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家争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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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国汀律师专栏
·《协会保险条款诠释》陈剖建/郭国汀译
·《协会保险条款诠释》陈剖建/郭国汀译 第二编 海上货物保险格式
·《协会保险条款诠释》陈剖建/郭国汀译 第三编 海上船舶格式保险单
·《协会保险条款诠释》陈剖建/郭国汀译 第四编 对船东的附加保险
·《协会保险条款诠释》陈剖建/郭国汀译 第五编 为各利益方的保险
·《协会保险条款诠释》陈剖建/郭国汀译 第六编 战争和罢工险格式
(2)英国协会保险货物保险条款英中对译
·1934年1月1日协会更换保险条款/郭国汀译
·1982年1月1日协会货物(A)条款/郭国汀译
·1982年1月1日协会货物保险(B)和(C)条款/郭国汀译
·1982年8月1日协会恶意损害保险条款/郭国汀译
·1983年9月5日协会商品贸易(A)(B)(C)保险条款/郭国汀译
·1984年1月1日协会黄麻保险条款/郭国汀译
·1986年1月1日协会冻肉保险条款/郭国汀译
·1995年11月1日协会船舶战争险和罢工险条款/郭国汀译
·1982年1月1日协会货物罢工险条款/郭国汀译
·1982年1月1日协会货物战争险保险条款/郭国汀译
·1982年10月1日协会煤炭保险条款/郭国汀译
·1983年10月1日和1995年11月1日协会船舶定期保险条款/郭国汀译
·1984年1月1日协会天然橡胶(液态胶乳除外)保险条款/郭国汀译
·1986年1月1日协会冷冻食品(冻肉除外)保险A条款/郭国汀译
·1995年11月1日协会运费定期战争和罢工险条款/郭国汀译
·1986年1月1日协会冷冻食品(冻肉除外)保险(C)条款/郭国汀译
·1983年2月1日协会散装油类保险条款/郭国汀译
·1983年12月1日协会盗窃、偷窃和提货不着保险条款(仅用于协会保险条款)/郭国汀译
·1986年1月1日国际肉类贸易协会冻肉展期保险条款(仅适用于协会冻肉保险(A)条款/郭国汀译
·1986年4月1日协会木材贸易联合会条款(与木材贸易联合会达成的协议)/郭国汀译
(3)英国协会保险船舶条款英中对译
·1983年10月1日和1995年11月1日协会船舶定期保险条款/郭国汀译
·1987年7月20日协会船舶港口险定期保险条款/郭国汀译
·1988年6月1日协会造船厂的风险保险条款/郭国汀译
·1995年11月1日协会船舶乘客设备定期保险条款/郭国汀译
·1995年11月1日协会船舶航次保险条款/郭国汀译
·1995年11月1日协会船舶全损、共同海损和3/4碰撞责任航次保险条款/郭国汀译
·1995年11月1日协会船舶运费定期保险条款/郭国汀译
·1995年11月1日协会机器损害附加免赔额保险条款/郭国汀译
·1985年11月1日协会游艇保险条款/郭国汀译
·1987年7月20日协会船壳定期保赔保险条款/郭国汀译
·1995年11月1日附加免赔额适应条款/郭国汀译
·1995年11月1日协会船舶额外责任定期保险条款/郭国汀译
·1995年11月1日协会船舶全损定期保险条款/郭国汀译
·1995年11月1日协会船舶限制危险定期保险条款/郭国汀译
·1995年11月1日协会船舶运费航次保险条款/郭国汀译
·1996年1月1日协会运费共同海损-污染费用保险条款/郭国汀译
·1987年1月1日协会集装箱定期保险条款/郭国汀译
·1987年7月20日协会渔船保险条款/郭国汀译
·1995年11月1日协会船舶搬移另件保险条款/郭国汀译
·1995年11月1日协会船舶附加危险条款/郭国汀译
