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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人权法律资料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国际人权法律资料 法国人权与公民权宣言[人权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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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人权法律资料 经济 、社会 、文化权利国际公约
·国际人权法律资料 保护人人不受酷刑和其他残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待遇或处罚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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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囚犯待遇基本原则(199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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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袁红冰之《改良还是革命》与申先生的论战/郭国汀

就袁红冰之《改良还是革命》与申先生的论战/郭国汀
   日前郭国汀发表一篇题为:划时代的政论——评袁红冰〈改良还是革命〉;引发了众多网友的争论。
   自由中国论坛申先生:“改良,改革,革命。定义模糊不清的情况下,什么也说不清楚。笼统地说提倡什么反对什么也没有意义。在郭律师的热情推荐下,本人拜读了袁红兵的大作《改良,还是革命?》。凡是他大量使用文学性语言的段落我都十分反对。他批判改良思想的段落较少散文风格,我比较同意。总的印象是,袁红兵的这篇文章是一篇政治抒情散文,不是严谨的议论文,更不是什么政论文章。对这种文章,是认不得真的。当然,如果我也学袁红兵先生或郭律师做些情绪化的评论的话,我会说:袁先生的文风实在是文革得厉害。所以我衷心建议某些民运分子:改良也好,革命也罢,请先从自己开始。看看自己的思想血液和精神遗传中有多少专制主义的毒素是急需予以改造清理的。”
   郭国汀:谢谢申先生的评论.
   袁红冰先生的语言风格相当独特,亦非常有感染力号召力,初时可能不适应,一旦适应,您就会不得不服袁先生驾驭语言的高超能力.如果我说袁先生是当今中国首屈一指的语言大师,肯定会有众多著名文人跟南郭急,要是我说袁红冰先生是个富有诗人激情,文学家的素养,政治家的大智,英雄的豪迈,法学家的严密,思想家的深邃,满怀赤子之心的当代中国大才子,相信是恰如其分的客观评论.
   袁红冰的语言风格恰恰是他获得成功,而且必定获得巨大成功的拿手技能.一个能将枯燥乏味的法律问题,用优美华丽的语言表现得淋漓尽致的学者,一个能将严肃 的政治问题用文学辞汇轻松愉快地述说的政治家,一个充满英雄人格激情的自由民主战士,肯定比那些故作高深肚里没货故作深沉头脑空虚之辈更能打动人心吸引听众和信众.
   政论文并非唯有学究似的咬文嚼字的风格才能存在,思想才是精华,语言是思想的载体.吾注重的是袁先生的思想,尽管我对袁先生的语言技能同样佩服"民运分子"阁下如是说,吾却言"民运志士仁人",尽管南郭还不配获此光荣称号.
   敬佩有才华有才智有思想有激情的真英雄,崇敬为国为民勇于牺牲甘于奉献的民运志士人,是每个国人最起码的做人本分.自已贪生怕死无可非议,生命毕竟只有一次;麻木不仁可以理解,暴政之下不得不如此;然而对为国为民勇于牺牲奉献的不和民运志士仁人冷嘲热讽实不应该.不知君以为然否?
   袁红冰先生的政论文对于启蒙激励广大国人能起到远比那些长篇大论的政论大得多的作用.中国民众最需要的并非高深理论指导,而是觉悟觉醒;思想启蒙的重任远未完成.南郭愿意作些启蒙工作,尽管南郭本身亦需启蒙;一旦国人真正觉醒,没有任何力量能够阻挡中国民主运动的胜利进程.每个国人的积极参与,人人坚持说真话拒绝说假话,一个真正自由民主法治人权宪政的新中国必将到来,这一天已为期不远.吾坚信之.
   申:
    郭国汀
   袁红冰先生的语言风格相当独特,亦非常有感染力号召力,初时可能不适应,一旦适应,您就会不得不服袁先生驾驭语言的高超能力.如果我说袁先生是当今中国首屈一指的语言大师,肯定会有众多著名文人跟南郭急,要是我说袁红冰先生是个富有诗人激情,文学家的素养,政治家的大智,英雄的豪迈,法学家的严密,思想家的深邃,满怀赤子之心的当代中国大才子,相信是恰如其分的客观评论.
