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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党奴的“学术” 中共党奴的“学术”
错别字的终结者: 关于修宪我的不同意见( 2003-7-1 10:40:21)原载中国律师网
“民间修宪会议是积极的,哪怕仅从其形式上来讲。这一点,作为一个法制建设中的国家来说,是应该给予鼓励的。但是,对于这些专家学者提出的修宪的意见,我却不敢苟同。这源于一个基本的政治理念,那就是在当代的中国,经济越发达,政治越透明,法制越完备,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就越应当加强,而不是相反!
此次修改宪法,作为根本大法的改动,在人权方面、政务公开方面、自由选举方面等都应当有更进步的体现,但是,对于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四项基本原则来讲,只能是加强,而丝毫不能削弱!
中国,幅员辽阔,人口众多,各地历史传统和经济发展千差万别,更不用说少数民族问题,这么一个国情,最重要的是什么?不是什么法制,更不是什么民主!最重要的就是要统一和稳定!要达到统一、稳定的目的,就是需要一个坚强的、彻底统一的领导,共产党就是这个领导,坚持她的统治,就是坚持了符合人民群众最根本利益的观点,就是坚持了发展法制、发展自由和民主的观点,在可以想见的时间阶段里,这是毫无疑问的!
当然,这个统一和稳定不是静态的,而是发展中的,这对于一些没有辨证思想的人来说,可能不好理解,但事实就是如此。在这个前提下,才谈得上经济发展和改革,也才谈得上大家津津乐道的法制和民主进程。在法律上否定共产党的绝对领导,或者说想推翻共产党搞法制、搞民主,都是痴人说梦!
坚持党的领导,并不等于容忍党的腐败和问题,在党的建设中,也要引入法制的概念,其实,在改革开放之后,党在这方面是有很多建树的。把党的活动规范起来,规范到法制的环境中来,特别是要用法律的手段解决党的领导形式的问题,这也是从根本上、制度上解决党的腐败问题的途径。
就先说这么多吧,要干活了。哈哈。对于楼上的意见,我很欢迎这种形式的讨论。
首先,我认为法制社会并不是什么美好的社会,只是人们在无法用崇高道德标准要求自己时的无奈的选择而已,所以,动辄就以法律的名义说事,我认为是不恰当的。
其次,中国公民是中国的主人,我完全赞同!但这跟坚持党的领导并不矛盾,因为在任何社会或国家里,主人都不可能亲自管理国家,都需要代表呀。况且,党也是公民的一部分呀。
第三,党的领导权力是有法律根据的,宪法就是,现在一部分人想修改的不就是这个根据吗?怎么能说党的领导没有法律基础呢?
第四,人大的权力需要加强,需要大力地加强!这也是党的工作重点之一呀,但这也跟坚持党的领导不矛盾,相反,这个工作正需要党来领导做呀。
最后,关于腐败和权力监督的问题。权力需要监督,需要强有力的监督和制约,这是共识,我举双手赞成,但这不表示要取消被监督的权力,你取消了党的领导权,肯定还是有另一个权力来代替她,也同样存在腐败和监督的问题嘛。
粗略之见,恐贻笑大方之家。哈哈。”
南郭点评:这是错别字先生在中国律师网上最正儿八经的一篇“学术”短评。若说出自中共党奴之手可以理解。但说出自北大法学博士,华盛顿大学哲学硕士之手,则令人怀疑。不过,错别字先生亦有可能正话反说,故意以某种荒诞手法来表述其不便表达的思想,因为错别字先生绝对不是个弱智之徒。该文通篇主旨仅在于:必须强化中共领导,强化极权专制,目的在一统一和稳定!
中共是个什么货色?陈泱潮之天才著作《特权论》及大纪元主编之《九评共产党》已彻底剥去共党的画皮和伪装。概言之,中共是一个对中华民族中国人民犯下了无数滔天大罪的流氓犯罪特权利益集团;中共实质上是个无能缺德下流无耻残暴至极货真价实的邪教组织;中共是个犯有众多群体灭绝罪的杀人犯罪集团;中共是个犯有强暴全体中国国民精神,心灵,灵魂罪的人类历史上最邪恶的强暴犯罪集团;中共夺权靠暴力加谎言欺骗;1949年窃取中国国家政权后,仍然依赖暴力欺骗党禁报禁流氓恶霸手法剥夺中国人民思想、言论、出版、新闻、舆论、结社、教育自由权,强制用马列毛邪说毒害国人思想,维持其无赖无能流氓统治,中共政权从未获得国民的同意、授权,因此中共政权纯属非法!中共已经未日在即,因而更加疯狂。
极权专制政体是人类历史上所有政体是最虐最暴最无道的一种。中共一党极权专制独裁体制是最典型的极权专制政体。共产极权专制政体在全世界范围内带给人类的唯有苦难,贫困,绝望,死亡,坠落。
唯有自由民主人权法治宪政才可能使中国真正实现各民族和平共处安定稳定共同发展。而极权专制除了给中国人民带来无穷无尽的灾难别无他能,而未日疯狂的中共业已坠落成流氓暴政,若任其疯狂国人必将丧失人的尊严,成为奴隶。
中国人民的美好前途和辉煌命运完全掌握在国民自已手中,彻底抛弃唾弃推翻中共极权流氓专制暴政是全体不愿意做奴隶的中国国民唯一正确的选择!推翻中共专制流氓暴政无罪有功,实属替天行道!中国人民有充分的天赋权利和正义法律将被中共恶党非法窃取的国家政权夺回来!所有中共党徒犯下的滔天罪行必将受到神圣法律的正义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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