·1995年11月1日协会船舶全损、共同海损、3/4碰撞责任定期保险条款/郭国汀译
·1995年11月1日协会船舶营运费用和增加价值(全损险,包括额外责任)定期保险条款/郭国汀译
·1995年11月1日协会船舶租赁设备定期保险条款/郭国汀译
·1997年3月1日协会船舶抵押权人利益保险条款/郭国汀译
(4)英国协会保险运费、战争、罢工险保险条款英中对译
·1982年1月1日协会货物罢工险条款/郭国汀译
·1995年11月1日协会船舶营运费用和增值定期保险条款/郭国汀译
·1995年11月1日协会船舶战争险和罢工险条款/郭国汀译
·The Practice of Marine Insurance: Marine Insurance Policy Forms
·1982年1月1日协会货物战争险保险条款/郭国汀译
·1995年11月1日协会船舶运费定期保险条款/郭国汀译
·1995年11月1日协会运费定期战争和罢工险条款/郭国汀译
·1996年1月1日协会运费共同海损-污染费用保险条款/郭国汀译
(5)《CIF 和 FOB 合同》第四版 郭国汀主译校
·《cif与fob合同》序
·《cif与fob合同》译后记
·郭国汀译《CIF 和FOB合同》读后
·《CIF和 FOB合同》第四版 郭国汀主译校
·《CIF 和 FOB合同》郭国汀主译校 第二章 装运
·〈CIF 和 FOB 合同〉郭国汀主译校 第四章 保险(王崇能译)
·〈CIF 和 FOB 合同〉郭国汀主译校 第五章 交单和付款(高建平译)
·〈CIF 和 FOB 合同〉郭国汀主译校 第六章 法律救济(梅欢雪译)
·〈CIF 和 FOB 合同〉郭国汀主译校 第七章 冲突法(黄辉译)
·〈CIF 和 FOB 合同〉郭国汀主译校 第八章 各种类型的FOB合同(陈真,王崇能,黄辉,郭国汀译)
·〈CIF 和 FOB 合同〉郭国汀主译校 第九章 FOB交付(蔡仲翰译)
·〈CIF 和 FOB 合同〉郭国汀主译校 第十章 FOB价格条款
·〈CIF 和 FOB 合同〉郭国汀主译校 第十一章 付款与接受(王力耘译)
·〈CIF 和 FOB 合同〉郭国汀主译校 第十二章保险 (李小玲译)
·〈CIF 和 FOB 合同〉郭国汀主译校 第十三章 法律救济(李小玲译)
·〈CIF 和 FOB 合同〉郭国汀主译校 第十四章 法律冲突(王力耘译)
(6)《Scrutton 租船合同与提单》郭国汀译
·《Scrutton on 租船合同与提单》序
·我为法学翻译辩护- 《SCRUTTON租船合同与提单》译后记 
·《SCRUTTON租船合同与提单》郭国汀译朱曾杰校 第一章:合同的性质、效力与解释
·《Scrutton on 租船合同与提单》郭国汀译朱曾杰校 第二章:合同当事人
·《SCRUTTON租船合同与提单》郭国汀译、朱曾杰校 第三章:代理
·《Scrutton on 租船合同与提单》郭国汀译朱曾杰校 第四章:租船合同
·《SCRUTTON租船合同与提单》郭国汀译、朱曾杰校 第五章:作为合同的提单
·《Scrutton on 租船合同与提单》郭国汀译朱曾杰校 第六章:租船合同项下货物的提单
·〈SCRUTTON 租船合同与提单〉郭国汀译 朱曾杰校 第七章:合同条款
·〈SCRUTTON 租船合同与提单〉郭国汀译 朱曾杰校 第八章:陈述
·〈SCRUTTON 租船合同与提单〉郭国汀译 朱曾杰校 第九章:合同的履行:装船
·〈SCRUTTON 租船合同与提单〉郭国汀译 朱曾杰校 第十章:提单作为物权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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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之声专访郭国汀用法律手段揪出幕后凶手