   申:我觉得袁先生的语言不独特,恰恰相反,他的那种语言是很常见的。即使是在批判与嘲讽方面也没有什么特别的吸引人之处。至于给人作全面的评定,我不擅长,我只能就事论事,以言论言地做些局部的判断。也看不懂别人做出的全面评价。况且,这些评价也都是些文学性的语言。“诗人激情”、“文学家的素养”、“政治家的大智”、“英雄的豪迈”、“法学家的严密”、“思想家的深邃”、“满怀赤子之心的当代中国大才子”。这些五彩的贝壳,我欣赏不来,因为例如我就不知道什么算作“大智”。当然,我也不反对郭律师盛赞自己所欣赏的人。唯一不能苟同的地方就是“法学家的严密”:袁先生确实是文学家。文学家用文学的语言讲政治怎么可能严密呢?更何况还是法学家的严密?他连改良、改革、革命都没有定义,尤其是把革命和暴力革命都搅做一团,“严密”从何说起?所以,自己说某个评价是客观的,恰恰是主观的表现。
   郭国汀:我不知道申先生读过多少袁红冰先生的大作,因而轻易得出结论:“他的那种语言是很常见的。即使是在批判与嘲讽方面也没有什么特别的吸引人之处”。不知阁下是否读过《文shang》《自由在落日中》《金色的圣山》《英雄人格哲学》及袁先生已发表的众多文笔优美的文论?您不欣赏其语言风格相当正常,因为不喜欢他的语言风格者并非你一人。南郭读过不下数百部著作,袁先生的语言风格却是迄今唯一,尽管或许南郭孤陋寡闻。
   语言平谈如水自然贴切功力最佳者当推梁实秋先生,袁红冰不是梁实秋第二,当然无需与梁一致。袁独创其语言风格自成一家,这正是其获得巨大成功的密秘所在。尽管有些人认为其语言华而不实,过分华丽。至于我对袁文附加的形容词,那是为了引用袁文的前言似无可非议。
   我对袁先生的评价确实是宏观整体评价,因为吾不善于以点否面,以偏概全。“法学家的严密”是指袁先生不但是个文学家,思想家,政治家,他还是个能用文学语言阐述法学理论的富有诗人气质的法学家。您读读他的法学专著不得不承认他的确是个货真价实的法学家!他早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曾任北京大学法学院讲师兼任诉讼法教研室主任,后因六四学潮及政治活动被流放至贵州师大法学院任法学教授兼院长。他的《法的精神漫谈》颇值一读。
   论文当然有其规格,然而充满激情的政论似乎远比学究似的咬文嚼字的长篇大论更能打动人心。如果一评论文没有人读或仅是教授专家们才能欣赏那怕因此获博士文凭,倒底有何意义?一篇能为众多读者阅读评论的政论文当然比只能在学术象牙塔内由专家学者评论的政论来得有价值。
   申先生断言:“(袁先生)连改良、改革、革命都没有定义,尤其是把革命和暴力革命都搅做一团”,吾以为很有点信口开河的味道。今特再读袁文找出相关论述不证自明:
   改良的定义?袁先生写道:“当代中共政治范畴内的改良主义思潮可表述如下:即使在“六四”事件之后,中共仍然有意愿和能力,通过由其主导的渐进的政治改革,最终在中国实现民主政治;因此,一切其他社会力量都应当以推进中共实现其民主政治改革的意愿,作为决定自己政治活动的前提。”袁先生对改良主义还论述道:“纵观历史,可以发现一个基本的政治铁律:改良总是以强化改良运动主导者的政治地位作为目的;专制的改良,不是为了否定专制,而是为了给专制注入新的政治活力。”亦即袁先生确定未在文中专门写明改良的定义,然而上述论述已将何谓改良论述得清楚明白。不知申先生为何有意指责袁先生未对改良下定义?
