有独立审断的足够空间。
案例是镜鉴。它能启示我们什么?每位读者在通阅本书之后,都会找到自已的答案。但我想到少会得到一种方法上的启示,那就是研习法律的一种新的求知途径。
张斌生谨志于厦门
华侨大学客座法学教授
一级律师
1994年9月
朱曾杰教授序
英美法系国家和地区,由于实施判例法,即法官可能通过判决解释法律和“制造”法律,大多数教科书均以案例为前导,法学教授也多以分析讲解案例为基础。因此学生学得很活,从分析具体案例着手,培养了处理案件的能力。我国法学教育,特别是海商法教育,近年来也加强了对案例的分析研究。虽然我们的法官不“制造”法律,但是,通过对案例的判决书或仲裁裁决书的学习和分析,可以加深对成文法的理解,培养办案的能力。因此,教育界和社会上对国际经贸案例的编集、刊行,十分关切。就在此时,我的忘年之交郭国汀律师以其一贯的艰苦、执着和废寝忘食的精神编成《当代中国涉外经济纠纷案精析》一书告我,感到分外高兴。本书收集我国国际经贸、海事、海商案例的判决书或仲裁裁决书近120篇,并大胆加以分析、评述、开创了对我国案例的研究。阅读本书,可以开拓国际经贸、海商法律工作者的眼界、扩大其知识面,打开其办案的思路,实属难能可贵的编著,特作序,并向广大读者推荐。
朱曾杰
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顾问
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副主席
1994年10月23日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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