   希望之声专访郭国汀用法律手段揪出幕后凶手
   
   著名维权律师高智晟险遭暗杀,消息很快传遍全球,引起了世界对高智晟安危的高度关注。
   
   1月17日晚上10点半,高智晟律师驾车途中,遭到两辆不明身份车辆的恐怖袭击,令高律师几乎丧命。

   
   著名维权律师郭国汀表示:我认为首先中共已经疯狂,心智已经是完全疯狂到了失去理智的这种状态,只有疯子才能干得出这种事。实际上你想一想吧,高智晟 又不是他一个人,他的一举一动应该说都是在全世界的关注之下,中共明目张胆的这样干,那么等于说就是根本无视外界的关注,是对正义事业的挑战,也是对全人类的公然挑战。
   
   郭国汀继续说道:太离谱了,这种流氓暗杀手段无论如何都说不过去,胡锦涛装聋作哑,肯定是摆脱不了不作为的责任。这种行为的发生我认为也是从中共历来的一贯做法可以顺理成章推导出这种结论。就是根本不讲道理,不讲法律,没有任何章法的,这是一种黑社会流氓才能做得出来的事情。中共一步一步迫害升级,实际上即是说它本身就是一个流氓,它永远也无法像正常人一样思维,正人君子绝对不会做此种下流勾当。对高智晟个人的这种举动,不光是针对高智晟一个人的,它是针对中国整个的正义事业,是针对中国人的争自由要求民主的这样一种大潮的。它们也知道,如果说在高智晟上书这个事情上它们失败了,它们整个就完蛋,所以中共已经是不顾一切,完全是丧心病狂了,以致下这个毒手。针对中共用黑社会流氓手段暗杀事件,我认为全世界都应该高度关注,而且是持续的关注,决不能让它们的这种阴谋得逞。这种阴谋得逞的话,那真的是把全世界人的脊梁骨都给打断了,所以我对这个事情肯定是公开谴责它们。
   
   郭国汀认为:中共刚开始是一步一步采取迫害措施,比如说刚开始威胁,威胁他放弃,让他收回第三封公开信。高智晟不让步它就升级,它就一步步升级。第二步升级就是把他的律师事务所停业,停业了以后看还不行就再升级,监控,全面监控。全面监控这么长时间,它已经是骑虎难下,好象烫手山芋,扔也不是,吞下去也不是,处于那么一种状态。在种种情况下,实际上还是有很多解决办法的。比如说中共当权集团,如果真的是有智慧,一开始就不会采取如此愚蠢的迫害方式,一个认准了目标的人既然敢言,也就作好了一切最坏的准备;如今一错到底,以致无法收拾,这是它该认错的时候,该认罪的时候。 如果说胡锦涛有魄力能够代表中共向全国人民真诚认罪惭悔过自新,反而可能会赢得民心,会赢得很多人的谅解、原谅。但是它们没这种气魄,也没有这种胆略,更没有这种大智慧。所以它们采取的完全是反向的,不是正常人的思维,一种纯属靠暴力,靠恐怖手段,靠欺骗,把所有的信息、所有的新闻都给封锁,就是用这种愚民政策试图蒙混过关。但这种手段根本是控制不住,因为时代不一样了,它不是毛泽东时代。毛泽东时代它采取那种方式,胡锦涛想学毛泽东专制,就是把全国的老百姓,或者全世界的人都当作傻瓜,就他自己聪明。所以它就是想用这种方式,愚民政策吧,把人民都当作傻瓜,我一个人随心所欲,想怎么干就怎么干,这种思维不光是胡锦涛一个人是这样的思维,中共的那些头目都是这种思维。所以我一直强调,它们是愚蠢的人,愚不可及的人。因为不同的时代,不同的情况,它必然有不同的结果,当代中国人它实际上早已经不是毛泽东时代的中国人了,那个时候可以逆来顺受,因为不知道外面的情况,所以可以随心所欲的处置都没有人反抗,反抗也是很孤零的,很零散的。不像现在,现在是互联网时代,而且是电子时代,这种封锁它们是无能为力的。但是它们仍然停留在过去的思维上,就象毛泽东时代的那种极权专制统治,专制集权的思维,那当然行不通了。所以我个人认为,这件事情凸显了中共当局已经到了穷途末日,正因为它是处在这种末日,所以它就疯狂,越疯狂,它的末日就来的越快。所以我个人认为中共它没有多少日子,可以撑下去了。这个很明显是激起民愤, 惹得天怒人怨,真是天要让中共灭亡,它挡都挡不住。
   