   革命的定义?应当说袁先生花了大力论述全文的主题——革命:
   袁先生论述道:“革命意味着什么?就近现代专制和民主政治的范畴而言,在近代,革命意味着彻底否定中世纪的封建专制,建立以主权在民为原则的宪政民主制;在现代,革命主要意味着彻底否定共产党的极权专制,建立宪政民主制。”这里明确回答了什么是革命。
   袁先生指出:“革命的一个明确特征在于,发动和主导社会大变革的力量均起自于统治集团以外的各个社会阶层;尽管革命并不拒绝同专制统治集团内部的某些派别作策略上的妥协或联合,但是,革命之魂总在民间,而不在专制统治集团之内。”此处指出革命力量的主要来源。
   袁先生阐述说:“改良主义的苦恋者,正是在利用革命赐予的言论自由权利,忘恩负义地诅咒革命。他们把革命等同于暴力,诬指革命就是以暴易暴;断言革命必定导致暴力的无限制使用,导致暴民政治。”这是从反面论述何谓革命。
   袁先生精辟地指出:“政治革命的目标应当以政治体制的变革为限度,而其他属于精神领域的变革,只能在民主政治建立之后,在人们普遍享有思想和言论自由之后,通过文化或宗教的方式来进行。凡是企图用政治革命的方式解决价值观念和思想领域问题的地方,一定会有超过理性限度的暴力;凡是人们能够用包括“革命”在内的任何神圣的名义,对思想进行强制的时候,就是兽性战胜人性之日。”这里指明了革命的目标是政治体制的变革。
   袁先生还从反面论说了何谓革命:“改良主义苦恋者们对待共产主义革命的思想逻辑:共产主义革命是暴力神圣化的过程;共产主义革命表明,革命就是以暴易暴,就是暴力滥用;所以,今天对共产党的统治绝对不能采用革命的方式,否则,就是暴力的轮回,革命之后上台的暴民,说不定比共产党还坏。”
   袁先生还指出:“就民主革命的范畴而言,所谓的“共产主义革命”根本就不是革命,而是专制主义的借尸还魂,是对中世纪专制的否定之否定,是专制主义的复辟。”亦即共产革命为非革命而是专制主义的复辟。
   袁先生进而认为:“民主革命的目标,乃是建立保障公民自由权利的政治制度,和每个公民拥有平等法律权利为原则的社会公正。在理论中,暴力和仇恨并不是民主革的图腾。民主革命本质上与人性一致。”
   袁先生还说明:“民主革命的组织崇尚自由、民主、人权,其革命的目的不是为了夺取政权,而是为了建立遵循“人民主权”原则的宪政民主制度,并把自己对权力的要求,置于人民公开、公正、自由的定期选举的选择之下。”
   袁先生肯定:“革命,是近现代历史的政治主题。近代,革命的目的是否定中世纪君主专制;现代,革命的目的是否定共产极权专制;当前,革命的目标是攻克专制主义最后的巴士底狱――中共暴政。”
   袁先生明确指出:“就现代中国而言,革命的涵义应当明确表述如下:通过全民大反抗和人民大起义,实施政治大变革,否定中共一党专政的极权统治,否定中央极权的国家结构,实现以“主权在民”为理论原则,以多党制为政治基础的宪政民主,建立联邦中国。”实质上袁红冰先生在这里已经给革命下了定义。
   袁先生总结道:“否定中共极权专制的民主政治大革命同暴力之间的关系,表现为三项原则:第一原则,民主政治革命的基本政治目的,就在于彻底否定中共极权专制的体现为国家恐怖主义的暴力,因此,民主政治革命在本质上是政治暴力的天敌,是政治暴力的彻底否定者。第二原则,民主政治革命将运用现代人类理性和良知所能允许的一切方式,结束中共暴政的专制统治。这些方式包括前苏联东欧地区人民反抗共产专制的各种运作方式,也包括中国人民抗争暴政过程已经使用和正在使用的各种方式。革命所要解决的重大课题之一,就是如何采取有效措施,将孤立、分散而又广泛发生的维权抗暴的活动组织起来,最终形成统一意志指导下的全民大抗争和全民大起义。第三原则,民主政治革命绝不崇拜暴力,绝不提倡暴力,但也不否定在反抗专制暴力镇压时,人民拥有采用适度政治和法律强制力,维护自己天赋人权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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