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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国”的根本应是保障人权。中国的人权问题,不仅是本国人民关注的重点,也是国际社会瞩目的热点。 §§中国的传统重义务 中国的传统社会以义务为中心,西方的传统社会以利权为中心。利权和义务不能分割,合理的社会应是利权和义务的平衡。这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方向。 以义务为中心和以利权为中心,虽然各有片面性,但比较起来,以利权为中心优于以义务为中心。以利权为中心,导致重视人的价值,发展出人权观念,追求自由、民主,开创了世界历史的新篇章。 中国古代的思想家也提出过关于人的学说,只是归结为明确人的各种社会身分,所谓“定分止争”,建立“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社会秩序。根据各种社会身分,规定人应尽的义务,要求人必须如何、不得如何,忽视人应当如何、可以如何。中国传统的道德标准是提倡放弃个人利益,而利权恰恰植根于对应有的个人利益的坚持。古代的“义利之辩”中,包含着义务和利权的关系。儒家主张重“义”轻“利”,影响深远。孔子说:“君子喻以义,小人喻以利。”⑴孟子劝梁惠王:“亦曰仁义而已矣,何必曰利?”⑵到了汉代,董仲舒发展了孔孟的思想,完全以“义”否定“利”,鼓吹“正其谊(义)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⑶江泽民却说:“两千多年前中国汉代的思想家董仲舒就曾经说过,中华民族历来是尊重和维护人的尊严和权利的。”⑷董仲舒的说法,语出何典?汉代还没有“中华民族”的概念,董仲舒怎么能讲出两千多年以后的新名词?汉代人也没有现代人的“权利”观念。当时的“权利”是“权”和“利”,相对于“仁”和“义”,故曰“或尚仁义,或务权利。”⑸争“权”和夺“利”是贬义,也没有人公开主张“维护权利”,而是“贱权利,上笃厚。”⑹江泽民为共产党领导人贴金,竟一路贴到古人的脸上去了。 古代中国,利权的传统不发达,剥夺利权的专制的传统却特别发达。中国的专制制度具有世界上最悠久的历史,两千多年长行不衰,绵延至今。马克思说:专制制度的唯一原则“就是轻视人,蔑视人,使人不成其为人”。⑺“五四”时期的启蒙思想家猛回头,发现标榜“仁义道德”的中国历史,“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⑻专制的传统就是“吃人”的传统。 §§从同等的人权到阶级的人权 中国自身的传统没有产生人权观念,人权观念是从西方引进的。当然中国的传统也有接受人权观念的思想基础。陈独秀在引进人权观念方面起过积极作用。1915年,他所创办的《青年》杂志(后改为《新青年》)的发刊词中提出:“国人欲脱蒙昧时代,……当以科学与人权并重。”他认为法兰西的人权学说是近代文明的特征之一。1919年,他又改口说,只有“科学与民主”才能救治中国的黑暗。⑼“科学与人权”并未引起人们的重视,“科学与民主”却成了激动人心的口号。中国人认为,民主具有功利性、实用性,能应救国之急需。后来的事实证明,正因为对人权的重视不够,以致民主迟迟未能实现。 作为中国共产党的第一任总书记,陈独秀还是把人权观念带到了共产党内。共产党的早期文献十分强调工人、农民的人权要求。1922年,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之后,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制定了《劳动立法原则》和《劳动法案大纲》,要求北洋军阀政府承认工人的集会结社权、同盟罢工权、缔结团体契约权、休息权、受教育权以及实行八小时工作制、保护女工童工、办理劳动保险等等。1924年,共产党领导的“2.7”大罢工的口号就是“为自由而战,为人权而战”。30年代,在中国共产党的支持下,进步人士还成立了“中国人权保障同盟”。 到了抗日时期,毛泽东说:“应规定一切不反对抗日的地主资本家和工人农民有同等的人权、财权、选举权和言论、集会、结社、思想、信仰的自由权”。⑽这里所说的“人权”概念,与“财权、选举权”等并列,似乎是指“人身权”;但他列举的各种利权的总和应是原来意义上的人权。地主、资本家和工人、农民可以有同等的人权,可见人权是不同阶级的人所应有的共同的利权。共产党的抗日根据地内保障人权的法律文件就有十多个:1940年11月的《山东省人权保障条例》,1941年11月的《陕甘宁边区保障人权、财权条例》、1941年11月的《晋西北保障人权条例》、1943年2月的《渤海区保障人权条例执行细则》等等。 现在的国理论家把毛泽东上述那段话篡改成这样:“毛泽东在《论政策》一文中谈到‘人民权利’时指出:应规定人民‘有同等的人权、财权、选举权和言论、集会、结社、思想、信仰的自由权”。⑾隐去了“地主、资本家”。因为现时流行的观点是讲人权的阶级性。“如果要谈论人权,马克思主义永远不会忘记问一下:是哪一个阶级的人权?”“人权也只能是阶级的人权。”⑿可惜,这不是马克思的马克思主义,而是“具有中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照此说来,地主、资本家有地主、资本家的人权,工人、农民有工人、农民的人权,而没有“同等的人权”。 §§反人性论的痴迷 共产党取得全国政权后,背叛了自己往日的纲领,鼓吹阶级的人权,抹杀共同的人权。