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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出版自由是利权还是权力? 人有思想必须表达,为表达思想而发出言论。但人人孤立地表达思想和发出言论是没有意义的,只有在彼此交流中才能显示出思想和言论的价值。每个人都要讲出自己的思想,也要倾听别人讲出的思想。通过交流,人们又互相承认和肯定思想自由和言论自由的利权。因此,交流自由是思想自由、言论自由的进一步推广,从思想自由到言论自由再到交流自由才是完整的表达自由。 交流自由除了通过通讯、谈话进行讨论、辩论外,更经常、更广泛的是借助传播媒介来实现。新闻自由、出版自由就是运用传播媒介实现的交流自由。美国宪法修正案第一条提到的freedom of the press 是指出版自由,现在 freedom of the press 又指新闻自由。从出版自由到新闻自由可以采用同一个词组,说明它们有相通之处。新闻自由和出版自由当然有不同点,但从人民享有的交流自由来说,又有共同点。 新闻出版自由为充分实现表达自由之必须,没有新闻出版自由的思想自由和言论自由,不过是私下闲谈。新闻出版自由正象思想自由、言论自由一样,是人民的利权,不是政府的权力。行使新闻出版自由不能没有传播媒介,如果政府控制了传播媒介,就是控制了新闻出版,于是人民的利权变成了政府的权力。新闻出版自由究竟是人民的利权还是政府的权力?这一点,很容易测试出一个国家的政治制度是民主还是专制。 §§中国的新闻出版垄断 1949年通过的宪法性文件《共同纲领》第四十九条规定:“保护报道真实新闻的自由。”将新闻自由仅仅规定为“报道真实新闻”,是不全面的。后来的几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反而倒退,连不全面的新闻自由都没有了。现行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等自由。第二十二条却规定:“国家发展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文学艺术事业、新闻广播电视事业、出版发行事业、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和其他文化事业”。这是自相矛盾的规定。新闻、广播、电视、出版、发行等等都被规定为“国家的事业”,只能由“国家”来发展,这就成了政府的权力。人民不能举办新闻出版的事业,怎样行使言论自由、出版自由的利权?既然人民具有言论自由、出版自由的利权,为什么不能举办新闻出版的事业?而且,“国家”举办的新闻出版事业还限定“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这是新闻出版不自由的法律根据。 中国的立法者和当权者根本不了解什么是新闻出版自由。新闻出版自由就是反对新闻出版不自由;新闻出版不自由就是对新闻出版作出限制,哪怕这种限制是看起来神圣的、崇高的、伟大的,终究是限制。“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正是一种看起来神圣的、崇高的、伟大的限制;有限制必有排斥,有排斥就没有自由,且不说“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如何解释。为新闻出版规定前提、预设目标就没有自由;没有自由就因为政府有权对新闻出版规定前提、预设目标。只有在政府没有权力干涉新闻出版的地方才有自由。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瓦伦(Earl Warren)在一个案件的判词中说:自由表达的宪法利权旨在把政府的干预从公众讨论的领域排除出去,把什么观点应当表达的决定权交给我们每个人,期望这种自由权的行使最终将产生更有能力的公民和更完善的政体,相信只有这种方法才同我们的政治制度所依据的个人尊严和个人选择这一前提相一致。克林顿当总统时,1996年美国国会曾通过《防止儿童色情法》,将拥有、制作和销售含有儿童色情的图片定为罪行,拥有者最高可判五年徒刑,制作和销售者最高可判十五年徒刑。2002年4月16日,联邦最高法院的大法官依法裁定违宪,宣布这一法律无效。大法官的裁定不是为了保护色情,而是为了保护表达自由。大法官肯尼迪指出:“此法太广泛,甚至禁止严肃文学、艺术、政治与科学价值的表达。”司法审查的根本问题,不是在于禁止的理由是否正当,而是在于政府是否有权进行这种禁止。如果今天政府可以用某种看起来正当的理由来限制表达自由,总有一天也会以完全不正当的理由来限制表达自由。 新闻出版作为“国家的事业”,起什么作用?在中国有一个形象的说法,叫做“党的喉舌”,也就是共产党控制意识形态的传声筒。1949年以前反对国民党的独裁统治时,进步人士指斥《中央日报》是国民党的“喉舌”。共产党把“喉舌”从贬义变成褒义,国民党的羞耻成了共产党的荣耀。 “国家的事业”和“党的喉舌”,这两个基本点完全扼杀了新闻出版自由,而成了新闻出版垄断。在国际人权组织“自由之家”2000年公布的年度报告中,中国继续被列为世界上新闻最不自由的国家之一。马克思说:“没有出版自由(蕴涵新闻自由——引者),其他一切自由都是泡影。自由的一种形式制约着另一种形式,正象身体这一部分制约着另一部分一样。”⑴没有新闻出版自由,思想自由、言论自由是泡影;没有思想自由、言论自由,集会自由、结社自由是泡影;没有集会自由、结社自由,一切政治上的自由都是泡影;没有政治上的自由,人身自由等等也是泡影。 §§人民有权经营媒体 新闻出版自由既然是人民的利权,人民就有权经营新闻出版机构。 美国是实行新闻出版自由的地方,这里的报纸、杂志、电台、电视台、通讯社、出版社、电脑网络没有一家是官办的,有些招牌看起来好象是官方的,带有 American, National, Washington 等等字样,其实都是民办的。美国政府办的“美国之音”电台和美国国会批准办的“自由亚洲”电台,是不允许对国内广播的。美国的法律禁止政府在新闻出版方面与人民竞争,否则,谁是政府的竞争对手?因此新闻出版完全是人民手中的工具,成为监督行政权、立权、司法权三权的“第四权”(the fourth estate)。所谓“第四权”是谐称,前三权是权力,后一权是利权,性质不同。政府官员涉入丑闻,一旦为新闻媒体所揭露,不是送上法庭,就是遭受弹劾,再不然被迫辞职。1971年的水门事件,是新闻媒体发挥“第四权”作用的杰出表现。《华盛顿邮报》首先揭露了总统尼克松搞窃听的罪责。尼克松企图掩盖事实真相,《纽约时报》和几家广播电视公司又穷追不舍。特别检察官命令他交出窃听的录音磁带,他非但拒绝服从,而且指示司法部长撤销特别检察官的职务。于是引起人民的公愤,全国的谴责声,再加国会的弹劾声,迫使尼克松不得不辞去总统职务。在人民和政府的关系上,美国的新闻出版是完全自由的,但在人民和人民的关系上,穷人和富人的自由是不相称的。 “第四权”是人民的监督权。政府的权力来自人民,但政府可以有组织、有系统地行使权力,而人民是分散的,选举只能发生在特定时刻。媒体表达人民的意见就成为监督政府的经常性手段。如果政府控制了媒体,没有新闻出版自由的地方,必定滥用权力;滥用权力的结果,不可遏止地走向腐败。 中国的情况和美国完全不同,在那里新闻出版机构没有一家不是官办的。1957年,有人主张在党报之外,可以办“同人报纸”。结果,发表这种意见(仅仅是意见,还没有付诸行动)的人被打成犯了“反党反社会主义罪行”的右派分子。新闻出版所需的物质条件,如印刷机械、纸张供应、发射台、电视塔等等都由政府掌控。凡是出现一种新的传播媒介的手段,政府总是严加管制。70年代,复印机传入中国。一些不准公开出版的手抄本著作得以流传。这时,复印机被藏之机要室,复印文件需经领导批准。复印机越来越多也就管制不了啦。后来因为有人从国外向国内发传真,冲破新闻封锁,于是又管制传真机。私人设置传真机需经公安局批准。传真机也管制不了啦,现在是管制电脑网络。国务院颁布了《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2001年查封了17,000多家网吧。“无国界记者”组织(Reporters Sans Frontieres)对这种管制网络通讯自由的规定提出了强烈的批评,以致江泽民被评为“互联网之敌”。互联网肯定也是管制不了的。李鹏当总理时,国务院制定了《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受设施管理规定》,规定“私人不得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受设施”。中国政府对于一切有利于新闻出版自由的现代化传播工具,首先是限制人民使用,限制不了才不得不听之任之。在这方面,最足以表明中国政府抗拒现代化潮流的倒行逆施。 §§人民有权获取信息 人民行使新闻出版自由是为了交流。在交流中不仅表达自己的思想和言论,还要了解别人的思想和言论,即获取信息;获取信息又是在交流中进一步表达自己的需要。人民有获取信息的自由,传播媒介就有提供、传递信息的自由。在全球一体化的时代,人们获取信息的欲望遍及全世界,而亲身经历的活动只能限于狭小的领域,更是有赖于传播媒介提供信息。信息是无形之物,也是无价之宝。信息资源属于全社会,应由人民来共享。共享信息是人民的知情权;特别是人民有权对政府行为知情,故也可称公民情报权。 中国的新闻出版将信息分为两大类:公开报道和内部参考。只有一部分信息是面向广大读者的,大量的信息转入“内部”,报社和通讯社有“参考消息”,出版社有“内部发行”。凡是出了被认为“影响稳定”的坏事,往往封锁消息,掩盖真相。新华社的参编部每天编发几十种保密程度不同的“内参”。发行范围较大的是“小参考”、“大参考”,按照干部级别的上行逐渐缩小阅读范围,极端机密的有关国内外政情的“内参”只发七份,仅供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阅读。享有信息的多少决定于掌握权力的大小。知情权成了政治待遇。“内参”的编发是垄断信息的严密体系。如果“内部参考”的信息见诸报端,新闻工作者就犯了“泄露国家机密罪”,必判重刑。“无国界记者”组织公布:2000年囚禁新闻记者最多的国家是缅甸,有13人坐牢;其次就是中国,有12人坐牢。美国保护记者协会公布的“全球新闻自由2001年年度报告”透露,2001年中国是记者囚禁在狱最多的国家,在全球118人中占了35人。新闻工作者按其职务来说,没有保密的义务;他们的任务是揭露事实真相,不是保守国家机密。中国的新闻工作者之所以一再被判处“泄露国家机密罪”,就因为他们的不幸是生活在一个垄断信息的国家。人民要得到有关自己国家的真实消息,往往需听取外国的新闻,叫做“出口转内销”。因此,刊登外国新闻的《参考消息》被人们认真阅读,《人民日报》反而成了“参考消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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