   郭国汀是第一位提出来用法律手段保护高律师的人。郭国汀分析说:现在事情很明显,中共当局从法律上来讲,必须责令公安部门去追查。中共还控制着中国,那么像这种情况保护高智晟,体制内就是我们要敦促它、迫使它把这个凶手给抓出来。这个凶手还不是抓一个,不是光抓开车的这个家伙,或者车上的这些家伙,还必须把它幕后的,一层一层幕后的全部给揪出来,只有这样才能够给它们施加巨大的压力,使它们不能够再干,以类似的手段来对高智晟和他的全家人,或者是所有的维权律师和正义之士采取这样的行动,这是从法律上来迫使它这样做的一个理由。
   
   从国际上来讲,我觉得国际上的各国政府,还有国际组织都应当对这个事情引起高度关注,因为这个实在是挑战了人类的底线,或者说是对普世公认的一种价值观的公然挑战。这决不能袖手旁观,不光是中国人不能袖手旁观,我觉得全世界的人都不能袖手旁观。从法律层次我觉得像这种情况,高智晟也可以举报,包括他可以授权别人,授权其他律师来做,或者是公开举报,把这个球踢给中共当局,中共政府,让它们去做,看它们怎么处理。这件事情越公开,那么我认为高智晟就越安全,实际上高智晟一直是采取这种公开的方式,把所有的情况都向全世界公开,在互联网上公开,这样使他能得到更多的支持,也能够有效地防止中共当局胡作非为。比如说法律上起诉,像这种情况因为还是处于举报阶段,证据已经是很明显,车牌号都知道了。这个车牌又是前几天跟踪过高智晟的人的车,昨天发生的事件又是同一部车,这个已经可以说铁证如山,象这个调查也很清楚,也能够很快得出结论。
   
   在谈到暗杀高律师的背景时,郭国汀认为:这是中共整个集团的部署。因为高智晟的站出来,他的所作所为,对谁不利呢?对中共整个集团不利,不止是对罗干不利,如果说仅仅是罗干个人,我认为罗干胆子也没这么大,因为它也没有必要去采取这种方式,所以说是整个集团的问题,是整个中共的问题,不是罗干,也不是曾庆红某个人的问题,当然也不是胡锦涛个人的问题,我认为是整个的利益集团,它们共同的目标,就是使用一切方法,不择手段,让高智晟闭嘴,永远的闭嘴,它就是想达到这个目的。所以说它最终采取这个方式,用暗杀的手段来做,我觉得是可想而知的。实际上半个月前,就是青岛律师刘路就写了一篇文章,讲他做个恶梦什么的,我觉得好像这个是预感似的,结果昨天就发生这件事。这件事发生我想是一个很坏的事情,是坏事它同时又是一个好事情,使中国人更进一步了解中共到底是个什么货色。它的本质是不可改变的,再次证实所谓改良主义是行不通的。一步一步的充分证明了这一点,因为中共完全是不讲法律,也不讲道理,不讲人伦,什么都不讲的,它只讲一个,就是“权力”。权力的目的是什么,就是为了经济利益,为了这个东西,所以说中共是全世界所有的政党中最自私自利的一个,极端自私自利的一个政党,它也是一个犯罪集团,所以说无可救药,任何人都无法救它。
   
   有文章指出:暗杀高律师是一起故意的,有计划的暗杀行动,看来中共已经克制不住它的凶残本性,要对高律师下黑手了。它危及的不仅仅是高律师本人的生命安全, 也是我们全体!请求海内外、体制内外的所有良心人士都来高度关注高智晟律师的安危!行动起来,共同制止中共的疯狂暗杀行动。
   
   以上报道是由希望之声记者蔡红采访编辑,雅梅为您播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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