理论上的论证,是以阶级性抹杀共同人性。多年反对人性论,导致兽性大发作。毛泽东的如下一段话被奉为反人性论的圭臬:“有没有人性这种东西?当然是有的。但是只有具体的人性,没有抽象的人性。在阶级社会里就是只有带着阶级性的人性,而没有什么超阶级的人性。我们主张无产阶级的人性,人民大众的人性,而地主阶级资产阶级则主张地主阶级资产阶级的人性”。⒀毛泽东认为“只有带着阶级性的人性”,那就是阶级性,他不承认一切人有共同的人性。他大概没有读过恩格斯的如下一段话:“一切人,作为人来说,都有某些共同点,在这些共同点所及的范围内,他们是平等的”。⒁一切人的共同点就是人的共性,就是共同人性。 人性是人的普遍性,阶级性是人在一定历史阶段上的特殊性。以阶级性抹杀共同人性,则是以特殊性取消普遍性。毛泽东自己违反了自己的理论。他在《矛盾论》中,反复论述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共性和个性、绝对性和相对性的关系:普遍性寓于特殊性之中,个性中包含着共性,相对性中存在着绝对性。他还强调,不懂得这个道理“就等于抛弃了辩证法”。⒂正是这样。他在哲学上大讲辩证法,在政治上就抛弃辩证法。 一切历史时代的人,一切社会的人,具有人的普遍性;一定历史时代的人,一定阶级的人,具有人的特殊性。人的普遍性不能代替人的特殊性,人的特殊性也不能抹杀人的普遍性。毛泽东在讲哲学的时候,承认普遍性寓于特殊性中;讲人的时候,特殊性中却毫无普遍性。不同阶级的人都是人的异化;消灭了阶级是人的复归。如果逻辑上不承认人的特殊性中存在着普遍性、阶级性中存在着共同人性,那么,就是不承认历史上在阶级出现之前存在着未曾异化的人,也不承认异化的人可以复归。阶级的存在成了从来如此,永远如此的了。毛泽东的阶级斗争理论不是消灭阶级,而是唯恐阶级的消失,所以阶级斗争要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讲个没完。 马克思的阶级斗争理论是消灭阶级,解放人类。马克思说:无产阶级“不能再求助于历史利权,而只能求助于人权”。⒃“历史利权”就是特殊的阶级利权,无产阶级的解放不是实现特殊的阶级利权,而是实现普遍人权。只有把一切人从阶级桎梏中解放出来,才能消灭阶级。如果不同的阶级有不同的人权,那么,无产阶级只能追求无产阶级人权,即“历史利权”。另一方面,消灭阶级就要消灭不同阶级的人权,即消灭不同阶级的人作为人的利权。所以中国共产党对待所谓的“阶级敌人”总是任意作践,无所不用其极。中国共产党取得政权后,以阶级的人权否定不同阶级的人具有“同等的人权”,正是在事实上侵犯人权的根源。 §§中国政府人权政策的基本点 在国民党的一党专权统治下无人权可言。共产党为了反对国民党的一党专权而向人民作出人权、自由、民主的承诺。共产党夺取政权后,建立了更加严密的一党专权,轮到别人向共产党要人权的时候,同样也不答应。无论是国民党还是共产党,任何一党专权的现代专制和帝王统治的古代专制一样,都是蔑视人权的。 在长达几十年的时间里,共产党和它所建立的政府非但没有保障人权,而且不断反对人性论、批判人道主义,拒斥人权要求。历次政治运动,可以说都是大规模侵犯人权的运动,“文化大革命”达到反人权的高潮。“文化大革命”结束,被侮辱、遭蹂躏、受苦难的人们要求起码的做人的利权,西单民主墙上出现呼喊人权的大字报,聚集在民主墙前的人们组成了“中国人权同盟”。邓小平在回答美国记者的提问时却说,中国不存在人权问题。⒄官方报纸针对西单民主墙的大字报发表了一篇评论,题为《“人权”不是无产阶级的口号》。⒅邓小平在那个《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报告中,把“要人权”叫做“耸人听闻的口号”,归入违反“四项基本原则”之列。⒆支持30年代的“中国人权保障同盟”的中国共产党,却摧毁了70年代的“中国人权同盟”。“要人权”的人反而被剥夺人权、投入牢狱,连西单民主墙也被取缔了。接着,官方的舆论工具就按邓小平的旨意对人权和西单民主墙进行声讨。他们认为:谈论人权是“反动的观点”;呼吁国际社会关注中国的人权问题是“向帝国主义国家乞求”。这就是中国政府的人权政策的两个基本点。 §§人权唱腔的变调 在国内人民的呼吁和国际舆论的压力下,中国政府对人权的态度开始变了。80年代,邓小平的唱腔发生变调,人权从一种变成了两种。他说:“西方世界的所谓‘人权’和我们讲的人权,本质上是两回事,观点不同。”⒇邓小平从不讲人权到讲人权了,但他讲的是与众不同的人权;你讲你的人权,我讲我的人权。发明两种人权论的功用就在于以“我们讲的人权”去反对别人讲的人权。本来,凡人权必是“反动的”,现在又变出“本质上”不同的两种人权来了,实际上是以“中国特色”的人权对抗普遍人权。 1989年,中国政府向人民开枪。全世界的舆论强烈谴责中国政府制造的流血事件。如果按照两种人权论声称这就是“我们讲的人权”,说不通了。于是,唱腔又不得不变:人权是一国内政、属于主权范围内的问题。意思是不管杀了多少人,这是自家内政,不容外人干涉。为了抵挡对流血事件的批评,中国政府发表《中国的人权状况》白皮书,宣扬中国的人权状况是“很了不起的一项成就”,“对世界的巨大贡献”。“因此要讲人权,应该说中国最有资格。”(21)最不讲人权的人变得“最有资格”讲人权了。而且,在人权问题上,中国和西方不再是“本质不同”,也有了共同点了。(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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